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 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7月24日在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永安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2023年预算执行效果和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1.“加力”培财源,强化财政增收基础。一是加强税收征管。聚焦“点上突破、实处着手、稳字着力”的思路,从风险行业和领域入手,根据所在地税源行业特征,把该收的税收上来,把该降的风险降下去。积极开展房土两税对比、部分规上企业税收征管情况调查、工业园区低税负企业风险应对等工作,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延伸税收产业链条,保持税收平稳增长。全年地方级税收收入10.95亿元,同比增长14.56%。二是狠抓土地基金。为确保完成全年财力增收任务,确保我市债务风险等级持续“脱红”,根据全年土地基金收入任务情况,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详细的土地出让计划和补充耕地任务,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将攻坚任务细化分解至各责任单位,全年土地基金收入10.21亿元,同比增长18.17%。三是争取上级资金。经过多年不懈努力,自2023年起,省财政厅对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行了部分优化和调整,我市从原三档按40%补助,调整到新二档按80%补助,预计本轮全周期调整后(5年),可新增上级补助收入5亿元,为我市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发展和平衡预算提供重要资金保障。
2.“加力”惠民生,精打细算优化结构。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安排资金8.27亿元,用于加强教育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促进教育资源有效整合、高效利用。其中:教师队伍工资7.71亿元、义务教育配套资金4100万元、学生资助配套资金1560万元等。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年安排资金4.8亿元,用于倾斜社会保障事业,强化社保政策兜底。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10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2802万元、优抚对象补助、义务兵优待及退伍安置1942万元、工伤保险兜底1912万元、居民就业补助400万元。三是推进健康永安建设。全年安排资金2.2亿元,用于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支持强化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其中:基本医疗保障配套资金1.15亿元、各级疫情防控资金6000万元、基本卫生计生配套资金3287万元等。四是助推城乡品质提升。全年安排资金4.08亿元,用于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环境面貌、提升基础设施等宜居建设项目。其中:市政环卫配套资金1.8亿元、道路建设改造1.09亿元、城乡品质建设提升专项5265万元、污水网管改造3859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788万元等。五是保障农业农村事业。全年安排资金5000万元,用于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中: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000万元、烟叶生产专项资金50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400万元。六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市财税部门持续打好税费政策组合拳,为市场主体提供现金流支持。预计全年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累计2.2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降费1.32亿元、为11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6826万元、其他税费政策减免2066万元。
3.“加力”防风险,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一是提升债务化解成效。2023年初,省财政厅将我市置换债券比例由85%提高至90%,达到全省各县区的最高水平,每年可节约还本支出3500万元。同时,全年积极筹措资金4.98亿元,用于按时偿还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此外,今年9月,原土储债到期本金1.69亿元需全额偿还,市财政全力争取土储债列入全省再融资债券范围,并首开土储债本金置换先河(获得省财政厅土储债再融资本金置换80%),此举节约我市还本支出1.35亿元,有效保障了债务接续。二是提高绩效管理水平。2023年,通过实施部门自评-财政抽评-财政重点评价的“三段式评价”模式,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全年完成了201个市本级专项资金的目标申报及项目监控评估,金额24.01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0%;完成项目268个项目的自评,共计金额23.95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0%;完成79个部门整体绩效申报、部门监控和部门自评。三是提增资金管理效益。一方面,清理核销暂付款项。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对财政暂付款形成的对象、资金性质、时间、责任科室、责任领导等认真分析成因,建立暂付款核销方案,分类施策,初步做到“一笔借款一个方案”。另一方面,完善银行账户管理。印发《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完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要求预算单位开设各类银行存款账户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财政审批,进一步规范单位账户管理。
(二)2023年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2023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03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11%,同比增收10267万元,增长5.11%。上级补助收入15904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8836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3306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调入资金51915万元,收入总计623904万元;当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789万元,体制上解支出15399万元,专项上解6807万元,补助乡镇支出3725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5298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21万元,支出总计480360万元,收支相抵,财政滚存结余14354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4354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931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2.19%,同比增收17721万元,增长19.35%。上级补助收入482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19406万元,上年结余72533万元,调入资金29511万元,收入总计335584万元。