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拟承担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78号)文件精神,现有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30万元,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个,每个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项目。经乡镇(街道)推荐申报,专家组评审,局党组会研究,拟定永安市桔乐家庭农场、永安市茂源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永安市新众诚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3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项目实施,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0月27日—10月31日止
公示电话:0598—3814707
附件:拟承担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实施单位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
拟承担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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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实施 单位 |
项目实施内容 |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 |
实施 地点 |
项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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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安市桔乐家庭农场 |
果园水泥路硬化382米、宽2.5米、砼面层15厘米,预算11.0055万元。 |
10 |
小陶镇五星村 |
刘丰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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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永安市茂源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
1.购置s11-250千瓦变压器1台; 2.购进线、计量兼出线柜1台; 3.电容柜1台; 4.购水泥杆、金具、铁件、管件、接地等材料; 预算11万元。 |
10 |
大湖镇大湖村 |
林富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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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永安市新众诚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
购置自走履带式旋耕机1台,预算12万元。 |
10 |
大湖镇工业路99号 |
苏奕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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