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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906-3000-2021-00018 | 文号 | 永湖政〔2021〕6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7-06 | |||||||||
标题 | 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烤烟生产任务、工作措施及优惠政策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906-3000-2021-00018 | |||||||||||
文号 | 永湖政〔2021〕6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1-07-06 | |||||||||||
标题 | 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烤烟生产任务、工作措施及优惠政策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村、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镇烟叶生产,根据三明市、永安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全镇烟叶生产任务、工作措施及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控规模守红线,抓规范提质量,严管理促平衡,拓市场保销路。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镇烤烟计划种植925亩,确保收购中上等烟2207担,上等烟比例达65%以上,全镇烟农卖烟收入达400万元以上,实现税利70万元(2021年各村烤烟生产任务见附表)。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促进我镇烟叶生产的发展。为了加快我镇烟叶生产的发展和确保完成2021年烟叶生产任务。我镇成立烤烟生产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奕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罗 成(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张 颖(党政办副主任)
赖道育(财政所副所长、村级会计代理中心主任)
吴承日(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罗家准(烟草站站长)
要求各种烟村也要相应成立烤烟生产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烤烟种植面积和协调烟叶生产各阶段等有关事宜。
2.严格执行计划种植,做到依法合同收购。要求所有农户都必须与市烟草分公司签订烤烟种植合同。烟农必须严格按合同签订的任务落实种植和交售烟叶。凡未与市烟草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其种植的烟叶一律不予收购,生产不予扶持。全面推广联合体形式组织合同签订,组织烟叶种植收购。
3.优化布局、规模经营。为了抓好今年烤烟生产工作落实。我镇重点巩固和发展瑶田、魏坊、吴坊、高增、李坊五个500担村;并积极推行烟叶生产的集约化经营、专业化生产,以联合体形式组织管理和进行服务。
4.依靠科技、主攻质量。烟草部门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紧紧围绕“提高烟叶适用性和烟厂需要型烟叶”的目标,狠抓生产阶段技术措施的落实。全面推广稻草回田,集中育苗,有机肥与化肥协调施用,大力推广掀膜大培土密集式烤房等规范化技术的落实,建立300亩中心示范片,促进技术普及和辅射作用。
5.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改变思想观念。各包村干部、村主干要把烟叶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实把烟叶生产当作农村农民增收重点项目来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烟叶生产工作。村里要做好烟田调整工作。各村和镇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为我镇烟叶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2021年烟叶生产优惠政策
1.为了解决种烟瓶颈制约发展,我镇决定对2021年春节前新建密集式烤房每座补助3000元;对烤房旧火管更换金叶铁炉每座补助1500元。
2.为了解决烤房升温、稳温及烤房保温问题,对烤房使用升温、稳温神器和改造双层门的每座各补助200元(由烟草站验收为准)。
3.为缩短烟苗还苗期,提高移栽质量,对使用营养土每亩补助42元(由烟草站验收为准)。
4.为了加快新技术推广,我镇决定建立200亩烟叶科技试验田,对科技试验田每亩补助100元, 促进技术普及和辅射作用。
5.为了方便烟农卖烟,做好烟叶收购工作,短途运费补贴每担3.5元。
6.为了减少病害,提高烟叶质量,对大田使用生石灰防治根茎病害镇财政每亩补助5元。
7.为扶持烟叶产业经理培育工作,鼓励大户种植。凡种植面积30亩(含)以上,收购烟叶70担以上,每斤补助0.2元。
8.为了平安、平稳有序的烟叶收购确保烟农利益,对烟叶下村入户预检和烟叶打包每担各补助1元(按烟叶收购报表)。
9.根据三明市烟草公司、永安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对2021年完成烟叶收购任务较好、种烟面积在200亩以上和新增面积较大的村对烟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对没有完成种烟任务的村将取消烟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奖励办法
1.村财、村主干奖励办法:(1)市级考核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烟叶生产任务和优惠政策的通知》(永烟领导小组〔2021〕3号)规定,从市烟草特产税提取20%作为村级财力和村主干的专项奖励,其中15%作为村级财力;5%作为村主干任务考核奖,村主干奖励对象为村支书、村主任和分管烟叶生产村干部。村级财力和村主干的专项奖励金根据完成比例返还兑付:一是完成计划90-100%(含)以内的村,按20%全额兑付;二是完成计划90%以下的村,按收购数量90%的20%返还;三是完成计划超出100%以上的村,按100%的烟叶数量20%兑付,超出部分不兑付。(2)镇级考核对完成镇下达考核基数的村,从镇烟草返利每担提取8元作为村级返利,对完成考核基数比例80-99%的村按比例兑现。
2.政府从特产税中每担烟提10元作为联合体负责人的工资和有关培训等费用。
3.为更好落实上级精准扶贫的会议精神,建档立卡贫困村,镇实得的烟草返利的80%的比例返还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村财收入。
4.从镇烟草返利每担烟叶提取5元作为烟田基础设施管护基金。
5.为提高联合体负责人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生产技术落实到位,制定联合体负责人考核每人考核2000元,考核分为三个档次(由烟草站制定考核)。
6.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从镇烟草返利提取8%作为镇烟叶生产领导小组落实烟叶面积和开展质量活动奖励基金和费用开支。
7.为更好开展及落实优化烟叶结构、示范片、生产现场会、散叶收购、生产阶段评比等工作,从镇烟草返利每担提取14元,作为烟农合作社、烟草站、责任人(互助组长)、散叶收购,培训费、培训会议用餐费、误工补助、临时用工、办公经费等费用开支。
