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永安市备战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备战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方案
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将于2026年在三明市举行,为切实做好备战工作,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全面、持续发展。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备战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3〕14号)和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三明筹委会关于印发《备战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政策措施》《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备战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竞赛规程总则(草案)》(闽体〔2023〕130号),拟设33个大项785个小项。我市争取有运动员参加田径、游泳、乒乓球、篮球、三人篮球、跆拳道、射击、帆船、帆板、皮划艇激流回旋、赛艇、羽毛球、摔跤、击剑、拳击、武术散打等16个项目比赛,参赛人数达到120人的规模,力争完成三明市政府下达给我市的10枚金牌目标任务。
二、布局原则
根据永安市目前开展项目的特色和优势,确定田径、游泳、篮球、乒乓球、跆拳道为重点发展项目。依托学校资源,开展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等项目小学训练网点布局,聚集我市青少年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和跆拳道等社会培训机构力量,积极为我市发现、培养和输送后备人才。借助高水平优秀运动队(含省体校、省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和省外兄弟单位的优势力量,引进高水平运动员,全面增强我市竞技项目的竞争实力。
三、进度安排
(一)2024年主要任务
1. 进一步落实项目布局和项目任务,组织教练员进行拉网式选材,对小年龄组进行补充选材,完成年度运动员注册工作。
2. 开展寒暑假集训,强化体能训练和专项训练,全面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3. 举办永安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各项比赛,推动学校业训工作开展,促进人才选拔。
4. 组队参加三明市少年儿童体育锦标赛暨中小学生联赛,争取有更多运动员代表三明参加福建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5. 加大人才输送力度,力争实现在三明体校、省优秀运动队集训、代训运动员达到80人以上。
6. 继续做好3—5名高水平运动员引进工作。
7. 聘请高水平教练员为全市学校训练网点教师、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教练员讲学,促进教练员发现苗子和执教水平提高。
(二)2025年主要任务
1. 加强参赛运动员管理,进一步强化体能训练和专项训练,全面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2. 举办永安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各项比赛,推动学校业训工作开展,促进人才选拔。
3. 组队参加三明市少年儿童体育锦标赛暨中小学生联赛,有更多运动员代表三明参加福建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争取有120名以上运动员取得省运会参赛资格。
(三)2026年主要任务
1. 制定争金冲牌参赛预案,跟进夺金重点运动员保障工作。
2. 稳定队伍,强化重点运动员管理,安排好赛前集中训练。
3. 抓好运动员参赛组织工作,力争取得好成绩,圆满完成三明市政府下达参加第十八届省运会的目标任务。
4. 总结第十八届省运会全部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体校建设
采取积极措施,优化管理人员和教练员配置,改善少体校办学条件,协调解决体校招生、训练,以及学生文化学习和升学问题,不断促进体校建设,提高人才效益。
(二)加强小学项目布局和融合共建
积极推动省级体育特色校建设,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在城区小学进行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等项目学校训练网点布局,在设施建设、教师配备、训练保障、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促成学校运动队与体校对口衔接有效联动,形成联合培养运动员的合作机制。
(三)扶持社会力量“办体育”
要按照《福建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对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施行准入审批登记,促进我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和发展壮大。积极推动我市青少年体育机构参加福建省星级青少年社会体育俱乐部评定工作,促进青少年体育机构规范化建设,引导和鼓励我市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参与培养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和跆拳道等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提高办训水平和效益。
(四)完善奖励政策
为激励我市运动员刻苦训练,提高竞技水平,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顽强拼搏,创造优异成绩,为永安争光,修订完善《永安市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奖励办法》。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备战参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永安市备战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尽快制定出台切合实际的项目备战和参赛的工作方案,制定实现目标任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抓好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实,及时解决训练、参赛经费等困难和问题,为竞技体育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 市文体和旅游局负责全面组织第十八届省运会备战参赛工作,依据《三明市备战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方案》要求,拟定参加第十八届省运会的相关政策性措施,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指导督促备战各项工作。
2. 市教育局负责落实好异地引进运动员和乡镇选拔的运动员就学、学籍安排,落实第十八届省运会获奖运动员入学升学优惠政策。
3. 市财政局做好第十八届省运会备战经费保障工作。
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调配及有关奖励政策指导。
5. 市公安局根据现有政策积极为引进运动员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6. 市政府办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备战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三)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对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体育工作先进事迹,传播体育育人故事和体育精神,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解释工作由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承担。
