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拟承担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日期:2025-10-27 15:43 来源: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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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78号)文件精神,现有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30万元,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个,每个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项目。经乡镇(街道)推荐申报,专家组评审,局党组会研究,拟定永安市桔乐家庭农场、永安市茂源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永安市新众诚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3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项目实施,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0月27日—10月31日止

  公示电话:0598—3814707

  附件:拟承担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实施单位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

拟承担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实施单位

序号

项目实施

单位

项目实施内容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

实施

地点

项目

负责人

1

永安市桔乐家庭农场

果园水泥路硬化382米、宽2.5米、砼面层15厘米,预算11.0055万元。

10

小陶镇五星村

刘丰照

2

永安市茂源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1.购置s11-250千瓦变压器1台;

2.购进线、计量兼出线柜1台;

3.电容柜1台;

4.购水泥杆、金具、铁件、管件、接地等材料;                                    预算11万元。

10

大湖镇大湖村

林富添

3

永安市新众诚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购置自走履带式旋耕机1台,预算12万元。

10

大湖镇工业路99号

苏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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