市本级基金支出22313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43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6900万元,调出资金51815万元,基金支出合计29454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103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上级补助收入112万元(上级下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上年结余218万元,收入总计430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3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收入为10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4.5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为8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2.19%;上年结余3038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2418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总收入为35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4.24%;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为32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6.96%;上年结余891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411万元。
(三)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1.本级预算调整及使用情况
2023年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主要是:①财力的调整。与年初预算相比调减12187万元,主要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57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增216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及再融资收入调增196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减10000万元、调入资金调减46573万元、清理结余收入调增20253万元。②支出的调整。与年初预算相比调减12187万元,主要是:上解上级支出调增2400万元、补助乡镇支出调减7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调增1401万元、正常经费调减9266万元、各项社会民生等本级专项支出调减6022万元。
2.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1)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2023年省财政对我市一般公共预算的补助金额为159048万元,主要是上级返还性收入139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872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414万元。基金预算的补助金额为4820万元,主要是各类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2)对乡镇(街道)转移支付情况。2022年市本级对乡镇(街道)的转移支付补助为3904万元,其中:村主干及兵团妇等其他村级组织成员工资性补助2196万元、村级运转办公经费388万元、社区人员补助1154万元、社区网格员补助142万元、村纪检委员补助24万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使用情况
2021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存20000万元,2022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扣减因财力不足动用30000万元用于平衡预算,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存10000万元,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4.财政结转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我市财政结转资金205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0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25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18万元。2023年度年末结转下年184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35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10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330万元。
5.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2023年省财政核定我市债务限额135248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1221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40272万元。2023年我市债务余额130781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7488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32932万元,一般债务余额及专项债务余额均未超过债务限额。
6.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度市本级预备费预算数2000万元,实际安排支出1186.81万元,年底结余813.1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7.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审计部门对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积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于能马上整改的,做到边审边改,目前已整改情况如下:一是预算编制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按照实际情况合理编制预算并定期对全年预算指标的结余结转进行清理并纳入存量资金管理。同时,加大对采购预算的审核力度,切实做到无预算不采购。二是预算收入方面,对非税专户进一步梳理,根据相关规定能缴入国库的结余资金及时缴入国库并纳入预算管理。三是盘活存量资金方面。进一步梳理结余资金,及时将结余资金上缴国库统筹使用。其中:永安市林竹子产业发展中心84.8元,永安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78.6万元,永安市供销社社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7.8万元已缴入国库。四是审计其他问题方面,相关单位的经营性房产已移交市国投公司下属的绿城公司代管经营,并要求部分单位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要求开通福建省非税收入电子化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通过非税系统及时足额上缴房租收入。
