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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00-3000-2022-00025 | 文号 | 永政地〔2022〕1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3-25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永安大道三标段一期道路工程及周边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0-3000-2022-00025 | |||||||||||
文号 | 永政地〔2022〕1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2-03-25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永安大道三标段一期道路工程及周边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收储永安大道三标段一期道路工程及周边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永收储〔2022〕1号)收悉,根据我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中心将位于燕东街道健康中心周边永安大道三标段一期道路工程周边地块1038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纳入土地储备库。
二、该地块具体收储事宜由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按我市征迁相关规定完成收储、补偿安置工作,涉及收储的其他费用统一纳入该项目收储成本。
三、地块的开发利用,要根据具体建设项目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出让。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收储永安大道三标段一期道路工程及周边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永收储〔2022〕1号)收悉,根据我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中心将位于燕东街道健康中心周边永安大道三标段一期道路工程周边地块1038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纳入土地储备库。
二、该地块具体收储事宜由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按我市征迁相关规定完成收储、补偿安置工作,涉及收储的其他费用统一纳入该项目收储成本。
三、地块的开发利用,要根据具体建设项目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出让。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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