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00-0300-2011-00010 | 文号 | 永政〔2011〕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1-04-19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0-0300-2011-00010 | |||||||||||
文号 | 永政〔2011〕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1-04-19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驻永安的中央、省、三明市属企事业单位:
《永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经济管理 规划 纲要△ 通知
抄送:永安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法院、检察院、 人武部,市委各部、委、办、局,社会各团体、民主党派。 |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1日印发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驻永安的中央、省、三明市属企事业单位:
《永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经济管理 规划 纲要△ 通知
抄送:永安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法院、检察院、 人武部,市委各部、委、办、局,社会各团体、民主党派。 |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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