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01-0300-2015-00026 | 文号 | 永政办〔2015〕5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5-05-29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1-0300-2015-00026 | |||||||||||
文号 | 永政办〔2015〕5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15-05-29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省、三明市对“十二五”污染减排的总体要求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4〕57号)、《三明市减排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 年度减排目标任务与重点减排项目的函》(明减排办〔2015〕2号),结合2014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现提出我市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根据明减排办〔2015〕2号文的要求,2015年我市减排目标是:化学需氧量比2014年减排0.5%(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排0.5%,农业减排0.5%),氨氮比2014年减排0.5%(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排0.5%,农业减排0.5%),二氧化硫比2014年减排0.5%,氮氧化物比2014年减排0.5%。
2015年是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的攻坚年和关键年。减排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有关部门和企业一定要统一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减排工作力度,强力推进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建设,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减排目标和“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为今后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和污染集中治理,引导绿色转型提升。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21号)要求,2015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坚决淘汰造纸、印染、水泥、炼钢、炼铁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生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严格控制新上投资项目,暂停受理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推行燃煤锅炉集中区域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气),加快淘汰企业小型燃煤锅炉,拆除导热油炉等其它燃煤炉窑,无法通过集中供热淘汰的燃煤锅炉要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集中供热区域内新、扩建项目,不得新上燃煤自备电站和燃煤锅炉;区域外新、扩建项目,优先采用清洁能源,确需新上燃煤自备电站和燃煤锅炉的,在工业园区的锅炉不得小于20蒸吨/小时,不在工业园区的锅炉不得小于10蒸吨/小时,并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经贸局牵头,环保局、各园区、乡镇街道配合)
(二)加快实施减排工程
全面推进减排工程项目,突出抓好列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减排项目。
1.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
尼葛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必须完成改造,污水处理负荷率必须在80%以上,并能稳定运行。贡川水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确保年内投运。八一工业集中区和洪田工业集中区必须在年底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环保局牵头,经贸局、各园区、乡镇配合)
2. 工业废水深度治理
深入推进合成氨、印染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印染行业应建设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单位产量废水排放量要下降30%。永安智胜应加强对废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水回用设施及深度处理设施稳定运行,降低废水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局牵头,尼葛开发区、燕北街道、贡川镇配合)
3. 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环保局牵头,燕北街道、曹远镇配合)
(1)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在6月30日前完成7#、8#机组脱硫、脱硝技改。
(2)采用湿法脱硫的热电厂(智胜公司、福维公司)、企业自备电站应在不影响安全前提下逐步取消烟气旁路,脱硫效率要达到85%以上。采用循环流化床炉内脱硫的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必须全部实现自动添加脱硫剂,完善脱硫中控系统,必要时进行炉外脱硫。采用循环流化床的电厂、企业自备电站须确保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
4. 非电锅炉(炉窑)脱硫脱硝
(1)闽鑫钢铁应进一步加强对脱硫设施和中控系统运行管理,提高综合脱硫效率,并拆除烧结机烟气旁路。(环保局牵头,西洋镇配合)
(2)全市7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均执行水泥行业减排绩效评估通报制度,规范脱硝设施运行管理,4500吨/日水泥生产线综合脱硝效率达60%以上,其他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综合脱硝效率达50%以上。(环保局牵头,相关乡镇配合)
(3)未列入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计划的燃煤锅炉,规模2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应于2015年内全部建成投运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80%以上;已建成脱硫设施的,要完善中控系统,加强运行管理,综合脱硫效率达80%以上。规模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未建脱硫设施或脱硫不经济的,应改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经贸局牵头,环保局配合)
5. 生活污水处理
(1)原有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永安市莲花山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小陶镇污水处理厂应确实加强管理,提高负荷率,并保证稳定运行。(住建局牵头)
(2)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确保罗坊乡污水处理厂、西洋镇岭头村污水站等10家乡镇及农村在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行。(乡镇污水处理工程由住建局牵头,村污水处理工程由环保局牵头,各乡镇、村配合)
6. 畜禽养殖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
