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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908-3000-2023-00012 | 文号 | 永上政〔2023〕5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9-05 | |||||||||
标题 |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优秀学生奖励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908-3000-2023-00012 | |||||||||||
文号 | 永上政〔2023〕5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3-09-05 | |||||||||||
标题 |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优秀学生奖励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村、各单位:
为激励我乡学子勤奋学习,弘扬好学上进之风,经研究,对当年中考、高考优秀学生进行奖励,现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当年中考、高考总成绩永安市排名1-10名的考生。
(二)当年被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等院校录取为正取本科生(全日制)的高考生。
(三)当年被普通本科院校录取为正取本科生(全日制)的高考生。
二、奖励标准
(一)中考、高考总成绩永安市排名第1名的,奖励个人3000元;中考、高考总成绩永安市排名第2-3名的,奖励个人1000元;中考、高考总成绩永安市排名第4-10名的,奖励个人
500元。
(二)被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等院校录取为正取本科生(全日制)的,奖励个人1000元,其中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为正取本科生(全日制)的,奖励个人10000元。
(三)被普通本科院校录取为正取本科生(全日制)的,奖励个人500元。
第(一)项中的高考学生奖励金可与第(二)或(三)项累加奖励。
三、认定标准
(一)本乡户籍且当年参加中考、高考的学生。
(二)本乡户籍且当年被录取为正取本科生(全日制)的高考生。
(三)院校分类以国家公布的国家“985工程”高等院校、国家“211工程”高等院校、普通本科院校名单为准。
四、领取方式
符合条件的中考生、高考生填写《永安市上坪乡优秀学生奖励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于当年的8月1日至9月30日到乡政府办理。
本通知从2023年开始执行。
附件:1.永安市上坪乡优秀学生奖励申请表
2.永安市上坪乡优秀学生奖励情况汇总表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5日
各村、各单位:
为激励我乡学子勤奋学习,弘扬好学上进之风,经研究,对当年中考、高考优秀学生进行奖励,现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当年中考、高考总成绩永安市排名1-10名的考生。
(二)当年被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等院校录取为正取本科生(全日制)的高考生。
(三)当年被普通本科院校录取为正取本科生(全日制)的高考生。
二、奖励标准
(一)中考、高考总成绩永安市排名第1名的,奖励个人3000元;中考、高考总成绩永安市排名第2-3名的,奖励个人1000元;中考、高考总成绩永安市排名第4-10名的,奖励个人
500元。
(二)被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等院校录取为正取本科生(全日制)的,奖励个人1000元,其中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为正取本科生(全日制)的,奖励个人10000元。
(三)被普通本科院校录取为正取本科生(全日制)的,奖励个人500元。
第(一)项中的高考学生奖励金可与第(二)或(三)项累加奖励。
三、认定标准
(一)本乡户籍且当年参加中考、高考的学生。
(二)本乡户籍且当年被录取为正取本科生(全日制)的高考生。
(三)院校分类以国家公布的国家“985工程”高等院校、国家“211工程”高等院校、普通本科院校名单为准。
四、领取方式
符合条件的中考生、高考生填写《永安市上坪乡优秀学生奖励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于当年的8月1日至9月30日到乡政府办理。
本通知从2023年开始执行。
附件:1.永安市上坪乡优秀学生奖励申请表
2.永安市上坪乡优秀学生奖励情况汇总表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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