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教学常规及控掇保学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1〕50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教学常规过程管理,促进教学常规各项要求的有效落实,努力形成常规工作管理有品质、实施有质量、落实有效果的良好局面,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学教学常规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二、检查人员
1.城区检查组:
中学组领队:洪淑英
组 长:黄 创
成 员:李哲治、陈其华、潘 宁、林旺根
小学组领队:邓小华
组 长:林联报
成 员:殷 燕、谢安平、罗碧芳、汪良川、邱振祥
2.乡镇检查组:
乡镇一组领队:林茂富
组 长:詹明精
成 员:黄建新、马少东、许振梁、陈增桂
乡镇二组领队:阮受强
组 长:黄裕湘
成 员:赖道兴、林振祥、朱昌灼、罗春安
三、检查对象
城区中学组:一中、九中、三中高中校、三中初中校、四中、一附、六中、六中北塔分校
城区小学组:实小、二实小、三实小、东小、西小、北小、南小、北塔学校、巴小、巴小分校、燕江小学
乡镇一组:洪田、小陶、曹远、安砂、罗坊
乡镇二组:西洋、青水、槐南、贡川、大湖
四、检查内容
1.按照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日常教学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从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教研六个方面进行督查(具体见附件)。
2.对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查,包括地方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建立联控联保机制、落实控辍责任、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控辍工作台账和月报制度情况,疑似辍学失学适龄儿童劝返工作机制和残疾学生送教机制落实情况等(具体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高度重视。教学常规的管理与落实是学校中心工作,抓细教学常规管理过程、夯实教学常规落实是教学管理永恒的主题,更是质量提升的保障。本次常规督查将逐校赋分,并纳入学校年终考核,对于督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将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于重大突出问题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注重实效。各检查组要扎实安排,精心准备,严格培训,统一标准,确保检查结果的有效性。
3.做好对接。各校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检查成员要遵守有关纪律要求,随校便餐,注意安全,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校要开展自查,按要求如实填写附件3至附件5,并上交给检查人员。
4.及时总结。检查结束后,各校将附件3至附件5纸质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档报送督导科,各检查组形成督查报告并同附件1、附件2的评价表报送督导科。教育局将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1.《永安市2022年小学教学常规检查评价表》
2.《永安市2022年中学教学常规检查评价表》
3.《永安市2022年春季小学控辍保学核查表》
4.《永安市2022年春季中学控辍保学核查表》
5.《永安市中小学校2022年度疑似辍(失)学学生基本信息表》
6.《永安市2022年控辍保学专项督导制度机制核查情况表》
永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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