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26日拟作出福能(三明)新材料有限永安福能建筑环保材料综合利用生产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650325 、8811811(传真)
电子邮箱:yahbsp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审批科
邮政编码:366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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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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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安福能建筑环保材料综合利用生产项目 |
永安市槐南镇大垅村白泉坑 |
福能(三明)新材料有限 |
福建省沧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新建环保用破碎石灰石粉生产线1条,用于石塑地板辅料等。建设破碎平台,半成品仓库,散装成品库、成品仓库及原料仓库并购置给料系统,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提升机、输送带、振动筛、新能源货车、叉车等。项目建成后年产50万吨建筑环保材料。 |
见附表1 |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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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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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
废气排放口DA001 |
颗粒物 |
粉磨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袋式除尘器”处置,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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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放口DA002 |
颗粒物 |
筛分、包装、粉料仓粉尘经收集后引至“2#袋式除尘器”处置,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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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界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下料、破碎工序粉尘采用湿法作业,加强废气收集,地面硬化,厂区、道路采取喷淋降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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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pH、COD、BOD5、SS、NH3-N |
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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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法作业废水 |
SS |
经循环沉淀池处置后回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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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喷淋废水 |
SS |
蒸发损耗,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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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 声环境 |
厂界噪声 |
噪声 |
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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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 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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