统筹现代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整治,依据环境承载能力控制养殖总量,推进集约化、规模化、生态化养殖。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实施全过程综合治理,或采用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等养殖方式和生态种养模式等。2015年完成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数量的全过程综合治理。(农业局牵头,环保局配合)
7. 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
全面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尾气不达标车辆不予发放环保合格标志,环保标志核发率不低于80%,全面淘汰2005之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严格执行有关机动车转入限制要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环保不达标车辆行为。加快工况法排气检测线建设进度,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工况法检测工作。结合永安市实际划定“无绿标车”限行范围。(绿标发放环保局负责,其它由公安局牵头,环保局配合)
(三)强化减排设施检查与监管
加强污染防治和减排设施检查及监管,坚决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完善自动监控系统管理机制,抓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验收、联网工作,规范运营维护。燃煤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非电行业企业脱硫及脱硝工程应完善中控系统及在线监测系统。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应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中控系统。加快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环保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三、工作机制
(一)强化责任
1. 各街道、镇(乡)政府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减排工作负总责,确保实现减排目标。
2. 排污单位、治污企业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按期完成减排项目。
3. 各有关部门要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规定和重点领域减排工作部门分工责任,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市环保局负责加强日常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并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实施污染深度治理,负责指导督促开发区(工业园区)实施污染集中治理及园区内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市经贸局负责监督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措施,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保相关制度。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城乡生活污染减排工作,监督实施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计划。市农业局负责指导督促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监督落实畜禽养殖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措施。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根据职责,联合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市统计局负责审核把关经济社会统计数据。
(二)完善政策
1. 新(扩)建工业项目所需排污总量指标,全部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工业企业实施减排工程减少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允许在排污权交易市场上出让获利,进一步提高企业减排的积极性。对实行全行业排污总量控制的钢铁、造纸、印染、水泥、合成革、火电等行业,原则上应在企业或行业内实施交易。
2. 强化节能减排发电调度,优先调配已脱硝机组发电负荷,确保机组脱硝设施投运率,降低发电煤耗。
3. 严格执行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对不符合规定的燃煤电厂扣减脱硫、脱硝电价;执行钢铁行业脱硫差别电价政策,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生产用电实行加价;执行水泥行业减排绩效评估通报制度。
4.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运营费同处理效果挂钩政策,将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污泥处理合格率等统筹纳入运营管理考核内容。
(三)健全制度
健全减排推进机制,完善调度、通报预警、督查督办、约谈告诫等制度。严格落实减排考核制度,对减排目标未完成、重点减排项目未落实的企业实行必要的环保限批,并按有关规定,实行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减排任务,明确责任人和经办人员,并将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市环保局
联系人:姜坚 联系电话:189*****8671
2015年减排重点减排项目见附表
附表
永安市2015 年度重点减排项目
序号 |
企业名称 |
减排要求 |
责任单位 |
---|---|---|---|
1 |
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尼葛园 |
日处理1000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污水处理负荷应达80%以上,并稳定运行。 |
市环保局、尼葛开发区管委会 |
2 |
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 |
年内投入运行 |
市环保局、贡川镇政府 |
3 |
永安市八一工业集中区 |
建成永安市八一工业集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
市环保局、小陶镇政府 |
4 |
永安市洪田工业集中区 |
建成永安市洪田工业集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
市环保局、洪田镇政府 |
5 |
永安市田龙纺织染整有限公司 |
废水深度治理及回用工程,回用率达到30%以上 |
市环保局、贡川镇政府 |
6 |
福建日丰布业有限公司 |
废水深度治理 |
市环保局、燕西街道 |
7 |
三明市东泰染织有限公司 |
废水深度治理及回用工程,回用率达到30%以上 |
市环保局、贡川镇政府 |
8 |
福建英汉凯丰纺织染整有限公司 |
废水深度治理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9 |
永安市宝申染整有限公司 |
废水深度治理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10 |
福建省永安市华伟纺织有限公司 |
废水深度治理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11 |
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深度治理加雨污分流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12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7#机组 |
