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永安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9-11 17:14 来源:永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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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永安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永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4年9月11日

 

  永安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2024年三明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明教改组办〔2024〕1号)、《永安市推进“改革领先”工作方案》,深化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工作要求,紧紧抓住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契机,围绕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稳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学校办学品质,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

  到2027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进一步健全,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教育教学和育人方式改革取得较大突破,学校办学活力和教师队伍内生动力有效激发,教育各项评价指标位居三明市前列。力争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6%,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6%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100%,通过省级确认的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占比85%以上。

  二、改革举措

  (一)深化教育供给改革

  1. 优化基础教育学校布局结构。优化乡镇教育资源配置,健全与乡镇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学位动态调整机制,办好农村家门口学校。逐步将幼儿数30名以下小规模乡镇公办幼儿园纳入所在中心小学一体化管理;按照“成熟一个,推动一个”及“就近入学”原则,妥善推进现有28所村级小学(12所完小、16个村级教学点)适龄儿童合并到各乡镇中心校入学,经优化整合后到2026年秋季开学前全市保留村完小2个、教学点17个;将北塔学校列为九年一贯制学校试点校,逐步推动条件成熟的乡镇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创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保留相关建制,减少行政人员和班子建构,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 探索职业教育“分类分层”育人机制。完善职业教育“分类分层”育人机制,在办好中职培优班的基础上,在职专举办综合高中班,加强永安职专与三中高中校联合开展学科教研、阶段测评、师生交流等活动,双方资源共享、师资共育,探索创新型、实用型人才的多元育人模式。支持三明技师学院开办中职培优班,与职业中专学校和高中校对接,推动中职(高中)起点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与高职院校“3+2”联办基础上,推进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三明技师学院、永安职专)

  3. 推动教育数字化。以数字化赋能教育管理和评价改革,推动智慧校园建设。搭建信息交流系统和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引进上海教育资源共享共用。开展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试点校遴选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

  4. 完善社会化教育投入机制。持续动员企业、爱心人士捐资助学关心支持教育,以永安燕翔教育基金会平台,通过加大与乡贤、异地商会及本地企业等对接力度,多渠道宣传,增资扩面,推动各乡镇街道及部门单位设教育专项基金,构建“1+N”教育基金工作机制,营造尊师重教氛围。探索课后服务、校外供餐等引进第三方购买服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

  (二)深化办学模式改革

  5. 拓展总校制办学模式。持续构建“一总校一品牌、一成员校一特色”办学格局,实行“片区集群”发展模式,巩固巴小带巴小第二分校、六中带北塔学校等“名校带分校、新校、弱校”办学模式成果,推动总校制办学扩面增量。持续推进总校与分校骨干教师交流互派,建立交流教师考评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

  6. 推动跨区域合作办学模式。用好用足浦永合作、晋永协作平台,在原有对口校的基础上提质扩面,加强对口校协作交流,推进两地教师协同培养,定期互派学校管理和教学骨干开展跟岗学习、研修培训、业务进修等活动,共同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同时,建立学生互动交流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集训研修、研学互动、社会实践等活动,全方位提升两地学生综合素养。(责任单位:市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

  (三)深化产教融合改革

  7. 推动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建设。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能力,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深化校企合作和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充分利用对口合作、山海协作等资源,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文旅康养、材料化工产教联合体实体化运作,完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人社局,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三明技师学院、永安职专)

  8. 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支持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国家“双高校”和“职业本科”工作,加快二、三期校园建设,推进三明市智能制造产教联合体建设和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创新研究中心及研究基地建设,政策支持福建水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持续加强服务地方产业及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四)深化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

  9. 完善师资队伍建设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统筹管理编制和岗位职数。加强教师职称聘后管理,建立教师职务“能上能下”聘用机制。探索多渠道补充、分流教师办法,持续落实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合理分配。鼓励小学教师考取初高中教师资格,实施跨学段教学。加强和规范编外教师的聘用管理,保障编外聘用教师工资待遇。(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

  10.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鼓励在教师招聘录用时,实行同一岗位男女教师同比例招聘政策,推动逐步实现男女教师比例相对均衡。搭建“名师培训”“教研联盟”“青年教师孵化室”等平台,推进我市“培新工程”“青蓝工程”进程,着力提升名师名校长、青年教师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认定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并遴选部分骨干教师作为永安市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优化对名优骨干教师考核。建立重点师范院校教育实践基地,为实习大学生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

  11. 健全研训机构队伍提升机制。加强永安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严格落实教研员准入标准,完善教研员筛选配备办法和退出机制,鼓励探索建立教研员到学校、学校正高级教师到教研机构双向轮换交流任职机制。建立区域教研联盟,加强协同教研,开展教师需求导向的课程实施能力培训,组织教师评价能力、数字化素养、科学教育等方面专项培训,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

  (五)完善育人方式改革

  12. 推动“创思教育”在全市中小学跨学科一体化实践研究。以永安一中23年“创思教育”的成果优势,并被福建省教育厅列入普通高中特色建设示范项目品牌,按照“试点先行、总结提升、形成模式、逐步推广”原则,建立完善“市级示范+片区协同+学校推进”三级教研体系,将创思教育从高中延伸到初中、小学,进行跨学科一体化实践运用与推广。细化实践方式,实施办好一批试点校、举办一场教学成果展评活动等“创思教育十个一”工程,编撰专门的“创思教育”校本教材。推动“创思教育”名师工作室列入三明市级名师工作室行列。围绕“人人可创新,创新无止境”理念,总结推广“创思教育”成为三明市域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永安经验”。市财政将“创思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

  13. 推进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推进大中小学思政实践育人工程,培育彰显永安地方特色的思政精品课,加强思政名师工作室建设,坚持师资培养、理论阐释、教学研究相结合,提升队伍综合能力。结合实际,开展“大思政课”一体教学活动,积极建设“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打造“爱国主义”研学实践线路,精心打造“行走的课堂”。市财政将教师德育师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财政局,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14. 实施中小学生健康护航机制。建立家庭、社会、学校“N对一”特殊生心理关爱机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组建心理咨询志愿者团队。建立“学生入学、家长入校”的家校协同育人机制,持续开展“十百千万”家校协同育人活动。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定期开展“劳动教育周”活动,持续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深化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持续实施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行动。加强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控,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

  15. 创新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管理机制。用好三明创办“专门学校”平台,开展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制管理。同时,在城区初中校设立警务室,创新实施警察“进校园”为“在校园”工作机制,用好“八挂一”部门联动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家校配合,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守护校园平安。(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检察院,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

  16. 实施高中教育创新内涵提升工程。持续强化“培优拔尖”工作,用好“导师团”“学科中心指导组”等举措,加快高水平竞赛教师培育力度,增强“强基计划”招生竞争力。市财政将永安一中争创省示范校高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施三中、九中高一新生平行招生,并从调配班子、均衡师资配置、完善优化评价机制等举措,推动激励二所高中校良性竞争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

  17. 创新完善教育质量多元评价机制。规范落实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基础教育阶段四个评价指南,重点围绕健全完善校长、教研员两支队伍及教师进修学校评价体系先行先试,探索形成更科学、更有效的评价体系和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建立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定期会商、优先保障机制,实行项目化管理,确保按时、有序、高效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质量导向,全面落实“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细化各项任务,明确具体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推动教改工作有效落实。强化投入保障。设立教育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智慧教育建设、教师培养培训等。继续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利用各类主流新闻媒体、自媒体及其他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教育综合改革政策、做法、经验、成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为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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