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9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9年7月26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
永安市财政局局长 罗鑫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9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18年,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市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抓好收入,培植税源,保障重点支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努力夯实收入,保障财政有序运行。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收入征管,统筹安排财力,促进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完善协税护税机制。认真执行乡镇财政收入通报、财税库联席会等行之有效制度,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关注经济结构、税源结构、重点企业的变化,强化税收监控,充分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政策,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各类资金,共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类财政专项资金11.82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64亿元,有效弥补了我市建设资金的不足。三是努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清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力度,全年共清理结转结余指标0.86亿元。
2.积极培育税源,促进产业升级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多渠道、多层次培植地方财源。一是加大对农业投入力度,推动乡村振兴。安排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发展资金129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资金700万元、“福田贷”贴息资金430万元等,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生态效益补偿、耕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林业专项、中小河流域治理等专项资金9690万元,有效改善了我市农业生产条件,促进我市农业生产向集约化、机械化、科学化、生态化、智慧化升级。二是加大对工业扶持力度,加快培育税源。按照高成长大企业培育计划,积极推进翔丰华二期等一批重点项目早日投产见效,安排石墨、汽车等工业产业资金5700万元,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龙头项目的支撑带动作用。探索设立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首期出资2142万元。投入科技发展、企业技改等专项资金2358万元,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技改扩能。继续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和所得税减半征收扩围政策;全面实施和完善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度,取消、减免和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15项,2018年减少非税收入3000多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加强对服务业引导作用,促进产业升级。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文化发展专项、旅游开发专项以及外经贸企业转型升级等产业资金820万元,全方位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3.持续深化改革,提高财政理财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启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立财政资金支付全程动态监控机制,保障预算执行严格规范,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率达100%。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重点做好地方政府债务规范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省、市两级对我市政府性债务审计,主动沟通、精心解答、制定措施,强化债务监管;认真做好债务清查工作,制定债务化解方案,提高债务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管理,围绕增量扩面和提质增效,开展部门自评、财政重点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的绩效评价,实现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全覆盖。四是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存放和单位账户管理制度,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有关事项规定的通知》,理顺管理职责,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五是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管理台账,加强年度收益解缴,逐步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积极参与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成市国投公司2017年度薪酬总额计发,配合完成党组织建设纳入企业章程管理工作。六是履行财政内外监督职能。开展“1+X”专项检查、民生资金专项检查、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等,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七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涉及财政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有力提高了财政预算执行能力和财政工作水平。
(二)市本级支出政策实施情况
2018年财政部门按照“有保有压、民生优先、保障重点”的原则,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按照省定标准计算2018年我市“三保”支出需求为115932万元,其中:保工资需求数61056万元、保运转需求数6666万元、保基本民生需求数48210万元。按此标准我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预算已足额安排保障。同时在实际预算执行过程中,还需保障文明单位奖、综治平安奖等工资性支出,我市筹集资金足额保障。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年安排教育投入71409万元,同比增长7.4%。支持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全面改善“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投入,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支持力度;支持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投入新实验幼儿园建设、永安一中附属学校二期改造工程等,有效改善我市办学条件和办学环境。三是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全年安排社会保障投入36549万元,同比增长25.03%。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8000万元,安排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6200万元;实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体化;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等,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四是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年安排医疗卫生事业投入26605万元,同比增长4.44%。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成基层医院并入总医院的相关工作;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政府补助标准从50元提高到55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按救助对象每人每年400元筹集;争取福建省财政厅世行贷款项目1069万元,用于医改项目的实施。五是支持宜居环境建设。全年投入12427万元,用于市政维护、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建设和南龙铁路永安站站房建设等。
(三)2018年收支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
