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等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永安市教育局开展“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等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永安市教育局
永安市教育局开展“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等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闽纪办〔2020〕2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等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30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解决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等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永安市纪委办公室关于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任务分解的通知》(永纪办〔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等问题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标
聚焦教育脱贫攻坚薄弱环节,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杜绝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等问题;面向特殊群体,确保学生资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资金使用管理。营养膳食财政补助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用于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是否存在截留、克扣、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拖欠或用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等问题;是否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食堂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符合程序;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是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2.专项整治效果。全面总结 2019 年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深入分析研判,重点看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还有哪些不足需要继续整改,是否还存在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拖欠营养膳食补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是否外包等突出问题。
3.长效机制落实。重点了解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信息公开公示、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处置、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招标采购等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三、 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补助政策。在精准上下功夫,充分依托“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有力促进义务教育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精准落实,确保一个不漏。
(二)规范营养餐资金使用。各校要严格按照营养餐资金使用规定,落实资金去向。
(三)建立健全认定机制。各校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寄宿生认定标准和评定机制。
四、进度安排
(一)春季学期(4月-7月)。4月30日前,将2019年秋季已认定的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位,预拨部分营养改善资金;5月31日前,将春季营养改善资金全部下拨到位;6月30日前,将春季学期新增贫困学生困难生活补助发放到位。
(二)秋季学期(9月-次年2月)。
(三)监督检查(4月-次年2月)。永安市教育局不定期组织学生资助中心、体卫艺科、财务科、核算中心成立食堂管理专项检查组进行督查,对管理存在不规范环节以及存在的问题,责令相关学校进行相应的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校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整治举措。各校要明确专项整治项目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和责任人等要素。坚持开门搞整治,及时向家长、学生和教师公布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98-3617825
(三)明确责任要求。各校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边查边改,要从建章立制、政策落实等方面入手,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每一项问题整改到位。
(四)严格工作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 压实“两个”责任,不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严守保密工作纪律,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给学校增加负担。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