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的公示(二)

日期:2025-06-16 17:01 来源: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 |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文件要求,永安市农大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已完成建设,并通过专家组的验收,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

  公示电话:0598—3814707

  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序号

项目

实施

单位

项目实施内容

财政补助

资金

(万元)

实施

地点

项目

负责人

1

永安市农大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

1.拆卸式轻钢保温结构密集烤房4座(含升降烟梁、成套设备)23.2万元;

2.钢屋面建设和4座烤烟房设施完善施工7.8万元;

资金合计:31万元。

30

贡川镇龙大村

罗治林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