新建炉外烟气半干法脱硫设施,脱硫效率达到90%。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13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8#机组 |
新建炉外烟气半干法脱硫设施,脱硫效率达到90%。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14 |
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机组 |
管理减排,脱硫效率达到80%。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15 |
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机组 |
管理减排,脱硫效率达到80%。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16 |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纺织化纤集团有限公司)4#机组 |
管理减排,脱硫效率达到70%。 |
市环保局、曹远镇政府 |
17 |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纺织化纤集团有限公司)5#机组 |
管理减排,脱硫效率达到70%。 |
市环保局、曹远镇政府 |
18 |
永安市闽鑫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
完善脱硫设施中控系统及保证稳定运行,脱硫效率达到80%。 |
市环保局、西洋镇政府 |
19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
新建脱硝设施,脱硝效率达到60%。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20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
新建脱硝设施,脱硝效率达到60%。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21 |
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 |
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在线监控和中控系统,确保正常稳定运行,脱硝效率达到50%。 |
市环保局、大湖镇政府 |
22 |
福建省永安万年水泥有限公司1#线 |
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在线监控和中控系统,确保正常稳定运行,脱硝效率达到60%。 |
市环保局、曹远镇政府 |
23 |
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 |
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在线监控和中控系统,确保正常稳定运行,脱硝效率达到60%。 |
市环保局、安砂镇政府 |
24 |
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1#线 |
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在线监控和中控系统,确保正常稳定运行,脱硝效率达到50%。 |
市环保局、曹远镇政府 |
25 |
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2#线 |
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在线监控和中控系统,确保正常稳定运行,脱硝效率达到50%。 |
市环保局、曹远镇政府 |
26 |
福建永安建福水泥有限公司 |
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在线监控和中控系统,确保正常稳定运行,脱硝效率达到60%。 |
市环保局、曹远镇政府 |
27 |
永安市莲花山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配套管网、完善雨污分流,提高进水水量及浓度,运行负荷达到95%,同时实施污泥规范化处置。 |
市住建局、环保局 |
28 |
永安市小陶镇污水处理厂 |
完善管网建设,保证稳定运行。 |
市环保局、小陶镇政府 |
29 |
永安市罗坊乡污水处理厂 |
新建乡镇污水处理站。 |
市住建局、罗坊乡政府 |
30 |
西洋镇岭头村污水站 |
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站。 |
市环保局、西洋镇政府 |
31 |
青水乡龙头村污水站 |
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站。 |
市环保局、青水乡政府 |
32 |
上坪乡污水站 |
新建乡镇污水处理站。 |
市环保局、上坪乡政府 |
33 |
上坪乡天斗山庄污水站 |
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站。 |
市环保局、上坪乡政府 |
34 |
曹远镇污水站 |
新建乡镇污水处理站。 |
市住建局、曹远镇政府 |
35 |
贡川镇污水站 |
新建乡镇污水处理站。 |
市住建局、贡川镇政府 |
36 |
大湖镇上甲村污水站 |
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站。 |
市环保局、大湖镇政府 |
37 |
大湖镇冲二村污水站 |
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站。 |
市环保局、大湖镇政府 |
38 |
曹远镇霞鹤村污水站 |
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站。 |
市环保局、曹远镇政府 |
39 |
永安市益口农牧场 |
按鼓励模式⑤实施养殖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 |
农业局、燕北街道 |
40 |
永安市昌明禽业有限公司 |
提供拆除照片、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 |
农业局、燕东街道 |
41 |
永安市永龙畜牧养猪场 |
提供拆除照片、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 |
农业局、燕南街道 |
42 |
福建金圣农牧有限公司 |
提供拆除照片、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 |
农业局、西洋镇政府 |
43 |
永安市裕丰畜牧有限公司 |
提供拆除照片、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 |
农业局、西洋镇政府 |
44 |
永安市跃进畜牧有限公司 |
完成拆除(提供拆除照片、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或按鼓励模式⑤实施养殖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 |
农业局、曹远镇政府 |
45 |
永安市利禾畜牧有限公司 |
提供拆除照片、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 |
农业局、燕东街道 |
46 |
永安市玉禾春晓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按鼓励模式⑤实施养殖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 |
农业局、安砂镇政府 |
47 |
永安市大强养殖场 |
提供拆除照片、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 |
农业局、燕西街道 |
48 |
永安市大湖镇岭干村白沙溪养猪场 |
提供拆除照片、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 |
农业局、大湖镇政府 |
49 |
永安市三星养殖场 |
按鼓励模式⑤实施养殖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 |
农业局、小陶镇政府 |
50 |
永安市高平农牧有限公司 |
按鼓励模式⑤实施养殖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 |
农业局、西洋镇政府 |
51 |
永安市大湖瑶田村生态园 |
按鼓励模式⑤实施养殖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 |
农业局、大湖镇政府 |
52 |
永安市文龙咏梅综合饲养场 |
提供拆除照片、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 |
