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08:58 | 来源:永安市大湖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由大湖镇党政办公室结合有关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地址:永安市大湖镇石林路007号,邮编:366015),联系电话:0598-3500440,电子邮箱:dhdzb44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大湖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各级政府信息公开部署有关规定,坚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要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共制作信息3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38条,占比100%;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占比18.5%;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6条,占比42%。其他类15条,占比39.5%。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8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也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为全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我镇明确由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发布及时到位。同时,我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所有发布上网的文件均经过规范性和保密性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按期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并每月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2020年共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8条,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38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认真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办法(试行)》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采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按年度进行,考核与镇机关绩效考核和公务员考核结合进行。一是监督考核各科室政府信息报送是否及时、准确、全面;二是监督考核各科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结情况;三是年终将考核意见报镇党委会议确定考核等次。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指南和目录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整改建议落实不到位和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变更、撤销或终止时,不及时公开的予以考核等次不合格处理。2020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我镇重点从三方面推进“两化”建设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大湖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利用周一例会把基层政务公开纳入学习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范围、公开内容等进行详细解读,制定并完善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审核和发布。要求镇直各部门定期将需公开信息汇总上报,做到及时掌握、及时跟进、及时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公开工作

  2020年10月我镇对照省上对应部门共编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结合我镇实际,梳理我镇标准目录其中21个目录已纳入,5个未纳入,并于2020年11月在永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属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专栏进行公开。深化对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疫情防控和民生项目完成情况、惠民政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便民性,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

  3.完善公开方式,确保公开实效

  大湖镇政府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通过政府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坚持标准规划、标准建设,重点围绕公开领域分门别类完善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时限公开。还通过美篇发布信息,把政务新媒体作为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突发公共事件和回应引导政务舆情的重要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5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68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5

0

行政强制

0

5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未能及时有效提供信息。二是对《条例》理解不够,专业技能能力有待加强。三是部分公开信息分类不准确,格式编制不准,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针对以上情况,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认识。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主动公开的处理流程。三是提高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四是增强各部门的协作能力,确保部门间信息通畅,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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