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0-3000-2021-00023 文号永政地〔2021〕1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3-18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一期主干道北侧04号地块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0-3000-2021-00023
文号 永政地〔2021〕1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3-18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一期主干道北侧04号地块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一期主干道北侧04号地块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3-29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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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挂牌出让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一期主干道北侧04号地块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永自然资〔20212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案

同意你局提交的挂牌出让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一期主干道北侧04号地块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

二、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标的位处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一期主干道北侧04号地块。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66700平方米(合100.05亩),系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2012年度第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2826号)文件批准征收的原曹远镇水尾村林地57205平方米;《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2013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45号)文件批准征收的原曹远镇水尾村林地9495平方米。主要规划技术指标:1.0≤容积率≤1.540%≤建筑系数≤60%10%≤绿地率≤20%。土地主要用途为工矿仓储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土地出让年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五十年。

三、竞买人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四、地块建设要求

该地块建设竞得人须按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地块规划条件(永自然资规尼工〔2020〕条字第07号)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和调整,否则视为违约,将承担相应责任。

五、土地挂牌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竞买保证金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以人民币1348万元为挂牌起始价推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不设底价),增价幅度分别为等于或大于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70万元。土地出让价款缴款方式:该项目土地出让金价款分两期缴交:第一期在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付50%土地出让价款(含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第二期于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余款。

六、土地交付

土地交付状况为土地交付时的现状,即宗地红线外三通,场地平整。地块交地责任人为永安市尼葛林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若竞得人按期缴交土地出让金,交地责任人于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交付土地,若竞得人未按时足额缴交,交地时间另行确定。

七、手续办理

1.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注册竞买申请所需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到你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你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在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按章纳税,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地址须在永安市尼葛开发区内。

4.挂牌成交价款即该地块的总地价,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土地出让价款。成交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其他相关税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5.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6.土地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

7.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8.土地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八、工作要求

挂牌出让工作由你局主持并组织实施。公开挂牌出让程序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49号)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出让。

接文后,请你局即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永安政务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实行“三公”网上挂牌交易,并抓紧开展挂牌出让各项工作。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1318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挂牌出让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一期主干道北侧04号地块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永自然资〔20212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案

同意你局提交的挂牌出让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一期主干道北侧04号地块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

二、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标的位处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一期主干道北侧04号地块。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66700平方米(合100.05亩),系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2012年度第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2826号)文件批准征收的原曹远镇水尾村林地57205平方米;《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2013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45号)文件批准征收的原曹远镇水尾村林地9495平方米。主要规划技术指标:1.0≤容积率≤1.540%≤建筑系数≤60%10%≤绿地率≤20%。土地主要用途为工矿仓储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土地出让年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五十年。

三、竞买人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四、地块建设要求

该地块建设竞得人须按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地块规划条件(永自然资规尼工〔2020〕条字第07号)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和调整,否则视为违约,将承担相应责任。

五、土地挂牌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竞买保证金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以人民币1348万元为挂牌起始价推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不设底价),增价幅度分别为等于或大于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70万元。土地出让价款缴款方式:该项目土地出让金价款分两期缴交:第一期在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付50%土地出让价款(含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第二期于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余款。

六、土地交付

土地交付状况为土地交付时的现状,即宗地红线外三通,场地平整。地块交地责任人为永安市尼葛林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若竞得人按期缴交土地出让金,交地责任人于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交付土地,若竞得人未按时足额缴交,交地时间另行确定。

七、手续办理

1.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注册竞买申请所需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到你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你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在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按章纳税,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地址须在永安市尼葛开发区内。

4.挂牌成交价款即该地块的总地价,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土地出让价款。成交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其他相关税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5.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6.土地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

7.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8.土地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八、工作要求

挂牌出让工作由你局主持并组织实施。公开挂牌出让程序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49号)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出让。

接文后,请你局即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永安政务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实行“三公”网上挂牌交易,并抓紧开展挂牌出让各项工作。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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