(1)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391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6.89%,比上年同期增收4283万元,增长2.43%。上级补助收入115131万元(其中上级返还性收入139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1194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02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8473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998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062万元,调入资金30272万元,收入总计392315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236万元(含上级专项支出),体制上解省级支出14607万元,专项上解274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444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402万元,支出总计364429万元,收支相抵,财政滚存结余2788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7886万元。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391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6.89%,比上年同期增收4283万元,增长2.43%。上级补助收入11513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8473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998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062万元,调入资金30272万元,收入总计392315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784万元(含上级专项支出,其中本级财力支出18004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204853万元的88%),体制上解支出14607万元,专项上解2742万元,补助乡镇支出3245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444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402万元,支出总计364429万元,收支相抵,财政滚存结余2788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7886万元。
(2)重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市支出预算按照“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盘活存量、优化增量,规模适度、防患风险”的原则,推行实施“零基预算”,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促发展。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对于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用途相同、相近的专项资金,予以归并整合,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当年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等民生支出230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4.56%,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支出分别占公共预算支出的22.81%、10.03%、8.74%、10.94%。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64873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7.1%,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收27157万元,增长72%。上级补助收入305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6900万元,上年结余4051万元,调入资金7148万元,收入总计96025万元。基金支出60178万元,其中全市财力支出3117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33574万元的92.8%,同比增支23813万元,增长65.48%;上解上级支出90万元,调出资金27000万元,基金支出合计8726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757万元。
2018年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64873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7.1%,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收27157万元,增长72%。上级补助收入305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6900万元,上年结余4051万元,调入资金7148万元,收入总计96025万元。市本级基金支出54650万元,补助乡镇支出552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支出31171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33574万元的92.8%,同比增支19212万元,增长54.21%。上解上级支出90万元,调出资金27000万元,基金支出合计8726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75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3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支出完成57万元,调出资金8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收入为870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22.4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为5811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14.01%;收支当年结余2896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总收入为37329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59.75%,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10月到2015年12月养老金在本年度结算;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为3528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63.1%;收支当年结余2049万元。
(四)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1.本级预算调整及使用情况
2018年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主要是:①财力的调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做调整,即完成年初预算数168760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调增350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增72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调入11062万元,合计财力比年初预算调增21763万元。②支出的调整,主要是正常工资调整调增正常经费支出3104万元;根据实际情况盘子专项调增项目共计10610万元、调减项目共计2049万元;列收列支收入增加专项调增898万元;乡镇支出调增200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7200万元,主要用于新实验幼儿园建设资金1500万元、永安一中附属学校建设资金2631万元、档案馆建设资金2000万元、世行贷款中国(福建)医疗卫生改革促进项目1069万元。合计支出比年初预算调增21763万元。
2.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我市共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391万元,较预算调整数168760万元超收11631万元。
考虑到2018年整体支出水平较高,超收财力1163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财力统筹使用。
3.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1)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2018年省财政对我市公共预算的补助金额为115131万元,主要是上级返还性收入139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119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02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7895万元、老少边穷转移支付1132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450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239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386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119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补助342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275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633万元等。基金预算的上级补助金额为3053万元,主要是各类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2)对乡镇(街道)转移支付情况。2018年市本级对乡镇(街道)的转移支付补助为3630万元,其中:村主干及兵团妇等其他村级组织成员工资性补助2106万元、村级运转办公经费388万元、困难乡镇结算补助985万元。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使用情况
2017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存31901万元,2018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402万元,扣减因财力不足动用18062万元用于平衡预算,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存37241万元,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5.财政结转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7年我市财政结转资金34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29986万元,政府性基金结转4051万元。2018年度下达使用历年结转专项8405万元,清理结转结余专项18062万元,本年新增结转资金28973万元,年末结转下年36543万元,与 2017年相比基本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786万元,政府性基金8757万元。
