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15 00:00 | 来源:永安市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洪田镇党政办公室编制。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洪田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759101;电子邮箱:3759101@163.com;通信地址:永安市洪田镇文川街100号;邮政编码:366023)。

  一、概述

  《条例》颁布以来,洪田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1、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

  2、认真按要求编制《洪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洪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3、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2011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30条。

  (二)公开信息分类: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公开主要内容:2011年度主动公开信息3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2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

  (四)公开主要形式:通过网站、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度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暂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镇虽然已按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可公开信息量不多,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影响工作开展,信息发布内容归类不准确等。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督促工作人员及时、严格按规范公开信息,加强工作人员网络操作技术学习,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科学分类。

  附件:洪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洪田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32

  其中:1.网站公开 条 21

  2.政府公报公开 条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5.信函申请数 条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行政申诉数 件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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