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至2025年8月19日,我局已依法注销崇福中医(福建永安)有限责任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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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
许可证标明的有效期限 |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注销日期 |
注销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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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DA598c00120 |
2030年05月13号 |
崇福中医(福建永安)有限责任公司 |
廖腾辉 |
2025年8月19日 |
企业申请 |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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