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 2022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2年7月29日在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永安市财政局局长 林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2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省内局部地区疫情反弹和经济下行压力,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增收节支,落实“六稳”“六保”,全市财政运行态势总体平稳。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21年预算执行效果和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1.狠抓收入,强化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全年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11.42亿元,其中:特殊县困难转移支付补助812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71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2596万元、山水林田湖草生态激励金1847万元、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补助1423万元、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1000万元、农村“一事一议”及公益性专项资金1096万元等;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8943万元、排水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1354万元、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932万元等。二是积极申请债券资金。全年争取新增债券资金4.2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5亿元,专项债券3.73亿元,极大保障了我市重点在建项目资金来源,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常态化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收回部门(项目)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指标1.5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亿元,将有限资金向民生保障与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倾斜,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2.突出重点,统筹社会事业发展。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安排乡村振兴、农村公路建设、老区建设等专项资金1350万元, “一事一议”奖补资金792万元,发放支持耕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2093万元,投入环境保护资金8160万元,助力 “三农”,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二是优先支持教育发展。围绕“一个不低于”和“两个只增不减”目标,切实保障教师队伍待遇,安排教师工资5.46亿元,艰苦教师岗位津贴420万元、班主任津贴295万元、教师师训经费700万元;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安排校区扩容工程5800万元;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支出5693万元,参照公办幼儿园标准补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注重学生生活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支出780万元。三是全力推进社会保障。全年安排城乡居民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职业年金支出2.2亿元。优化城乡低保救助机制,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42%适时提高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支出2216万元,特困人员供养保障金支出814万元。积极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拨付临时救助资金400万元。关爱帮扶困难儿童、困难残疾人,发放补助989万元。落实困难老年群体福利,高龄补贴支出422万元,拨付国德康养中心项目经费200万元,支持养老服务建设。落实优抚政策,安排义务兵优待金、退伍军人安置费、随军家属生活补助等优抚支出2340万元。四是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当年安排各级疫情防控资金 6000万元,主要用于三明市第二核酸检测基地建设、3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常规核酸检测、隔离点改造等;从专项债券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建设。此外,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支出8415万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支出5196万元、公共卫生支出1400万元,助推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和医疗事业改革。五是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新增减税降费资金8000万元,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一次性稳就业奖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等资金5370万元,依法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3.防控风险,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一是化解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体系,积极推进债务化解工作,全口径债务风险进一步降低,风险等级由“红色”降为“橙色”。全市足额偿还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5.26亿元,向上争取置换债券资金10.04亿元。继续推动“财政部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工作,有效缓解了隐性债务集中偿债压力,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赢得时间和空间。二是提升绩效管理。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控体系,将绩效管理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中,开展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的责任意识。全年完成262个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总金额24.5亿元,完成286个项目绩效自评,总金额18.5亿元,完成3个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总金额3554万元。三是强化投资评审。全年评审项目106个,送审金额总计7.06亿元,审后金额5.21亿元,共节约财政资金1.85亿元,审减率为26.2%。
(二)2021年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22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9.42%,比上年同期增收10229万元,增长5.68%。上级补助收入12549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99924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383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调入资金38821万元,收入总计698298万元;当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552万元,体制上解支出15485万元,专项上解3355万元,补助乡镇支出3303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7732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支出总计607747万元,收支相抵,财政滚存结余90551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90551万元。滚存结余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结算办法。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84541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21.99%,与上年同期相比减收9969万元,下降10.55%。上级补助收入251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44975万元,上年结余8667万元,收入总计240701万元。市本级基金支出6852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90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25969万元,调出资金12226万元,基金支出合计21062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007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8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比上年同期增收12万元,增长7.14%。上级补助收入60万元(上级下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上年结余61万元,收入总计301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0万元,调出资金5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收入为9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6.5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为6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7%。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总收入为31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3.26%;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为27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6.46%。
