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精神,特向社会公布永安市槐南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信息公开专栏。联系地址:永安市槐南镇槐林路1号;联系电话:0598-3539045,传真:0598-3535045;电子邮箱:hnx3539045@163.com。
一、概述
2017年,结合《条例》、《办法》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2017〕76号)精神,我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1名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加强对全镇工作动态、重大项目进展的政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强化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
(1)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入户解读等方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企业和百姓。同时加强舆情搜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真实信息,正确引导群众,极大增强了辖区村民对我镇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2)加大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力度。2017年,我镇通过微信公众号、政企微信群、宣传手册、现场解读等方式,主动发布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
(3)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利用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透明程度。
(4)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我镇不存在涉企收费事项。
(5)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利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
(6)定期公布社会保险情况。利用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村民社会保险情况。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2017年我镇重大建设项目情况均在政务公开栏公开。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已在公开栏说明有关情况。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9)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通过官方微信群、宣传栏向社会和群众宣传PPP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0)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通过开设意见,让公众参与放权工作、监督放权进程。
(11)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公开工作,及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门户网站发布权责清单,接手群众监督。
(12)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通过主动推送短信、转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
(13)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针对各村制定随机抽查事项实施细则。
(14)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流程,检查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让民众办事更加便捷。
2.推进国资企信息公开
(15)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我镇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公开共享,利用政务公开栏、政企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国有资产交易信息。2017年我镇无增资扩股项目。
(16)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辖区内无国有企业。
3.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17)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利用社区公开栏每周更新农产品价格变动信息,提高公众知情权。
(18)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利用村务公开栏、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深入解读农业补贴、精准扶贫、返乡青年工创业等政策措施,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
(19)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借助村务公开栏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监督。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20)围绕支持产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到及时反馈,获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2.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21)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经排查,我镇未发现企业产能过剩情况。
3.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22)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乡村旅游线路消费情况,赋予群众知情权,引导群众消费升级。
(23)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利用政务、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
(24)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25)加大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资金、扶贫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26)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镇、村政务公开栏,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
2.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27)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积极开展环境治理工作,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环境治理政策。
(28)及时公开“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牌、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河道管护工作。
3.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29)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逐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认真落实学校各项工作。
(30)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通过校务公开栏、镇、村信息公开栏、LED显示屏等方式,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等信息。
(31)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卫生院公开栏张贴海报等形式公示医疗服务信息,向群众发放健康知识小册子,增强群众健康意识。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32)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针对流动宴席备案情况,利用镇、村信息公开栏、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备案信息,便利群众获取监管结果、重视食品安全。
(33)探索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我镇未发现医药代表学术推广行为。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34)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重视“福林贷”金融普惠工作落实,利用下村入户、村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引导舆论。
(35)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重视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2、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36)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2017年,我镇无房地产交易行为。
(37)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2017年,我镇无房地产交易行为。
(38)做好棚户区改造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农村危房改造、造福工程等资金发放情况,通过镇、村信息公开栏、微信公众号、宣传小册子、干部入户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公开惠民政策,进一步做好群众保障性工作。
(39)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利用政务公开栏,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示、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
3.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40)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辖区安全生产巡查通知。通过政企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发放函等方式,公开巡查结果。我镇认真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宣传,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41)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严格执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办文办会程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42)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探索重大事项公开工作,进一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43)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7年,我镇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已规范编制。
(44)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2017年,我镇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45)做好电视电话会议公开工作。2017年,我镇未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46)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2、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47)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全镇干部充分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通过进村入户,向群众面对面宣传惠民政策。
(48)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49)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2小时内上报区政府要求,重视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50)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真实性,由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经办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1)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强化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的管理,由专人编辑,主要领导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52)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严格落实《永安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场所建设工作;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工作。2017年我镇共送交政府信息32条。
4、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53)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查找问题、分析不足,切实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度,主动公开信息32条, 历年累计公布信息207条。其中:网站公开32条,占100%;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占28.1%;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占25%;重大建设项目信息3条,占9.4%;为民办实事信息3条,占9.4%;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占3.1%;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占9.4%;其他工作动态类信息5条,占15.6%。2017年度,报送图书馆、档案馆电子档、纸质版公开信息数各3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范围。一是规划计划等乡镇工作动态;二是农民、农村、农业类相关政策信息措施和实施情况;三是民政扶贫救助等工作;四是公开防寒防冻、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应急预案。五是公开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六是政府当前工作动态。
(三)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的形式。创新载体,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槐南视窗”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主动发布我镇重要信息及重大新闻,同时通过信息公开栏、远教广场、LED显示屏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入户解读等方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企业和百姓。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7年,我镇就社会、公众关切的惠农惠民政策或相关的信息进行梳理,整理相关书面材料,在镇便民中心一楼进行对外宣传、回应。
(六)两馆报送情况:我镇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情况需报送市档案馆和图书馆的要求。2017年,移交档案馆纸质版公开目录2份、文件32份,电子版公开目录2份、文件32份,移交图书馆纸质版公开目录2份、文件32份,电子版公开目录2份、文件32份。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2017年度我镇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也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7年度我镇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不予公开”情况:2017年度我镇未接收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文件的目录归类还不够准确;三是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附:永安市槐南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永安市槐南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2 |
20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2 |
20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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