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5日拟作出福建省三明市中科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永安中科建筑粗骨料(碎石)生产加工项目等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650325 、8811811(传真)
电子邮箱:yahbsp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审批科
邮政编码:366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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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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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安中科建筑粗骨料(碎石)生产加工项目 |
永安市燕北飞桥村233号 |
福建省三明市中科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诚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扩建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1条,生产制备建筑粗骨料(碎石)规模20万吨/年 |
见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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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三明永安观成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智胜化工间隔扩建工程 |
永安市贡川镇观成村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
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在220kV观成变电站扩建1回110kV出线间隔,作为观成-智胜化工线路出线间隔 |
见附表2 |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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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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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
废气排放口DA001 |
颗粒物 |
喂料、破碎、筛分工序均布置在封闭厂房内,并配套喷淋降尘设施,各产尘点均设置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依托原有项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原项目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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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场扬尘、其他生产工艺粉尘 |
颗粒物 |
均布置在封闭厂房内,并配套喷淋抑尘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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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道路运输扬尘 |
颗粒物 |
路面硬化、路面定期清扫、洒水抑尘、车辆清洗、严禁超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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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PH、COD、SS、NH3-N、BOD5 |
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浇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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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车废水 |
SS |
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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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 声环境 |
厂界噪声 |
等效A声级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减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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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废:人工拣出不可利用固废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洗车废水沉淀渣袋装收集存放,外运砖厂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生活垃圾:桶装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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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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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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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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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生生态 |
(1)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临时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材料场均布置在变电站征地红线范围内,从而减少工程建设对站外区域地表的扰动影响; (2)施工结束后,应对站内施工扰动区域及时进行清理并恢复原貌; (3)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
验收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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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站内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可依托站内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
验收落实情况 |
本期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劳动 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 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 掏,不外排。 |
验收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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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1)施工过程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应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减少交通噪声; (2)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不在夜间施工。 |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噪声排放限值≤70dB(A),夜间≤55dB(A)。 |
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主 变等设备运行良好。 |
变电站四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排放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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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施工物料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材料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 (3)对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扬; (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 |
验收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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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 (2)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
验收落实情况 |
(1)本次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 劳动定员,不新增固废产生量,变电站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 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门清运处理,不外排; (2)变电站运行中产生的废变 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不得随意 丢弃,应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 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验收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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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环境 |
施工期在站内施工区域设置临时防护及警示标志 |
验收落实情况 |
运营期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 护,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 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 强宣传教育。 |
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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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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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电站现有事故油池能够 满足最大单台主变 100%变压 器油泄漏的风险防范要求;主变压器底部周边范围、事故油 池及专用集油管道均应按相关 规范进行防腐、防渗、防漏处 理;当变压器发生事故导致变 压器油泄漏时,将事故油排入 事故油池,事故油委托有资质 的单位处置不外排。 (2)运行期应对事故油池的完 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
(1)验收调查需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事故油池容积按不低于最大单台主变全部含油量设计”要求; (2)验收调查落实主变、事故油池及集油管道防渗、防腐、防漏措施满足相关规范,落实制度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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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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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入运行后,应及时委托 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工频电 场、工频磁场、噪声等监测因 子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依 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监 测,根据电力行业环保规范要 求定期监测。 |
验收落实情况,监测结果均满足国家标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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