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0〕47号),全面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让政务公开更加规范、公开渠道更加畅通、政务公开更加高效、办事服务更加便利、公开质量更有保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落实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一)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市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上级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明晰相关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加强相关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过程指导、跟踪评估,督促有效落实。要对接2022年省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出台的相应落实意见。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
(二)各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11月15日前在政府网站公开。2022年上半年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落实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要求,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做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标准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至少明确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求。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在政府网站开设规范的公开专栏,设置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全面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方便企业和群众查阅。
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数字办
(二)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一是推动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发展,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二是各级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要及时向市数字办备案。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责任,对本辖区本单位政务新媒体进行核查,杜绝漏报瞒报。三是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监管,杜绝出现文字严重表述错误、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各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资源,持续发挥好报刊、电视、广播等传播渠道的重要作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公共查阅场所建设。依托政府档案馆、图书馆以及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馆、自然资源局、图书馆
三、完善工作机制
(一)完善政府信息动态管理调整机制。一是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三是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社区)延伸。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完善政策解读回应机制。一是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二是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接到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后,首先应当对申请书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即审查提交的申请书是否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同时,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和第三方意见征询。在完成信息审查后,应当按照“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经审查决定提供的”进行分类处理。
(五)完善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机制。全面优化办事流程,落实“办事一本通”编制工作,认真梳理编制各类办理事项《办事指南》,明确具体内容,实行一次性告知,并通过e三明、网上办事大厅和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机制。一是依托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和e三明精准推送办事指南,让企业群众对所办事项要求一目了然。二是依托e三明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服务,让办事企业群众实时获知办事进度和办理结果。三是建立健全e三明“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实行“套餐申请、一口受理、网上运行、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的一站式网上服务,实现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强化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公开目录编制各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相应成立工作专班,专项推进本项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指导协调主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永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永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凤玺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缪学耘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赖天优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许忠 市发改局局长
陈心芳 市教育局局长
张 闽 市工信局局长
陈泽尊 市民宗局局长
林新建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叶首得 市民政局局长
陈 云 市司法局局长
罗鑫锋 市财政局局长
罗毅涛 市人社局局长
张茂祥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 涌 市住建局局长
黄国钢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粘忠毅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方良 市水利局局长
厉 艺 市文旅局局长
张金锻 市卫健局局长
傅志平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钟发华 市应急局局长
李存荣 市审计局局长
郑凌峰 市林业局局长
张建国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林 华 市统计局局长
吴振金 市信访局局长
唐成川 市城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随工作岗位变更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缪学耘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由市政府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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