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永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2021年永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燕东街道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燕东街道办事处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报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安市燕东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永安市含笑大道1号,邮编:366000,电子邮箱: ydjdbsc@163.com,联系电话:0598-361454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燕东街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规范公开平台,拓展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21年度我单位共制作信息10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0条,占比100%;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公开信息中,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占60%;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占10%;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占2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1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65条。
2、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坚持“三原则”为指南,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编制工作开展。一是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凡是涉及惠民政策、食品安全等重要内容,主动通过各种载体和平台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坚持“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核流程,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制度,凡是涉及保密内容的一律不上网,凡是涉及公示公告的第一时间准确发布;三是坚持群众需求原则。深入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收集应公开尽公开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切掌握群众需求、了解公开成效。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积极构建经办负责人直接抓,党政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管理格局。在信息公开前,立即启动由经经办负责人初审,提交党政办主任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拟稿校对、保密审查、发布审批、发布登记等相关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谨、审慎、规范。同时,街道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工作专班组长,由街道组织委员担任常务副组长,班子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科室主管人员任成员,工作专班下设的办公室依托街道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归集、发布工作。工作专班的建立,夯实了组织基础,强化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2021年度我街信息公开平台主体为市政务公开网,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LED等传统公开阵地,不断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今日永安网、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信息公开,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及横幅、宣传栏等向社会公示信息。同时,我街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对可公开信息,通过各个公开渠道进行公开工作。本年度,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条,完成四个季度的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报送图书馆、档案馆共计10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开展政务公开考核,按照考核指标要求,紧盯差距和不足,抓紧落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完善公开制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等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三是强化监督与保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逐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内容。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发挥好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加大对政务公开栏目维护监督管理力度,完善政务公开保障监督机制,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2021年,我街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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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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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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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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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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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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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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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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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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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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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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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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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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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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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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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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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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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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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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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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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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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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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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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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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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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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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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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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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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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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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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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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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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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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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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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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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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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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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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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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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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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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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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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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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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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认识到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如部分信息公开更新较慢;信息数量、质量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宣传范围局限,群众知晓率、参与率低等。在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工作水平。组织工作人员继续学习《条例》、《办法》等法规文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准确、及时、规范。二是充实公开范围,提高工作质量。结合重点领域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燕东街道办事处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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