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精神,特向社会公布永安市青水畲族乡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和附表等六个部分。本报告公布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信息公开专栏,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青水畲族乡党政办公室,地址:永安市青水畲族乡永宁北街1号,邮编:366038,联系电话:0598-3520019。
一、概述
2018年,青水畲族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条例》、《办法》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2018〕57号)精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1名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加强对全乡工作动态、重大项目进展的政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公开程序,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班子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全面完成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及时向社会公开。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全文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动我乡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
6、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5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
7、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8、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号),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9、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0、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适时通过适当途径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11、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12、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13、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4、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15、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16、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7、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18、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
19、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加快整合各部门信息系统,配合三明建设三明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平台。
20、完善网上留言咨询反馈机制。构建完善12345平台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21、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进一步健全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22、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23、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从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4、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
25、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
26、推动信息同源管理。配合推动全市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
27、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八)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28、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29、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
(九)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0、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各部门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31、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3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
(十一)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33、部署开展《永安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重点领域政府公开清单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经营、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34、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全年落实情况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度,青水畲族乡主动公开信息26条,历年累计公开信息319条。其中:网站公开26条,占100%;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占30.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5条,占19.2% ;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3.85%;为民办实事信息1条,占3.8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条,占19.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占23.1%。2018年度,报送图书馆、档案馆电子档、纸质版公开信息数各2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范围。一是公开有关农民、农村、农业工作相关政策信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二是公开精准扶贫、造福工程等事关群众利益的事项。三是公开政府机构设置、办事程序等情况;四是公开防寒防冻、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应急预案;五是公开社会福利保障发放、收缴等情况;六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以门户网站、乡村公开栏、宣传栏、网络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等对外信息窗口为主,辅以村村通广播、电话短信等方式。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8年度,我乡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入户解读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8年青水畲族乡通过网络平台回应群众问题12件。
(六)移交档案馆和图书馆文件情况:2018年青水畲族乡移交档案馆纸质版文件26份,电子版26份;移交图书馆纸质版文件26份,电子版26份。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数量:2018年青水畲族乡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受理数量0条。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8年度办理群众公开信息申请数量0条。
(三)未收到群众关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18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仍旧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公开信息总量不多、政务公开形式较单一等问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乡将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加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培训,做好我乡信息公开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和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暂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6 |
31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6 |
319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