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布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青水畲族乡党政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信息公开专栏,如有疑问,请联系:青水畲族乡党政办公室,地址:永安市青水畲族乡永宁北街1号,邮编:366038,联系电话:0598-3520019,电子邮箱:ya352001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青水畲族乡深入贯彻落实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永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等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平台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强监督保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文件公开前的审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度,青水畲族乡主动公开信息2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5条(占比22.7%)、农村及扶贫工作7条(占比31.8%)、其他应主动公开10条(占比45.5%),历年累计公开信息341条,网站公开22条(占比100%),报送图书馆、档案馆电子档、纸质版公开信息数各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受理申请情况:2019年度我乡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也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2.受理办理情况:2019年度我乡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3.“不予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乡未接收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强化部门职责,及时调整青水畲族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乡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由乡党政办负责具体信息公开事项,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投入一定经费购置了办公设备,积极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分类目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成立网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络阵地管理,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自查排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相关表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整合新媒体资源,注销“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加大公开渠道建设力度,完善乡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政务公开栏等,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永安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及时向今日永安网、学习强国等报送有关信息。全年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22份,完成四个季度的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报送图书馆、档案馆各22条,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利用100余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认真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办法(试行)》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面,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双向检查,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对信息公开不到位的单位、部门责令限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2019年未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2019年,我乡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任务的做法:
(一)进一步引导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五大发展理念、三大攻坚战,围绕我市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融入大局、产业升级、营造发展环境”的重要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对于政府班子会讨论通过的决议文件进行公开,涉及乡村振兴、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安全环保等领域的重大事项决定的机构设置或方案计划。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由有关部门提前研判,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并利用乡村干部大会、干部驻村入户走访、微信群等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同时,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对群众关心的突发事件舆情进行回应。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乡网信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政务网站、微博、微信、论坛等苗头性舆情。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对减税降费、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卫计、养老服务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利用“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法制宣传月”以及“文化三下乡”等节点,采取现场咨询、政策进村、进学校等方式,用视频、图片、动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进一步聚焦重点,促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在推进项目建设的过程中,主动召开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集村主干、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加以改进,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围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推进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公开力度,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方式公布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同时,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积极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及时公开项目推进情况和取得成效,如推进青水畲族乡农贸市场建设情况全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促进调整完善。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大公开力度,督促林业站、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畜牧兽医水产站等部门所站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进展,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5.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自查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落实上级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部署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组织梳理部门监管事权清单,科学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2019年共组织市场监管、畜牧兽医等部门所站双随机联合检查4次,检查市场主体100多户。
6.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对脱贫攻坚、食品安全、文物保护、卫计、养老、生态环保等涉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开,如消防设施改造、文物保护和修缮工程等。组织秋季专场招聘会,搭建就业群体与用人单位双向交流平台,促进就业创业,入场企业11家,提供69个工作岗位,达成求职意向11人。此外,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实现信息公开的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7.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由财政所推动我乡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注重预决算公开的客观性、规范性。
(三)进一步推进发展,优化公开质量。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络阵地管理,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自查排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相关表述。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整合新媒体资源,注销“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永安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及时向今日永安网、学习强国等报送有关信息。完成e三明注册推广任务1950人,让人民群众参与政务管理事务,及时反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乡便民服务中心对民政、残联、农医保、卫计、村建、水利、企业服务等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窗口,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进一步清理整合乡党政办、效能办、便民服务中心政务热线,切实解决政务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整体水平。
1.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着力在公开质量上下功夫,通过网站、公开栏、微信群等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更新青水畲族乡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准确把握新条例内容,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信息22条。加强政策解读,提升公开实效。利用全乡干部职工及村干部会议、墟天上街宣传等形式组织开展新条例宣传活动,营造公众充分知情、全面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度我乡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加强对部门所站信息公开的指导,广泛征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2.学习借鉴基层政务公开试点经验。积极借鉴外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先进经验,结合我乡实际,积极探索、完善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及做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与内容、公开主体、格式与要素、公开时限与方式等,不断提升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水平。
3.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培训,结合《青水畲族乡干部职工二级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将政务公开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中。同时,利用公文管理系统,探索建立文件公开台账,每月及时向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场所,为群众查询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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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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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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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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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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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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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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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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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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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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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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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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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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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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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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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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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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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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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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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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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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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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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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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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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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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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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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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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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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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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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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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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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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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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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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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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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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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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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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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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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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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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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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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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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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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展,政务信息网络化更新不够及时,分类有待进一步的调整规范。2020年,我乡将重点改进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条例》,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提升全员公开意识和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二)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招投标信息、征地拆迁信息的公开,突出抓好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事关民生福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完善信息公开方面的制度,加强监督和督办。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优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督促各部门所站、各村委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信息公开成效纳入对村和部门所站的年终考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青水畲族乡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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