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1-0300-2011-00015 文号永政办〔2011〕5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1-04-19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优势品牌工作领导小组《永安市“十二五”品牌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1-0300-2011-00015
文号 永政办〔2011〕5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1-04-19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优势品牌工作领导小组《永安市“十二五”品牌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优势品牌工作领导小组《永安市“十二五”品牌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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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永安市优势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永安市“十二五”品牌发展规划(2011-2015)》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十二五”品牌发展规划(2011-2015)

永安市优势品牌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3月)

 

为推进品牌战略的纵深实施,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创建一批富有地方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品牌,积极打造“品牌永安”、“实力永安”,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以及省、三明市相关规划和工作安排,结合全市品牌发展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产业政策为依据,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强化政府引导和扶持,建立健全促进品牌发展的各种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品牌产品,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品牌企业,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企业主体原则。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夯实品牌基础,主动做好品牌的培育、争创、提升、打响,并不断发挥品牌效应。

2.科技创新原则。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增强品牌发展潜力和后劲。

3.政府引导原则。切实加强对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鼓励实施品牌战略的政策措施,改进培育和推进模式,为自主品牌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发展目标

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全市已形成各行各业品牌建设共同推进、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品牌领域明显拓展,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高,品牌经济成为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十二五”期间,到2015年,再创国家级品牌7个,其中:中国名牌产品 1个,驰名商标2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 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个;再创省级品牌30个,其中:福建省名牌产品15个,福建省著名商标15个;再创农业特色品牌 20个,其中:有机食品2个,绿色食品3 个,无公害农产品15个;再创三明市品牌40个,其中:市优势品牌产品20个,市知名商标20个。
四、工作重点
根据上述目标,“十二五”期间永安品牌工作的重点是:充分发挥我市的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以特色经济为基础,以“5+2”产业为龙头,以技术高端化、产业集群化、资源集约化、园区生态化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争创一批国家和省级品牌,打响一批强势品牌,推动我市的品牌从产品品牌向产业品牌和区域品牌迈进,全面提升我市工业品牌的综合竞争力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一)围绕打造现代制造业基地,培育一批制造业品牌

围绕打造汽车生产基地、海西化工基地、海西新型建材产业基地、纺织强市,依托现有产业和品牌企业优势,致力发展壮大具有永安特色的机械汽车、林竹、纺织、建材、化工和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争创名牌、打响品牌,提高知名度。按照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优先培育电子信息、先进装备、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品牌产品,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使全市的制造业与产品品牌不断拓展和提升。

(二)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发展高效生态品牌农业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重点培育果品、蔬菜、水产品、特种养殖、畜禽、优质粮油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建设一批农产品品牌基地,鼓励各类农产品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定和证明商标及地理标志注册认证,并加强规范使用和管理。

(三)努力打造服务业品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积极推进服务业连锁化、品牌化经营,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服务技术和服务标准,尽快培育一批服务业品牌企业。重点在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检验检测、中介服务等新兴服务业,贸易、餐饮、社区服务业等传统服务业,水、电、气、交通等公共服务业,房地产、汽车、娱乐等消费热点领域,争创服务业品牌。
(四)培育和扶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品牌

鼓励和支持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及专利申请,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认证。鼓励有条件的品牌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逐步建立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重点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品牌,争创国际知名品牌,提升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加强与国际品牌企业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工艺和管理,提高产品档次和品牌核心竞争力。