以上各项资金,由大湖镇政府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专户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由镇烟叶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扶持和考评办法,审批兑现。
以上通知,望遵照执行。
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6日
各村、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镇烟叶生产,根据三明市、永安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全镇烟叶生产任务、工作措施及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控规模守红线,抓规范提质量,严管理促平衡,拓市场保销路。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镇烤烟计划种植925亩,确保收购中上等烟2207担,上等烟比例达65%以上,全镇烟农卖烟收入达400万元以上,实现税利70万元(2021年各村烤烟生产任务见附表)。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促进我镇烟叶生产的发展。为了加快我镇烟叶生产的发展和确保完成2021年烟叶生产任务。我镇成立烤烟生产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奕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罗 成(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张 颖(党政办副主任)
赖道育(财政所副所长、村级会计代理中心主任)
吴承日(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罗家准(烟草站站长)
要求各种烟村也要相应成立烤烟生产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烤烟种植面积和协调烟叶生产各阶段等有关事宜。
2.严格执行计划种植,做到依法合同收购。要求所有农户都必须与市烟草分公司签订烤烟种植合同。烟农必须严格按合同签订的任务落实种植和交售烟叶。凡未与市烟草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其种植的烟叶一律不予收购,生产不予扶持。全面推广联合体形式组织合同签订,组织烟叶种植收购。
3.优化布局、规模经营。为了抓好今年烤烟生产工作落实。我镇重点巩固和发展瑶田、魏坊、吴坊、高增、李坊五个500担村;并积极推行烟叶生产的集约化经营、专业化生产,以联合体形式组织管理和进行服务。
4.依靠科技、主攻质量。烟草部门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紧紧围绕“提高烟叶适用性和烟厂需要型烟叶”的目标,狠抓生产阶段技术措施的落实。全面推广稻草回田,集中育苗,有机肥与化肥协调施用,大力推广掀膜大培土密集式烤房等规范化技术的落实,建立300亩中心示范片,促进技术普及和辅射作用。
5.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改变思想观念。各包村干部、村主干要把烟叶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实把烟叶生产当作农村农民增收重点项目来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烟叶生产工作。村里要做好烟田调整工作。各村和镇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为我镇烟叶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2021年烟叶生产优惠政策
1.为了解决种烟瓶颈制约发展,我镇决定对2021年春节前新建密集式烤房每座补助3000元;对烤房旧火管更换金叶铁炉每座补助1500元。
2.为了解决烤房升温、稳温及烤房保温问题,对烤房使用升温、稳温神器和改造双层门的每座各补助200元(由烟草站验收为准)。
3.为缩短烟苗还苗期,提高移栽质量,对使用营养土每亩补助42元(由烟草站验收为准)。
4.为了加快新技术推广,我镇决定建立200亩烟叶科技试验田,对科技试验田每亩补助100元, 促进技术普及和辅射作用。
5.为了方便烟农卖烟,做好烟叶收购工作,短途运费补贴每担3.5元。
6.为了减少病害,提高烟叶质量,对大田使用生石灰防治根茎病害镇财政每亩补助5元。
7.为扶持烟叶产业经理培育工作,鼓励大户种植。凡种植面积30亩(含)以上,收购烟叶70担以上,每斤补助0.2元。
8.为了平安、平稳有序的烟叶收购确保烟农利益,对烟叶下村入户预检和烟叶打包每担各补助1元(按烟叶收购报表)。
9.根据三明市烟草公司、永安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对2021年完成烟叶收购任务较好、种烟面积在200亩以上和新增面积较大的村对烟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对没有完成种烟任务的村将取消烟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奖励办法
1.村财、村主干奖励办法:(1)市级考核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烟叶生产任务和优惠政策的通知》(永烟领导小组〔2021〕3号)规定,从市烟草特产税提取20%作为村级财力和村主干的专项奖励,其中15%作为村级财力;5%作为村主干任务考核奖,村主干奖励对象为村支书、村主任和分管烟叶生产村干部。村级财力和村主干的专项奖励金根据完成比例返还兑付:一是完成计划90-100%(含)以内的村,按20%全额兑付;二是完成计划90%以下的村,按收购数量90%的20%返还;三是完成计划超出100%以上的村,按100%的烟叶数量20%兑付,超出部分不兑付。(2)镇级考核对完成镇下达考核基数的村,从镇烟草返利每担提取8元作为村级返利,对完成考核基数比例80-99%的村按比例兑现。
2.政府从特产税中每担烟提10元作为联合体负责人的工资和有关培训等费用。
3.为更好落实上级精准扶贫的会议精神,建档立卡贫困村,镇实得的烟草返利的80%的比例返还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村财收入。
4.从镇烟草返利每担烟叶提取5元作为烟田基础设施管护基金。
5.为提高联合体负责人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生产技术落实到位,制定联合体负责人考核每人考核2000元,考核分为三个档次(由烟草站制定考核)。
6.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从镇烟草返利提取8%作为镇烟叶生产领导小组落实烟叶面积和开展质量活动奖励基金和费用开支。
7.为更好开展及落实优化烟叶结构、示范片、生产现场会、散叶收购、生产阶段评比等工作,从镇烟草返利每担提取14元,作为烟农合作社、烟草站、责任人(互助组长)、散叶收购,培训费、培训会议用餐费、误工补助、临时用工、办公经费等费用开支。
以上各项资金,由大湖镇政府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专户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由镇烟叶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扶持和考评办法,审批兑现。
以上通知,望遵照执行。
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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