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安砂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报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安砂镇党政办,联系电话:0598-3560010邮箱:asz3560010@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安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及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积极地推进了全镇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细化工作,强化责任。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将该项工作精细分解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涂爱燚任组长,镇党政办负责协调、推进、落实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二)健全机制,落实责任。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规定了各项信息制作和保存科室(所、站)为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人为部门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各责任科室(所、站)都安排专人作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公开资料的整理报送,把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到人、责任到人。
(三)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在公开内容的选择上突出重点领域,狠抓农田水利建设、林业资源管护、旅游发展、集镇建设等信息公开,让群众知悉政府当前的主要工作。各行政村及时公开了计划生育、合作医疗、村级党务、财务等方面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共计4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38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5年度主动公开信息4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条,为民办实事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8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公开形式,主要查阅渠道为“永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和“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截至目前,暂未有群众提出需解读政策条款。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我镇未收到群众需要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受理办理情况:我镇未办理依申请公开。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我镇未收到群众需要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行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全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我镇虽能认真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进行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因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主动公开信息梳理不到位,梳理工作相对滞后及信息公开不及时等现象。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三明和永安市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努力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管理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提高公信力。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安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统计报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4 |
384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4 |
384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一)无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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