(五)促进产业集聚,创建区域品牌

充分利用产业聚集效应为品牌建设带来的有利条件,打造产业集群的区域品牌,引导产业集群提升发展。积极推动骨干企业品牌培育工作,形成品牌集群。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与龙头企业牵头或与中小企业合作,共同打造专业品牌基地、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创造区域性的集体品牌。发挥区域品牌在整合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形成在全国甚至全球具有竞争力的区域品牌。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建立国家、省两级品牌创建梯队,分类别、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企业品牌经营和创牌活动。引导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生产企业继续在标准、质量、市场、技术、装备、信用、员工素质、企业文化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品牌价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联合等多种途径做大做强,实现品牌的低成本扩张,努力形成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品牌带动作用明显的品牌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培育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同行业领先地位、具有特色优势的“小型巨人”品牌企业。对已经获得福建省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企业,要引导其加强质量管理,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努力争创国家级品牌。对广大中小企业,要引导其注册并规范使用商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努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争创省级名牌和著名商标。
(二)完善制度,加强宣传。一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提升产品档次,改进产品质量。财税、金融等部门要在贷款和税收等方面给予品牌企业大力支持,对品牌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科研立项,有关部门和金融单位要予以优先安排。二要对重点发展的品牌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优先列入省、市技术创新计划,给予政策扶持,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履职要求,主动为企业创造必要的创牌条件和适宜的创牌环境。三要加强品牌工作宣传,通过在网站、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高速公路旁对我市品牌企业、品牌产品进行宣传等形式,不断提高本地品牌的知名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本地品牌、消费本地品牌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政策推动,营造环境。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参与、专家论证、行业指导的品牌建设工作机制,健全品牌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调度品牌规划落实情况。市政府适时调整有关的奖励政策,对获牌获证企业给予奖励。质监、工商、农业、经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搞好服务,对纳入规划的企业,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及时解决品牌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把品牌建设与企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品牌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要积极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认证咨询、品牌推介、人才培训、商标代理等服务,打造品牌培育公共服务平台。有关部门要加大品牌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商标侵权等不法行为,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品牌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永安市“十二五”期间品牌争创工作规划表

附件:

永安市“十二五”期间品牌争创工作规划表

单位:个

 

年度

 

项目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合计

中国名牌产品

 

 

 

 

1

1

中国驰名商标

1

 

 

1

 

2

地理标志

产品保护

1

1

 

 

 

2

地理标志商标

1

 

1

 

 

2

福建名牌产品

3

3

3

3

3

15

福建省

著名商标

3

3

3

3

3

15

有机食品

 

1

 

1

 

2

绿色食品

1

 

1

 

1

3

无公害农产品

2

3

4

3

3

15

三明市

优势品牌

4

4

4

4

4

20

三明市

知名商标

4

4

4

4

4

20

 

 

 

 

 

 

 

 

 

 

 

 

 

 

 

 

 

 

 

 

主题词:经济管理 品牌 十二五规划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31日印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永安市优势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永安市“十二五”品牌发展规划(2011-2015)》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十二五”品牌发展规划(2011-2015)

永安市优势品牌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3月)

 

为推进品牌战略的纵深实施,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创建一批富有地方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品牌,积极打造“品牌永安”、“实力永安”,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以及省、三明市相关规划和工作安排,结合全市品牌发展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产业政策为依据,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强化政府引导和扶持,建立健全促进品牌发展的各种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品牌产品,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品牌企业,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企业主体原则。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夯实品牌基础,主动做好品牌的培育、争创、提升、打响,并不断发挥品牌效应。

2.科技创新原则。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增强品牌发展潜力和后劲。

3.政府引导原则。切实加强对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鼓励实施品牌战略的政策措施,改进培育和推进模式,为自主品牌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发展目标

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全市已形成各行各业品牌建设共同推进、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品牌领域明显拓展,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高,品牌经济成为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十二五”期间,到2015年,再创国家级品牌7个,其中:中国名牌产品 1个,驰名商标2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 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个;再创省级品牌30个,其中:福建省名牌产品15个,福建省著名商标15个;再创农业特色品牌 20个,其中:有机食品2个,绿色食品3 个,无公害农产品15个;再创三明市品牌40个,其中:市优势品牌产品20个,市知名商标20个。
四、工作重点
根据上述目标,“十二五”期间永安品牌工作的重点是:充分发挥我市的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以特色经济为基础,以“5+2”产业为龙头,以技术高端化、产业集群化、资源集约化、园区生态化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争创一批国家和省级品牌,打响一批强势品牌,推动我市的品牌从产品品牌向产业品牌和区域品牌迈进,全面提升我市工业品牌的综合竞争力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一)围绕打造现代制造业基地,培育一批制造业品牌

