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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09-3000-2023-00035 | 文号 | 永民〔2023〕23 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23 | |||||||||
标题 | 关于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9-3000-2023-00035 | |||||||||||
文号 | 永民〔2023〕23 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6-23 | |||||||||||
标题 | 关于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按照《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福建省民政厅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细则》等要求,我局认真做好专项资金审核发放工作,具体使用情况如下: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情况
一、使用规模
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收入580.6万元,截至目前,已使用313.1万元,结余267.5万元。
二、资助项目
1.2022年中央专项福彩公益金社会福利类补助资金220万元,用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并签订合同,正在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和建床服务工作,待验收后支付相关费用,所以结余220万元;
2.2022年度省级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7.2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成。
3.2022年度省级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200万元,用于青水乡和大湖镇两所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已完成建设并拨付补助资金。
4.2022年度省级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服务43.5万元,已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进两家社工机构,成立15个社工站,协助乡镇街道开展养老救助工作。资金已拨付到位。
5.2022年下达2021年民办养老机构开办及床位运营补贴62.4万元,已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落实补贴资金拨付。
6.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补助资金养老服务发展“以奖代补”7.5万元,用于奖励永安市国德老年公寓被评为省五星级养老机构。资金已向财政申请,待审批后支付到位。
7.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补助资金养老服务设施灾后修复补助40万元,用于永安市嘉桦老年公寓和青水畲族乡三溪村养老服务设施因连续降雨造成设施损坏所需修缮。修缮工作已基本完成,补助资金已向财政申请,待审批后支付到位。
三、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
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3〕18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完成福彩公益金补助重点的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任务,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设施建设的通知》和《永安市福彩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各项目福彩公益金补助金额,项目建设任务等。严格执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安排和项目资金的申报和程序审批,有效促进各类福彩公益金补助项目的监管。
永安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3日
按照《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福建省民政厅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细则》等要求,我局认真做好专项资金审核发放工作,具体使用情况如下: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情况
一、使用规模
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收入580.6万元,截至目前,已使用313.1万元,结余267.5万元。
二、资助项目
1.2022年中央专项福彩公益金社会福利类补助资金220万元,用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并签订合同,正在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和建床服务工作,待验收后支付相关费用,所以结余220万元;
2.2022年度省级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7.2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成。
3.2022年度省级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200万元,用于青水乡和大湖镇两所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已完成建设并拨付补助资金。
4.2022年度省级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服务43.5万元,已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进两家社工机构,成立15个社工站,协助乡镇街道开展养老救助工作。资金已拨付到位。
5.2022年下达2021年民办养老机构开办及床位运营补贴62.4万元,已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落实补贴资金拨付。
6.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补助资金养老服务发展“以奖代补”7.5万元,用于奖励永安市国德老年公寓被评为省五星级养老机构。资金已向财政申请,待审批后支付到位。
7.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补助资金养老服务设施灾后修复补助40万元,用于永安市嘉桦老年公寓和青水畲族乡三溪村养老服务设施因连续降雨造成设施损坏所需修缮。修缮工作已基本完成,补助资金已向财政申请,待审批后支付到位。
三、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
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3〕18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完成福彩公益金补助重点的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任务,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设施建设的通知》和《永安市福彩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各项目福彩公益金补助金额,项目建设任务等。严格执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安排和项目资金的申报和程序审批,有效促进各类福彩公益金补助项目的监管。
永安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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