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管理办法认真遵照执行。
永安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