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04-0101-2023-00006 | 文号 | 永教〔2023〕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02 | |||||||||
标题 | 永安市教育局关于福建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具体事项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4-0101-2023-00006 | |||||||||||
文号 | 永教〔2023〕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3-02 | |||||||||||
标题 | 永安市教育局关于福建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具体事项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根据《关于2023年永安市中小学紧缺急需学科新任教师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永教〔2023〕3号)文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4日(星期六)上午9:30-12:30,逾期不予补报。
2.现场报名地点:
地点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图书馆广场137号展位
地点二:永安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具体地址:永安市南山路256号)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永安市燕江小学
三、其它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中学岗位的考生按高中、初中学段报考,报考职专及小学岗位的考生按具体学校、学科岗位报考。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各个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2.因故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的,可委托他人进行现场报名,受托人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附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及网上报名所提供材料的原件。
3.经资格审核后,对于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超过1:15的学科岗位(中学岗位按高中、初中学段核计,职专及小学岗位按具体学校、学科岗位核计),需增设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永安市),并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笔试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本方案由永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电话:0598-3633625。
附件:《委托书》
永安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日
附件
委托书
应聘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报考岗位: ,因 (原因),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现委托姓名: (受委托人与本人关系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确认。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委托时间:
根据《关于2023年永安市中小学紧缺急需学科新任教师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永教〔2023〕3号)文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4日(星期六)上午9:30-12:30,逾期不予补报。
2.现场报名地点:
地点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图书馆广场137号展位
地点二:永安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具体地址:永安市南山路256号)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永安市燕江小学
三、其它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中学岗位的考生按高中、初中学段报考,报考职专及小学岗位的考生按具体学校、学科岗位报考。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各个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2.因故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的,可委托他人进行现场报名,受托人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附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及网上报名所提供材料的原件。
3.经资格审核后,对于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超过1:15的学科岗位(中学岗位按高中、初中学段核计,职专及小学岗位按具体学校、学科岗位核计),需增设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永安市),并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笔试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本方案由永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电话:0598-3633625。
附件:《委托书》
永安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日
附件
委托书
应聘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报考岗位: ,因 (原因),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现委托姓名: (受委托人与本人关系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确认。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委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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