6.债务的规模、结构、偿还、使用情况
2018年省财政核定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74282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4256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00262万元。2018年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694437万元,较上年存量债务增加了余额20766万元,主要是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3710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57328万元,一般债务余额及专项债务余额均未超过债务限额。从举债资金投向看,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教育、卫生、水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7.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8年度市本级预备费预算数3000万元,实际安排支出1060万元,主要是国家税务局专项经费补助282万元、四套班子行政经费255万元、扫黑除恶专项130万元、市公安局2017年度加班补贴106万元、永安市监察委员会办公用房整修搬迁费用85万元等,年底结余194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严格按《预算法》的规定,将当年预备费动用情况上报市政府审批。
8.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审计部门对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积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对审计中发现的部分财政专户核算的结余资金根据资金性质解缴入库。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资金存放和单位账户管理,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有关事项规定的通知》,理顺管理职责,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行电子化管理系统,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启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立财政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保障预算执行严格规范;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加大对财政借款和挂账的清理力度,根据借用财政性资金单位性质和借款项目不同,制定借款清理方案,并与相关部门核对账目,说明借款情况、制定还款计划,并发放催收通知书,多次进行催收。截至目前,已收回出借资金4070万元,其中永安一中70万元、景区管理会100万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000万元和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900万元。
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2019年初预算与2018年财政资金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年初调减预算2128万元。
从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看,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受整体经济环境和结构性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税收收入增收缓慢,财政增收压力加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与可用财力不足的收支矛盾凸显;预算执行需要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还不完善,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政府债务管理还需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9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一)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基本情况: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9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同比减收1700万元,下降1.2%。其中:上划中央收入50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5%,同比增收6667万元,增长15.16%;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7%,同比减收8367万元,下降8.60%。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782万元,同比增支10792万元,增长5.4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基本情况:1-6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43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8%,同比增收20594万元,增长88.90%;政府性基金支出13714万元,同比减支2222万元,下降26.75%。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未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故半年期暂不汇报该项预算收支情况,待年底一并汇报。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1-6月份,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4308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9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902万元,转移收入8万元,其他收入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3151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802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702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000万元, 其他收入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11455万元。
(二)上半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今年上半年,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第十七届人大会第四次会议预算决议要求,认真抓好财政收入,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推进财税改革,较好地完成上半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
1.收入质量有所提高。①从税性占比情况看:2019年6月止,税收收入完成58153万元,同比增收3141万元,增长5.71%,税性占比65.41%,较上年提高8.86个百分点。②从税种情况看:作为我市主体税种的增值税,受税率下调及相关减免政策实施的影响,增长趋势放缓,1-6月完成26808万元,同比增收59万元,增长0.22%,增幅比上年同期下降15.78个百分点;另外,由于2018年水泥行业高位运行,产量和价格的上升,导致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增幅较大,企业所得税同比增收5511万元,增长69.29%。加上2018年底部分缓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收入于今年年初入库因素影响,税收收入目前呈增收状态,但受减税降费因素影响,整体下行趋势明显。
2.行业税收增减不一。6月止,我市工业税收地方实得35232万元,同比增收4690万元,增长15.36%(其中2018年底缓交税收2934万元于2019年初入库)。其中,水泥行业企业效益提升,税收贡献较大,地方实得12430万元,同比增收4327万元,增长53.4%;受雨情、发电量影响,电力行业呈增收态势,税收收入6334万元,增收2005万元,增长46.32%;受去产能政策影响,以煤炭为主的采矿业税收收入完成3155万元,减收753万元,下降19.28%;木竹行业完成2092万元,减收416万元,下降16.59%;受市场需求下降影响,量价齐跌,加上增值税税率下调等因素影响,化工行业完成2772万元,减收249万元,下降8.24%;房地产行业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仍处于减收状态。
3.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今年来,面对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财政收入下降以及支出刚性需求有增无减等困难,市财政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统筹安排,全力保障民生重点领域支出。一是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思想,2019年预算支出安排上,各部门、单位的一般业务经费压缩20%,节省的资金用于保障我市基本民生、支持扶贫、农业、教育、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二是优先确保“三保”支出。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加大资金调度,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资金需求。三是保障重点支出。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点支出需求,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确保我市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出。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07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10792万元,增长5.4%。其中:关系民生支出完成121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57.79%,同比增支9881万元,增长8.83%。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看,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平稳,但在预算执行中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