农业局、燕南街道 |
53 |
永安市曹岩养殖有限公司 |
按鼓励模式⑤实施养殖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 |
农业局、曹远镇政府 |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省、三明市对“十二五”污染减排的总体要求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4〕57号)、《三明市减排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 年度减排目标任务与重点减排项目的函》(明减排办〔2015〕2号),结合2014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现提出我市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根据明减排办〔2015〕2号文的要求,2015年我市减排目标是:化学需氧量比2014年减排0.5%(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排0.5%,农业减排0.5%),氨氮比2014年减排0.5%(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排0.5%,农业减排0.5%),二氧化硫比2014年减排0.5%,氮氧化物比2014年减排0.5%。
2015年是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的攻坚年和关键年。减排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有关部门和企业一定要统一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减排工作力度,强力推进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建设,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减排目标和“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为今后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和污染集中治理,引导绿色转型提升。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21号)要求,2015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坚决淘汰造纸、印染、水泥、炼钢、炼铁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生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严格控制新上投资项目,暂停受理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推行燃煤锅炉集中区域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气),加快淘汰企业小型燃煤锅炉,拆除导热油炉等其它燃煤炉窑,无法通过集中供热淘汰的燃煤锅炉要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集中供热区域内新、扩建项目,不得新上燃煤自备电站和燃煤锅炉;区域外新、扩建项目,优先采用清洁能源,确需新上燃煤自备电站和燃煤锅炉的,在工业园区的锅炉不得小于20蒸吨/小时,不在工业园区的锅炉不得小于10蒸吨/小时,并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经贸局牵头,环保局、各园区、乡镇街道配合)
(二)加快实施减排工程
全面推进减排工程项目,突出抓好列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减排项目。
1.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
尼葛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必须完成改造,污水处理负荷率必须在80%以上,并能稳定运行。贡川水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确保年内投运。八一工业集中区和洪田工业集中区必须在年底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环保局牵头,经贸局、各园区、乡镇配合)
2. 工业废水深度治理
深入推进合成氨、印染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印染行业应建设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单位产量废水排放量要下降30%。永安智胜应加强对废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水回用设施及深度处理设施稳定运行,降低废水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局牵头,尼葛开发区、燕北街道、贡川镇配合)
3. 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环保局牵头,燕北街道、曹远镇配合)
(1)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在6月30日前完成7#、8#机组脱硫、脱硝技改。
(2)采用湿法脱硫的热电厂(智胜公司、福维公司)、企业自备电站应在不影响安全前提下逐步取消烟气旁路,脱硫效率要达到85%以上。采用循环流化床炉内脱硫的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必须全部实现自动添加脱硫剂,完善脱硫中控系统,必要时进行炉外脱硫。采用循环流化床的电厂、企业自备电站须确保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
4. 非电锅炉(炉窑)脱硫脱硝
(1)闽鑫钢铁应进一步加强对脱硫设施和中控系统运行管理,提高综合脱硫效率,并拆除烧结机烟气旁路。(环保局牵头,西洋镇配合)
(2)全市7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均执行水泥行业减排绩效评估通报制度,规范脱硝设施运行管理,4500吨/日水泥生产线综合脱硝效率达60%以上,其他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综合脱硝效率达50%以上。(环保局牵头,相关乡镇配合)
(3)未列入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计划的燃煤锅炉,规模2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应于2015年内全部建成投运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80%以上;已建成脱硫设施的,要完善中控系统,加强运行管理,综合脱硫效率达80%以上。规模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未建脱硫设施或脱硫不经济的,应改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经贸局牵头,环保局配合)
5. 生活污水处理
(1)原有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永安市莲花山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小陶镇污水处理厂应确实加强管理,提高负荷率,并保证稳定运行。(住建局牵头)
(2)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确保罗坊乡污水处理厂、西洋镇岭头村污水站等10家乡镇及农村在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行。(乡镇污水处理工程由住建局牵头,村污水处理工程由环保局牵头,各乡镇、村配合)
6. 畜禽养殖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
统筹现代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整治,依据环境承载能力控制养殖总量,推进集约化、规模化、生态化养殖。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实施全过程综合治理,或采用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等养殖方式和生态种养模式等。2015年完成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数量的全过程综合治理。(农业局牵头,环保局配合)