(三)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1.本级预算调整及使用情况
2021年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主要是:①财力的调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不变、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增8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增5036万元、调减调入资金21215万元,合计财力比年初预算调减8179万元。②支出的调整。主要是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50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和各项社会民生等支出调减13215万元,合计支出比年初预算调减8179万元。
2.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1)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2021年省财政对我市一般公共预算的补助金额为125494万元,主要是上级返还性收入139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837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3214万元。基金预算的补助金额为2518万元,主要是各类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2)对乡镇(街道)转移支付情况。2021年市本级对乡镇(街道)的转移支付补助为3391万元,其中:村主干及兵团妇联等其他村级组织成员工资性补助2633万元、村级运转办公经费388万元、困难乡镇结算补助370万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使用情况
2020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存20000万元,2021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扣减因财力不足动用20000万元用于平衡预算,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存20000万元,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4.财政结转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我市财政结转资金22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13835万元,政府性基金结转8667万元。2021年度年末结转下年120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551万元,政府性基金30075万元。
5.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2021年省财政核定我市债务限额117401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0367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70345万元。2021年我市债务余额106900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7735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91648万元,一般债务余额及专项债务余额均未超过债务限额。
6.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1年度市本级预备费预算数3000万元,实际安排支出1275.62万元,年底结余1724.3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7.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审计部门对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积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工作,增强预算编制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合理安排支出规模。
二是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坚持预算法定,加强法制观念,增强预算约束力。切实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提高收入质量。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合理调度资金,优先保障教育、社保、卫生等基本民生支出。
三是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加大对财政借款和挂账的清理力度,制定借款清理方案,并发放催收通知书,多次进行催收,2021年收回借款3897万元。
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2021年完成目标申报及监控评估项目286个,总金额18.5亿元,完成率100%;完成上年263个市本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总金额12.91亿元,完成率100%;将2021年年初预算与2020年财政资金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年初调减预算3293万元。
二、2022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
(一)1-6月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基本情况:1-6月,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影响,同口径来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2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7%,同比减收40785万元,下降22.31%;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3%,同比减收5381万元,下降5.0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3%,同比增支50万元,增长0.0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基本情况: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9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7%,同比减收7555万元,下降28.11%。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7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5%,同比减收6899万元,下降28.75%。政府性基金支出83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3%,同比增支45353万元,增长117.37%,主要是本年度专项债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比增加5122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8383万元,同比减支8153万元,下降30.7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未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故本次暂不汇报该项预算收支情况,待年底一并汇报。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1-6月,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4421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6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050万元,其他收入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377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64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12762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712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463万元, 其他收入178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1496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204万元。
(二)1-6月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增长承压
