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16-3000-2025-00048
- 备注/文号: 永城管〔2025〕62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19
吴长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于2025年4月初制定出台“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方案,并组织物业企业进行培训,详细解读工作方案。此次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是为了更充分发挥物业服务在“好房子”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回应群众对“好服务”的期盼,推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解决住宅小区内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织密建强物业领域党的组织体系
1.组建物业行业党组织。我局将参照三明市成立物业行业党委的做法,2025年底前联合市物业行业协会工作站、物业企业等单位成立功能型党总支。加强对同级物业行业协会的领导,统筹指导本市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强化物业行业党组织定期召开例会制度,着力解决物业企业和社区协调发展的矛盾问题。
2.组建物业企业党组织。对符合党支部条件的物业企业,优先帮扶组建建制式党支部,对党员人数不足的物业企业,积极推动同类物业企业成立联合党支部;无党员或无法成立联合党支部的物业企业,我局将联合街道党工委派驻党建指导员,引导物业企业发展、招聘党员员工并开展党的活动,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物业企业党组织实行“属地为主、行业指导”双重管理,在注册地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3.推动物业企业、业委会“党建入章”。引导物业企业将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物业企业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党建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等,推动企业发展与党建工作互促互进。引导业委会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支持小区党支部工作等要求写入业委会章程,推动建立大额维修资金、支出公共收益、选聘物业企业、完善公共设施等重大事项向社区小区党组织报告制度。
二、健全完善物业服务领域监督防线
1.制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公示制度。制定《住宅小区服务事项基本信息公示要求》方案,明确公示物业服务合同日常服务规范及频次、垃圾清理次数、公共区域清洁程度、花草修剪周期、病虫害防治频率、基础设施维修周期等服务内容和等级标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的服务意识,提高业主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增强住宅小区服务透明度,打造广泛参与、协商共建、公示透明、和谐有序的小区环境。
2.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我局主要围绕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等11类具体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开展全市专业化物业服务住宅小区拉网式排查行动,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随机访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梳理了各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于拒不整改的物业企业将按照整治对象、整治内容、整治步骤等要求,实施行业通报、信用减分、行政处罚等惩戒措施。
3.健全物业服务项目星级评价机制。落实《三明市物业服务项目考评办法》,建立“季度考核+年度总评”动态调整机制,将物业企业党建情况(含党建入章)、参与联建共治等情况纳入考评内容。考评注重吸纳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业委会对有关物业企业的意见,在初评中所占分值比重不低于40%。强化考评星级结果运用,纳入物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范围,对不同星级物业项目的物业企业进行分类管理,鼓励在选聘物业企业、行业评先评优、物业专家库选聘中优先考虑获得高星级物业项目的企业。对星级评定结果实施“能上能下”,倒逼企业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唐成川
联 系 人:李小寅
联系电话:0598-3852747
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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