7. 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
全面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尾气不达标车辆不予发放环保合格标志,环保标志核发率不低于80%,全面淘汰2005之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严格执行有关机动车转入限制要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环保不达标车辆行为。加快工况法排气检测线建设进度,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工况法检测工作。结合永安市实际划定“无绿标车”限行范围。(绿标发放环保局负责,其它由公安局牵头,环保局配合)
(三)强化减排设施检查与监管
加强污染防治和减排设施检查及监管,坚决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完善自动监控系统管理机制,抓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验收、联网工作,规范运营维护。燃煤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非电行业企业脱硫及脱硝工程应完善中控系统及在线监测系统。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应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中控系统。加快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环保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三、工作机制
(一)强化责任
1. 各街道、镇(乡)政府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减排工作负总责,确保实现减排目标。
2. 排污单位、治污企业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按期完成减排项目。
3. 各有关部门要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规定和重点领域减排工作部门分工责任,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市环保局负责加强日常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并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实施污染深度治理,负责指导督促开发区(工业园区)实施污染集中治理及园区内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市经贸局负责监督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措施,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保相关制度。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城乡生活污染减排工作,监督实施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计划。市农业局负责指导督促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监督落实畜禽养殖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措施。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根据职责,联合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市统计局负责审核把关经济社会统计数据。
(二)完善政策
1. 新(扩)建工业项目所需排污总量指标,全部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工业企业实施减排工程减少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允许在排污权交易市场上出让获利,进一步提高企业减排的积极性。对实行全行业排污总量控制的钢铁、造纸、印染、水泥、合成革、火电等行业,原则上应在企业或行业内实施交易。
2. 强化节能减排发电调度,优先调配已脱硝机组发电负荷,确保机组脱硝设施投运率,降低发电煤耗。
3. 严格执行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对不符合规定的燃煤电厂扣减脱硫、脱硝电价;执行钢铁行业脱硫差别电价政策,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生产用电实行加价;执行水泥行业减排绩效评估通报制度。
4.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运营费同处理效果挂钩政策,将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污泥处理合格率等统筹纳入运营管理考核内容。
(三)健全制度
健全减排推进机制,完善调度、通报预警、督查督办、约谈告诫等制度。严格落实减排考核制度,对减排目标未完成、重点减排项目未落实的企业实行必要的环保限批,并按有关规定,实行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减排任务,明确责任人和经办人员,并将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市环保局
联系人:姜坚 联系电话:189*****8671
2015年减排重点减排项目见附表
附表
永安市2015 年度重点减排项目
序号 |
企业名称 |
减排要求 |
责任单位 |
---|---|---|---|
1 |
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尼葛园 |
日处理1000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污水处理负荷应达80%以上,并稳定运行。 |
市环保局、尼葛开发区管委会 |
2 |
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 |
年内投入运行 |
市环保局、贡川镇政府 |
3 |
永安市八一工业集中区 |
建成永安市八一工业集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
市环保局、小陶镇政府 |
4 |
永安市洪田工业集中区 |
建成永安市洪田工业集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
市环保局、洪田镇政府 |
5 |
永安市田龙纺织染整有限公司 |
废水深度治理及回用工程,回用率达到30%以上 |
市环保局、贡川镇政府 |
6 |
福建日丰布业有限公司 |
废水深度治理 |
市环保局、燕西街道 |
7 |
三明市东泰染织有限公司 |
废水深度治理及回用工程,回用率达到30%以上 |
市环保局、贡川镇政府 |
8 |
福建英汉凯丰纺织染整有限公司 |
废水深度治理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9 |
永安市宝申染整有限公司 |
废水深度治理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10 |
福建省永安市华伟纺织有限公司 |
废水深度治理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11 |
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深度治理加雨污分流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12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7#机组 |
新建炉外烟气半干法脱硫设施,脱硫效率达到90%。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13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8#机组 |
新建炉外烟气半干法脱硫设施,脱硫效率达到90%。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14 |
