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
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
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综
合 业 务 |
政策
文件 |
本级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 |||
2 | 监督
检查 |
1.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2.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 | 政府网站、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3 | 最低
生活 保障 |
政策
文件 |
本级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 |||
4 | 办事指南 | 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5 | 审核
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5个工作日 | 民政局 | 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6 | 审批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 | 政府网站、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7 | 特困
人员 救助供养 |
政策
文件 |
本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 |||
8 | 办事指南 | 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救助供养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9 | 审核
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5个工作日 | 民政局 | 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10 | 审批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 | 政府网站、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1 | 临
时 救 助 |
政策
文件 |
本级临时救助相关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 |||
12 | 办事指南 | 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救助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3 | 审核
审批 信息 |
1.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
2.救助金额 3.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 | 政府网站、社区/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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