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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00-3000-2021-00019 | 文号 | 永政文〔2021〕1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3-09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0-3000-2021-00019 | |||||||||||
文号 | 永政文〔2021〕1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1-03-09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槐南镇人民政府:
根据永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咨询委员会第2次会议精神,现将《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如下:
一、《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永安市槐南镇总体规划(2014-2030)》与《永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原则同意《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由你单位组织实施。
二、原则同意《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规划面积为24.88公顷。
三、经批准的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规划区主要发展水泥制造业,遵循福建省建材工业发展规划精神,加快水泥产业结构调整。
四、你单位应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随意改变,并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特此批复。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槐南镇人民政府:
根据永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咨询委员会第2次会议精神,现将《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如下:
一、《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永安市槐南镇总体规划(2014-2030)》与《永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原则同意《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由你单位组织实施。
二、原则同意《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规划面积为24.88公顷。
三、经批准的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规划区主要发展水泥制造业,遵循福建省建材工业发展规划精神,加快水泥产业结构调整。
四、你单位应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随意改变,并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特此批复。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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