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02-3000-2020-00198
- 备注/文号: 永发改价格〔2020〕10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7-10
福建大儒里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贡川古镇3A景区接待中心停车场收费的建议》(闽大儒文旅投综﹝2020﹞10号)收悉,根据《三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价﹝2020﹞30号),经研究,现将贡川古镇景区接待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停车费收费标准:
1、小型汽车(12座以下客车、1.5吨以下货车)每次5元/辆。
2、中大型汽车(13座以上客车、1.75吨以上货车)每次10元/辆。
二、你司应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及12315价格举报电话,使用税务票据,自觉接受市场监督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同时你司应加强停车场管理,有效疏导车辆进出秩序,规范车辆有序停放。
三、本通知自2020年7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19日止。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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