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3117-30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 永水利〔2025〕13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10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2025年水利防汛备汛暨节后复产复工安全检查整治情况的通报
永水利〔2025〕13号
来源:永安市水利局 时间:2025-03-12 10:51

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永安市燕城水利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水利防汛备汛暨节后复产复工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永水利〔2025〕7号)文件精神,并我局派出3个组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辖区内水库、电站、山塘、防洪排涝设施、在建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程、山洪灾害防御等相关水利设施的安全度汛措施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从检查情况看,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和有关单位对防汛备汛工作重视,能主动开展汛前安全隐患自查工作,消除各类隐患。局督导检查组对30处相关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共检查出隐患76处,主要表现在:水库责任人未更新明确、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警示标志不足、灭火器过期、安全生产用具未按要求送检、库区垃圾、厂房内杂物堆放等相关方面,具体隐患问题见附表。

  请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和有关单位按照整改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督促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水利设施安全度汛工作开展全覆盖排查,并将整改情况于3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我局水旱灾害防御科备案(联系人:刘源 电话:3608224),电子版发送至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邮箱:yaslshfy@126.com。

 

  附件:2025年永安市水利防汛备汛及汛前隐患排查整治清单汇总表

 

  

永安市水利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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