①税收收入增收乏力。1-6月,永安市地方级税收收入54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5%,同比减收25100万元,下降31.66%,税性比重为53.07%。分税种来看,主税种减收严重,小税种略有增长。受大规模减税降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一次性税源减少等因素影响,增值税地方实得20886万元,同比减收6519万元,下降23.79%;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10337万元,同比减收2411万元,下降18.91%;个人所得税地方实得1815万元,同比减收16292万元,下降89.98%,以上三项主体税种合计减收25222万元,压制作用明显。受尼葛大酒店清缴国有资产入库影响,房产税(同比增长26.54%)、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比增长16.73%)、土地增值税(同比增长15.62%)等地方小税种略有增长。分行业来看,多数行业存在不同程度减收。一是受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股利分红、免抵调库等因素拉动,木竹业地方税收2028万元,同比增收63万元,增长3.23%。二是受煤价成本增加、雨季影响产销两端、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水泥建材业地方税收6576万元,同比减收5863万元,下降47.14%。三是受国内外疫情反复、我市“一企一策”政策阶段性暂缓等因素影响,汽车业地方税收133万元,同比减收973万元,下降87.94%;交通运输业地方税收2225万元,同比减收2725万元,下降55.05%。
②组织非税弥补缺口。1-6月,非税收入47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3%,同比增收19719万元,增长69.94%。增收较大,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一是市政府加快处置驻京办、驻榕办、环卫等资产,上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34亿元;二是协调公安政法部门及时上缴公安罚没收入4754万元,同比增收1917万元,增长67.57%。
2.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今年来,我市各部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多措并举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一是将原本就十分有限的资金统筹用于保障“三保”需求,1-6月我市用于保工资、保运转及保基本民生支出约10.46亿元。二是深入挖掘节支潜力,统筹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1-6月教育、社保、卫生、住房保障等与民生直接相关或密切相关的13类支出合计13.7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0.45%。三是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全年筹措资金5.51亿元,用于按时偿还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
3.落实积极的财税政策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将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可归纳成三类,即“退税、缓税、减税”,其中:退税主要是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缓税主要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政策;减税主要是“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及增值税、所得税方面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联合市税务局组织市直部门、乡镇园区及国企相关单位,通过政策宣讲、精准服务、优化办理流程等方式,解决政策落地具体困难。1-6月,全市已为368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32亿元,为320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1.25亿元,“六税两费”减征799.56万元,其他税费支持政策减免423.35万元,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现金流支持,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从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上看,我市经济整体在消化疫情影响的条件下,实现了恢复性增长,与此同时,经济下行的压力仍然存在,总体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矛盾仍然凸显,财政平稳运行仍然面临巨大问题和困难。一是库款调度十分紧张,受疫情冲击、外部经济复杂、减税降费、汛期受灾等方面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增收乏力。同时,调资、社保、教育、卫生等刚性支出难以削减,使得国库库款余额吃紧,“三保”存在巨大压力。二是债务化解难度加大,全年债务还本付息需14.53亿元,扣除85%置换部分,还需5.55亿元。我市国企市场化转型正处于起步阶段,收益尚难覆盖债务还本付息,且受国家财税政策调整、新增减税降费、房地产行业的不确定性等宏观经济因素,及区位优势丧失、资源型产业转型“瓶颈”期间财政增收乏力等叠加因素的影响,我市自有财力负担偿债的压力将进一步加重,债务风险也将随之增加。三是土地出让进度缓慢,受房地产政策、房企萎靡等影响,商住用地出让难,今年以来,我市尚无一宗土地出让交易,全市国有土地基金收入17100万元,仅完成年初预算的20.65%,同比减收6899万元,下降28.75%。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
1.多措并举培育财源。一是培育市场主体,持续落实减税降费。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聚力打造现代物流业、文旅康养业两大现代服务业高地,围绕汽车及机械加工、纺织新材料、石墨(烯)三大主导产业集群建设,探索采取产业基金、风险补偿、后补助等方式,引导撬动各类资本投入产业发展。落实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政策,为市场主体纾困增效,提升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二是发挥总部经济政策效益。根据新出台的《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的通知》政策精神,围绕总部经济不断从软实力和硬基础上下功夫,做到“外引内培”齐发力,为培育总部企业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好总部经济的服务工作。三是加强税收征管。市财税部门坚持依法征管,紧抓分析研判、预测调度等关键环节,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税种分析监控,全方位协税护税,特别加强对留抵退税后企业的增值税申报、企业缓交到期后的税收申报等进行纳税辅导,不断提高组织收入质量。四是着力盘活存量资产。结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盘活存量资产的有力有效措施,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五是持续做好土地文章。发挥自然资源局主导作用,相关部门要通过乡镇、园区旧村复垦项目、土地开发项目努力挖掘潜力。
2.想方设法争取资金。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提出“沙县三明永安组团发展”的指示精神,以及对照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2022〕12号)、国家发改委印发的《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抢抓新时代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利用好三明全域为中央苏区的优势,密切跟踪三明全域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总体进展,做好我市社保资金比例特殊配套政策、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特殊县困难转移支付等政策性的争取工作。二是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分布、享受政策企业分布等现状,研究税费新政细则,找准资金争取方向。积极主动与省上、三明财税部门保持沟通,及时掌握国家、省关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的资金分配投向,争取上级对我市更多库款保障方面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3.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一是积极开展零基预算。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的通知》(闽财预〔2021〕17号)的工作要求,预算安排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能增能减,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对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做到可压尽压、应压尽压。二是继续推进园区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我市各园区财政体制,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和鼓励园区实体化运作,调动园区抓发展、促增收的积极性,提高园区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现已对尼葛园区、汽车园区完成体制改革,下一步将完成石墨和石墨烯园区的体制改革。三是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拟按照“核定基数、定额补助、比例留用、自求平衡”的原则,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主要细化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核定乡镇财政收入基础,调整市乡财税分配体制,厘清乡镇财政支出范围、完善市对乡镇转移支付事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勇挑重担、提质增效,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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