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09 00:00 | 来源:永安市

  2012年,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委、市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促进了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和推动文明、法治、和谐新镇建设。为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以更好地指导下一阶段工作,我镇编制了2012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安砂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560010。

  一、概述

  《条例》颁布以来,安砂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2、建章立制,健全机制。我镇依据有关规定,认真按要求编制《安砂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安砂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3、认真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学习,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较明确的了解,并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2012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41条。

  (二)公开信息分类: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公开主要内容:2012年度主动公开信息4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 9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1条。

  (四)公开主要形式:通过网站、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度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暂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镇虽然已按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可公开信息量不多,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影响工作开展,信息发布内容归类不准确等。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督促工作人员及时、严格按规范公开信息,加强工作人员网络操作技术学习,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科学分类。

  安砂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1

193

其中: 1.政府网站公开数

41

19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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