1.财政收入低速增长。2016-2018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174391万元、176108万元、180391万元,分别增长1.31%、0.98%、2.43%,年均增长1.6个百分点,2019年6月止,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8908亿元,下降8.6%,财政增收乏力。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我市房地产持续低迷,新兴工业税收难以形成规模,税收贡献逐年减少。我市地方级税收收入从2013年的131847万元下滑到2018年的107016万元,税性占比从81.38%下降到59.32%,其中房地产及建筑业税收从2013年的63987万元减少到2018年24955万元,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由原来的51%下降到23.3%,2019年6月止完成12075万元,同比减收728万元,下降5.7%。同时,我市新培育的石墨、重汽等新兴产业受资产抵扣影响,税收贡献尚未显现,如重汽进项留底尚有7449万元。
2.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较大。2019年,中央出台了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政策。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切实减轻了企业和个人负担,为我市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另一方面直接减少我市财政收入,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大。我市增值税占税收总收入的60%,主要分布在采矿业、水泥、化工、电力、房地产和建筑业等,受税率下调及相关减免政策实施的影响,增值税增长趋势放缓,1-6月完成26808万元,同比增收59万元,增长0.22%;由于2018年10月新个人所得税法落地实施,纳税基数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同时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实施导致中低收入人群纳税税额降低,个人所得税减收明显,同比减收994万元,下降41.49%。
3.财政收支矛盾凸显。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我市在保工资保运转、重大项目建设、深化改革支出刚性增长,保民生、补短板支出需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支出压力大。近年来,随着中央调资政策的实施,我市工资福利性支出不断加大;教育、社保、卫生等政策性配套不断增支扩面;存量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随着城区扩面、市政维护等城市精细化管理和乡村振兴等刚性支出逐年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加大。二是库款保障压力大。从我市税收收入情况看,今年上半年每月税收收入仅够用于正常工资性支出项目。此外,近年来,因收入短收、收入质量下降而形成暂付性款项,按照现有财力,短时间内无法消化,进而加重了我市资金调度压力。
(四)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从1-6月份经济运行的情况看,上半年财政收支面临的困难仍然较多,预计下半年财政增收困难加大,全年预算平衡任务艰巨,下一步为确保完成全年财政任务,我们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努力抓好财政收入,从严控制行政成本,规范支出管理,保障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平稳运行。
1.加强收入管理,确保财政目标任务完成。一是继续完善协税护税机制。为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组织收入、拓宽财源的积极性和责任心,2019年我市出台了《永安市预算单位收入任务考核办法(试行)》,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园区、市直部门,并与年终文明奖、综治奖发放挂钩。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加强对房屋出租、国有资产处置等管理,对我市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平台存量资产进行梳理,研究资产盘活办法,实行集中管理、分类盘活,尽快变现,缓解当前资金流动压力和财政增收压力。做活土地文章,做大土地收入,增加可用财力,今年来积极争取土地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指标3亿元,力争年内在完成2亿元。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主动研究上级政策,结合今年减税降费、5.17受灾等实际情况,及时向反馈跟踪寻求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四是盘活存量资金。继续开展项目资金清查工作,对部门项目资金结余情况进行梳理,督促实施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尽快发挥效益;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将符合规定的结转结余超过两年以上的指标收回财政统筹安排。
2.努力培植税源,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培育税源企业发展。为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切实落实《永安市税源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按照“选好选优、培优培强”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支持企业发展。加快培育首批确定的8家高成长企业,按照高成长计划实施办法,及时兑现政策,帮扶企业增产增收。二是支持新兴产业壮大。加大对石墨和石墨烯等新兴产业的投入,推动翔丰华二期、新嵛柔性电路板二期等一批项目竣工投产,加大帮扶力度,增强新兴产业发展后劲,同时积极鼓励市域内总部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市外总部企业落户本市,促进我市总部经济发展。三是增强小微企业活力。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强化信贷支出,激发小微企业的活力。
3.强化预算执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合理调度,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各类专项支出到位。一是严肃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新增项目支出,除落实中央、省、市规定的重点民生项目以及减税降费项目支出外,最大力度集中资金保障“三保”支出需求继续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定期梳理专项资金拨付情况,确保扶贫、灾害补助、环保、社保、医疗、教育、农林水等涉及民生事业支出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特别是扶贫、救灾等民生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有效。三是强化库款监控。严格出借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大力度清理收回暂付款项,加快资金回笼,缓解库款压力。四是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公示工作,开展预决算公开自查工作,定期通报督查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4.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理财水平。一是加强债务管理。进一步梳理债务底数,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研究政策,提前做好还本付息预案,确保债务化解任务完成。继续争取纳入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试点,力争疏通“前门”,发行专项债券,弥补我市建设资金不足。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理顺运行流程,进一步完善财政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集中支付制度。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继续加大宣传和培训,提高绩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完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结合省市陆续出台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措施》,加快制定符合我市绩效管理办法和措施。四是落实审计整改措施。根据审计部门对2018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所反映的问题,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全口径财政预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强化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9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工作监督,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财力、强化征管,服务经济、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全年财政预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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