本方案有效期三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永安市备战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永安市备战第十八届省运会青少年部比赛项目布局及任务指标
3. 永安市备战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政策措施
附件1
永安市备战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廖正楼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上官昌飞 市文旅局局长
刘金坚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
陈春雅 市政府办副主任
魏 烽 市教育局副局长
魏中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茂财 市财政局副局长
肖六五 市人社局副局长
冯 炜 市文旅局副局长
邱恒昌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钟毅坚 市文旅局体育事业科科长
颜启顺 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文旅局局长上官昌飞兼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副局长魏烽和市文旅局副局长冯炜兼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等。领导小组成员随工作变更而相应自然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永安市备战第十八届省运会青少年部比赛项目布局及任务指标
序号 |
项目 |
任务指标 |
主要措施 |
1 |
田径 |
金牌2枚 |
一、加大选材、培养和输送,力争田径、游泳、乒乓球、跆拳道、篮球、射击、武术散打、水上等项目省级运动队在训队员达到15人。 二、寒暑假期间将备战省运会重点队员送省级优秀运动队进行委培,提高竞技战术水平。 三、积极参加省体育局及省各项目管理中心组织的年度锦标赛、巡回赛,锻炼队伍,提高心理素质和竞技水平。 四、加强与三明市体校协作,引进高水平运动员,提高我市省运会整体夺金实力。 |
2 |
游泳 |
金牌2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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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乒乓球 |
金牌1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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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跆拳道 |
金牌1枚 |
|
5 |
篮球 |
金牌1枚 (含奖励带入) |
|
6 |
其它项目(射击、武术散打、水上等) |
金牌5枚 |
附件3
永安市备战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政策措施
一、关于进一步促进体教融合的相关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永安市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决定。联席会议由市文体和旅游局分管体育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召集人,市教育局分管体育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和旅游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二)落实入学升学优惠政策
承担第十八届省运会任务的学生,由当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集训所在地学校学习;获得省运会前八名、省年度锦标赛前六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当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当地高中学校就读。
(三)开展中小学生联赛
市文体和旅游局与市教育局每年联合举办一次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田径、乒乓球、篮球、游泳、羽毛球、足球等项目比赛。
(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切实保证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安排好每天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积极培养每个学生至少学会2项体育技能,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特色,营造浓厚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五)加强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训练项目配足配强体育教师,按照学校体育工作和业余训练的要求,逐年补充学校体育教师,有针对性地培养骨干体育教师,优化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市体校可聘请中小学教师作为兼职教练,并给予相应报酬,市教育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
二、关于引进和培养优秀体育人才的管理办法
(一)教练员引进
1. 优秀体育教练人才引进。市文体和旅游局在招聘、引进优秀体育教练人才时,可简化招聘程序,采取面试(或技能测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市文体和旅游局根据市人社局核准的招聘计划和方案,自主开展体育教练员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同时,参照《福建省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结合永安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体育教练员招聘岗位条件:具有体育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教练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且本人或本人亲自培养的运动员曾获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前八名,或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全运会前八名,或省运会前两名成绩。该政策执行至2027年底。
2. 聘请教练员支持。对急需专业的教练员经市文体和旅游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后聘用,填补部分项目教练员缺口。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高级教练员月薪6000元、中级教练员月薪5000元、初级教练员月薪4000元。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任教练员,运动健将月薪5000元、国家一级运动员月薪4000元。备战指导顾问按厅级、处级、科级3档参照教练员标准执行。
(二)运动员引进
学籍在三明市外且符合福建省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优秀运动员以学籍转入方式引进,转入学校由市教育局安排。
(三)运动员培养
委托国家集训队、省运动队、省体校及外省运动队、其他设区市培养或异地交流外训产生的费用(含食宿费、交通费、培训费等)由市文体和旅游局党组会议确定后,从备战经费统筹支出。
三、关于备战保障和竞赛奖励相关措施
(一)备战经费保障
将承训、参赛项目的业余训练经费列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
(二)建立奖励考核机制
1. 对教练员的奖励。重新制定省运会教练员的奖励政策,新奖励政策参照且不低于三明市级出台的奖励政策。
2. 对社会组织和俱乐部的奖励。各级社会组织、体育俱乐部可以组队参加各类赛事,从中发现和输送优秀苗子。社会组织和俱乐部输送的运动员进专业队,参加比赛获得名次的,享受相应奖励。
3. 对体育机构和执教人员的评定。对人才输送和竞赛成绩突出的青少年体育机构和执教人员进行优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优秀教练员评定和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