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3102-3000-2025-00055
  • 备注/文号: 永发改价格〔2025〕3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26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公告
永发改价格〔2025〕3号
来源: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5-06-26 17:09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25〕53号)要求,我局对历年发布的殡葬收费政策及定价批费文件(公墓)开展了专项清理,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将部分文件(详见附件)予以废止。

  附件: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6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一、《永安市物价局关于市陵园管理所笔架山陵园二区(二期)公墓A墓区收费标准的批复》(永价费〔2007〕12号)

  二、《永安市物价局关于市陵园管理所笔架山陵园二区(二期)公墓C墓区收费标准的批复》(永价费〔2009〕4号)

  三、《永安市物价局关于市笔架山陵园(扩建)二区二期公墓B墓区、D墓区、E墓区、F墓区及三期G1墓区、G2墓区销售价格的批复》(永价费〔20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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