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机组 |
管理减排,脱硫效率达到80%。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15 |
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机组 |
管理减排,脱硫效率达到80%。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16 |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纺织化纤集团有限公司)4#机组 |
管理减排,脱硫效率达到70%。 |
市环保局、曹远镇政府 |
17 |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纺织化纤集团有限公司)5#机组 |
管理减排,脱硫效率达到70%。 |
市环保局、曹远镇政府 |
18 |
永安市闽鑫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
完善脱硫设施中控系统及保证稳定运行,脱硫效率达到80%。 |
市环保局、西洋镇政府 |
19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
新建脱硝设施,脱硝效率达到60%。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20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
新建脱硝设施,脱硝效率达到60%。 |
市环保局、燕北街道 |
21 |
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 |
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在线监控和中控系统,确保正常稳定运行,脱硝效率达到50%。 |
市环保局、大湖镇政府 |
22 |
福建省永安万年水泥有限公司1#线 |
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在线监控和中控系统,确保正常稳定运行,脱硝效率达到60%。 |
市环保局、曹远镇政府 |
23 |
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 |
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在线监控和中控系统,确保正常稳定运行,脱硝效率达到60%。 |
市环保局、安砂镇政府 |
24 |
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1#线 |
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在线监控和中控系统,确保正常稳定运行,脱硝效率达到50%。 |
市环保局、曹远镇政府 |
25 |
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2#线 |
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在线监控和中控系统,确保正常稳定运行,脱硝效率达到50%。 |
市环保局、曹远镇政府 |
26 |
福建永安建福水泥有限公司 |
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在线监控和中控系统,确保正常稳定运行,脱硝效率达到60%。 |
市环保局、曹远镇政府 |
27 |
永安市莲花山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配套管网、完善雨污分流,提高进水水量及浓度,运行负荷达到95%,同时实施污泥规范化处置。 |
市住建局、环保局 |
28 |
永安市小陶镇污水处理厂 |
完善管网建设,保证稳定运行。 |
市环保局、小陶镇政府 |
29 |
永安市罗坊乡污水处理厂 |
新建乡镇污水处理站。 |
市住建局、罗坊乡政府 |
30 |
西洋镇岭头村污水站 |
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站。 |
市环保局、西洋镇政府 |
31 |
青水乡龙头村污水站 |
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站。 |
市环保局、青水乡政府 |
32 |
上坪乡污水站 |
新建乡镇污水处理站。 |
市环保局、上坪乡政府 |
33 |
上坪乡天斗山庄污水站 |
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站。 |
市环保局、上坪乡政府 |
34 |
曹远镇污水站 |
新建乡镇污水处理站。 |
市住建局、曹远镇政府 |
35 |
贡川镇污水站 |
新建乡镇污水处理站。 |
市住建局、贡川镇政府 |
36 |
大湖镇上甲村污水站 |
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站。 |
市环保局、大湖镇政府 |
37 |
大湖镇冲二村污水站 |
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站。 |
市环保局、大湖镇政府 |
38 |
曹远镇霞鹤村污水站 |
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站。 |
市环保局、曹远镇政府 |
39 |
永安市益口农牧场 |
按鼓励模式⑤实施养殖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 |
农业局、燕北街道 |
40 |
永安市昌明禽业有限公司 |
提供拆除照片、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 |
农业局、燕东街道 |
41 |
永安市永龙畜牧养猪场 |
提供拆除照片、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 |
农业局、燕南街道 |
42 |
福建金圣农牧有限公司 |
提供拆除照片、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 |
农业局、西洋镇政府 |
43 |
永安市裕丰畜牧有限公司 |
提供拆除照片、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 |
农业局、西洋镇政府 |
44 |
永安市跃进畜牧有限公司 |
完成拆除(提供拆除照片、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或按鼓励模式⑤实施养殖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 |
农业局、曹远镇政府 |
45 |
永安市利禾畜牧有限公司 |
提供拆除照片、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 |
农业局、燕东街道 |
46 |
永安市玉禾春晓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按鼓励模式⑤实施养殖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 |
农业局、安砂镇政府 |
47 |
永安市大强养殖场 |
提供拆除照片、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 |
农业局、燕西街道 |
48 |
永安市大湖镇岭干村白沙溪养猪场 |
提供拆除照片、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 |
农业局、大湖镇政府 |
49 |
永安市三星养殖场 |
按鼓励模式⑤实施养殖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 |
农业局、小陶镇政府 |
50 |
永安市高平农牧有限公司 |
按鼓励模式⑤实施养殖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 |
农业局、西洋镇政府 |
51 |
永安市大湖瑶田村生态园 |
按鼓励模式⑤实施养殖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 |
农业局、大湖镇政府 |
52 |
永安市文龙咏梅综合饲养场 |
提供拆除照片、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 |
农业局、燕南街道 |
53 |
永安市曹岩养殖有限公司 |
按鼓励模式⑤实施养殖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 |
农业局、曹远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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