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09 00:00 | 来源:永安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共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水畲族乡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青水畲族乡永宁北街1号);邮编:366038;电话:3520019;传真:3520018。

  一、概述

  2011年,我乡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1年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是网站。我们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所产生的信息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统一由专人上传市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和处理政府信息。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接待咨询投诉100余人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口头申请若干宗,均已现场答复;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2011年,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人(分管1人,专职1人),职责明确,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全年,我乡共投入1.2万元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四个季度投入,分别包括设施设备、资料印刷、业务培训和其他。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乡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改进措施。1、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青水畲族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23

其中:1.网站公开

23

2.政府公报公开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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