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00-3000-2025-00041
- 备注/文号: 永政地〔2025〕26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3
永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无偿收储永安市燕福小区部分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永收储〔2025〕2号)收悉。根据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现批复如下:
1. 同意你中心收储原使用权属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永安市供电公司所有的永安市燕福小区部分地块,面积7999.24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收储地块宗地图。
2. 同意本次以无偿方式收储永安市燕福小区部分地块。由你中心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永安市供电公司、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方签订土地收储协议,具体收储事宜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永收储字〔2025〕第14号)执行。
3. 收储后的土地按规划用途纳入土地储备库,地块在未处置前,由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管护和使用。
4. 地块的开发利用,应根据具体建设项目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供地。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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