围绕打造汽车生产基地、海西化工基地、海西新型建材产业基地、纺织强市,依托现有产业和品牌企业优势,致力发展壮大具有永安特色的机械汽车、林竹、纺织、建材、化工和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争创名牌、打响品牌,提高知名度。按照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优先培育电子信息、先进装备、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品牌产品,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使全市的制造业与产品品牌不断拓展和提升。

(二)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发展高效生态品牌农业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重点培育果品、蔬菜、水产品、特种养殖、畜禽、优质粮油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建设一批农产品品牌基地,鼓励各类农产品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定和证明商标及地理标志注册认证,并加强规范使用和管理。

(三)努力打造服务业品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积极推进服务业连锁化、品牌化经营,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服务技术和服务标准,尽快培育一批服务业品牌企业。重点在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检验检测、中介服务等新兴服务业,贸易、餐饮、社区服务业等传统服务业,水、电、气、交通等公共服务业,房地产、汽车、娱乐等消费热点领域,争创服务业品牌。
(四)培育和扶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品牌

鼓励和支持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及专利申请,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认证。鼓励有条件的品牌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逐步建立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重点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品牌,争创国际知名品牌,提升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加强与国际品牌企业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工艺和管理,提高产品档次和品牌核心竞争力。

(五)促进产业集聚,创建区域品牌

充分利用产业聚集效应为品牌建设带来的有利条件,打造产业集群的区域品牌,引导产业集群提升发展。积极推动骨干企业品牌培育工作,形成品牌集群。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与龙头企业牵头或与中小企业合作,共同打造专业品牌基地、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创造区域性的集体品牌。发挥区域品牌在整合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形成在全国甚至全球具有竞争力的区域品牌。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建立国家、省两级品牌创建梯队,分类别、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企业品牌经营和创牌活动。引导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生产企业继续在标准、质量、市场、技术、装备、信用、员工素质、企业文化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品牌价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联合等多种途径做大做强,实现品牌的低成本扩张,努力形成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品牌带动作用明显的品牌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培育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同行业领先地位、具有特色优势的“小型巨人”品牌企业。对已经获得福建省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企业,要引导其加强质量管理,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努力争创国家级品牌。对广大中小企业,要引导其注册并规范使用商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努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争创省级名牌和著名商标。
(二)完善制度,加强宣传。一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提升产品档次,改进产品质量。财税、金融等部门要在贷款和税收等方面给予品牌企业大力支持,对品牌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科研立项,有关部门和金融单位要予以优先安排。二要对重点发展的品牌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优先列入省、市技术创新计划,给予政策扶持,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履职要求,主动为企业创造必要的创牌条件和适宜的创牌环境。三要加强品牌工作宣传,通过在网站、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高速公路旁对我市品牌企业、品牌产品进行宣传等形式,不断提高本地品牌的知名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本地品牌、消费本地品牌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政策推动,营造环境。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参与、专家论证、行业指导的品牌建设工作机制,健全品牌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调度品牌规划落实情况。市政府适时调整有关的奖励政策,对获牌获证企业给予奖励。质监、工商、农业、经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搞好服务,对纳入规划的企业,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及时解决品牌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把品牌建设与企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品牌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要积极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认证咨询、品牌推介、人才培训、商标代理等服务,打造品牌培育公共服务平台。有关部门要加大品牌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商标侵权等不法行为,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品牌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永安市“十二五”期间品牌争创工作规划表

附件:

永安市“十二五”期间品牌争创工作规划表

单位:个

 

年度

 

项目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合计

中国名牌产品

 

 

 

 

1

1

中国驰名商标

1

 

 

1

 

2

地理标志

产品保护

1

1

 

 

 

2

地理标志商标

1

 

1

 

 

2

福建名牌产品

3

3

3

3

3

15

福建省

著名商标

3

3

3

3

3

15

有机食品

 

1

 

1

 

2

绿色食品

1

 

1

 

1

3

无公害农产品

2

3

4

3

3

15

三明市

优势品牌

4

4

4

4

4

20

三明市

知名商标

4

4

4

4

4

20

 

 

 

 

 

 

 

 

 

 

 

 

 

 

 

 

 

 

 

 

主题词:经济管理 品牌 十二五规划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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