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人民政府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青水畲族乡党政办公室(地址:永安市青水畲族乡永宁北街1号,邮编:366038),联系电话:0598-3520019,电子邮箱:ya352001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青水畲族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条例》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青水畲族乡党委、政府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度我乡共制作信息12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1条,占比91.67%;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条,占比8.33%;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比9.09%;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比9.0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占比18.18%;其他类信息7条,占比63.64%。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40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条,办结1条。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一是规范工作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平稳有序。我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分管负责人,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业务经办人。以乡党政办为牵头办公室,各部门负责协助提供政务公开相关业务资料,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交流,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
二是坚决履行制度,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我乡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制度,对于拟公开的信息做到审核严密、规范管理,确保内容准确有效、表述规范、可公开,禁止出现错字漏字。要求责任到人,做到谁公开谁负责,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为应对互联网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青水畲族乡积极参与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一是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在乡便民服务中心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并加强人员、制度、场所建设,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打印等服务,真正做到便民利民、阳光透明。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维护、更新,确保及时公开、及时报送。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我乡共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条,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11份。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制度,加强工作考核。认真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乡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注重外部监督。积极发挥便民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共渠道作用,在乡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设立意见箱、意见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诚信办事的服务意识,保障我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向好发展。2022年度我乡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并根据社会评议内容改进我乡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度我乡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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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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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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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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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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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1.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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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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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 |
① 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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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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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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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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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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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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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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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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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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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法提供 |
①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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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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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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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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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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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予处理 |
①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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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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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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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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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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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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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处理 |
①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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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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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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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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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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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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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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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公开内容的深度、频率有待增强。
(二)2023年工作改进重点
2023年度,我乡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严格按照《条例》及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改进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与指导。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与各业务部门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加强服务意识,积极开展理论知识学习、业务技能培训及参加相关工作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我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及工作人员专业素养。
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梳理政府热点信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频率,着力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乡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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