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3116-3000-2025-00024
  • 备注/文号: 永城管〔2025〕35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07
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2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永城管〔2025〕35号
来源: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时间:2025-05-16 11:02

吴梅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电动车专卖店回收二手车占用非机动车停车位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建议。 

  针对部分商家占用城市道路进行经营,影响了城市公共安全和城市形象。为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市容秩序,改善城市环境,我局持续对城区范围内电动车专卖店回收二手车占用非机动车停车位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大排查,全面摸排掌握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数据、分析存在电动自行车停放乱象的重点区域,对违规行为的商家进行约谈,倾听商家的诉求,明确经营区域,向商家宣传占道经营、店外维修等的影响,规范经营意识,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好“ 门前三包”职责。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我局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加强对主次干道电动车专卖店占道经营问题的管理,对乱停放的商家及时劝导教育,引导商家进店经营。 

  三是抓牢长效管理。遵循“简洁、高效、易操作”的原则,优化体制机制,构建长效治理体系,针对电动车专卖店乱停乱放行为的管理。从人员配置、巡查时间段、巡查重点区域等多个维度出发,制定详细方案,对频繁出现问题的路段实施动态监控和跟踪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乱停放现象。 

  在2024年度,我大队全年共对电动自行车店和二手车店进行了30余次的整治行动,发放了2100余份温馨提示单,督促车店自行清理了800余辆占用人行道或二轮车停车位乱停放的车辆。 

  我局坚持开展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人行道车辆乱停放问题的整治力度。结合城市管理日常工作,规范城区主要道路及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保障行人通行安全。 

  领导署名:唐成川 

  联 系 人:林荣华 

  联系电话:0598-3852747 

  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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