
- 索 引 号: SM03113-3000-2019-00059
- 备注/文号: 永人社〔2019〕124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12-23
永安市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2008〕7号)精神,彭慧敏等143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彭慧敏等143位同志转正(具体名单、岗位等级及转正定级时间见附件)。聘任时间从转正时间的下个月起算,请各单位及时办理聘任相关手续。
附件:永安市事业单位考聘人员转正定级花名册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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