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基本情况:1—6月,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5%,同比增收674万元,增长0.7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5%,同比减支26770万元,下降12.6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基本情况: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1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8%,同比减收7832万元,下降40.09%。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0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7%,同比减收6461万元,下降38.49%。政府性基金支出60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8%,同比减支41888万元,下降40.75%。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未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故本次暂不汇报该项预算收支情况,待年底一并汇报。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1—6月,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5961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04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900万元,其他收入1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4808万元,收支结余115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1793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083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900万元,其他收入19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17275万元,收支结余662万元。
(二)预算执行特点
1.培育壮大财源基础。今年以来,我市财税部门通过完善财税协同机制,强化对无税收、产值和税收贡献不成比例的企业纳税数据分析,加强重点税源监测分析,做好税负数据异常监控,及时掌握企业动态和纳税情况,充分挖掘增收潜力。1—6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620万元,同比增收674万元,增长0.72%。
2.兜牢筑实基层“三保”。一是着力落实改革,做好“三保”专户相关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做好“三保”专户相关工作的通知》(闽财预〔2024〕3号)工作要求,4月1日起,将原工资专户变更为“三保”专户,并做好与上级财政、人行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三保”专户按时启用。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把“三保”摆在工作优先位置。截至6月底,在省、市财政部门的全力支持下,我市多措并举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完成财政部制定的考核目标。1—6月,全市“三保”支出74655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9857万元;“保工资”支出53315万元;“保运转”支出1482万元。
3.统筹保障科技支出。根据总决算数据,我市2021—2023年科技支出分别为2567万元、1500万元和1743万元。2023年,全市科技支出1743万元,同比增支243万元,增长16.2%。其中,大额上级专项支出主要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255万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120万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103万元、省级科技特派员补助91万元、福建省中科院STS院省合作重大项目50万元、科技创新券补助39万元、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20万元;大额本级专项支出主要是科技发展基金440万元,用于永安市微晶石墨矿产业化应用技术开发课题研究经费、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省级星创奖励、企业研发经费补助、省级科技进步奖本级配套等项目。
4.推进暂付款项清理。因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难有余力消化历史挂账,暂付款规模持续累加。截至2023年末,全市暂付款余额439625万元,占两本支出比重70.84%。对照上级工作要求,我市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力争逐年消化现有暂付款规模。一是严格控制增量,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拨款。二是制定工作计划,结合我市特点清理消化存量,研究消化方案,逐步化解,预计2028年末暂付款余额占当年两本支出比重16.55%以内,其中:2024年末预计消化暂付款8800万元。三是强化落实责任,压实压紧预算管理主体责任,严肃财经纪律,扎实开展清理工作。
(三)存在问题困难
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减税降费、疫情冲击及房地产低迷等多重因素影响,永安市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土地基金收入大幅下滑,叠加债务集中到期、工资等刚性支出压力不减,财政收支矛盾愈发凸显,2024年我市财政形势依然严峻困难,主要体现在4方面:
1.传统产业低迷。1—6月,我市“3+3”产业纳税与上年同比呈“4减2增”态势,税性比重勉强保持在50%以上。同比减收的4个产业分别为:①化工产业地方实得2252万元,同比减收889万元,下降28.3%;②建材产业地方实得2919万元,同比减收554万元,下降15.95%;③纺织产业地方实得1503万元,同比减收364万元,下降19.5%;④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地方实得1522万元,同比减收593万元,下降28.04%。同比增收的2个产业为:①林竹产业地方实得2235万元,同比增收739万元,增长49.43%;②汽车及机械加工产业地方实得5469万元,同比增收1159万元,增长26.89%。预计今年内我市支柱产业税收减收态势在短期内难以改观。
2.土地工作滞后。受国家宏观土地政策变化和房地产调控等政策性因素影响,全市土地出让市场疲软,土地出让收入下滑。为保持债务预警持续“脱红”,做大总体财力规模的需要,我市鼓励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土地出让工作。2024年6月,全市与土地出让相关的收入(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及提取一般公共预算“两金”收入)完成1.35亿元,仅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3.6%。
3.库款极度紧张。一方面,按照财政部关于库款管理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我市库款保障水平长期低于合理区间运行。1—6月,库款保障系数小于0.1共计57次,库款保障水平预警共计24次,纳入财政部库款监测预警范围的重点县。另一方面,根据2024年度“三保”预算安排测算,省上核定我市每月“三保”专户资金调度需求约1.6亿元,上级财政每月“三保”专项调度0.27亿元(含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后,本级约需筹集资金1.33亿元,但我市每月实际可用收入约0.63亿元(县级税收5500万元、非税800万元),即每月“三保”缺口近0.7亿元,可用于保障基层“三保”的财力规模受限。
4.偿债高峰来临。近5年是政府法定债务还本付息的高峰期,扣除置换债本金置换后(按再融资比例90%测算),今后五年(2024-2028年),我市承担还本付息分别为5.51亿元、5.43亿元、6.17亿元、5.6亿元、8.3亿元。由于我市国企市场化改革仍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短期内经营性资产和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尚未显现,叠加短期内债务集中到期偿还的因素影响,还本付息仍主要靠财政兜底,偿债压力十分巨大。
(四)下步工作措施
1.分析研判收入形势。市财税部门进一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重点税源台账、统筹监管清单,强化我市域内重点税源、零散税源和传统、新兴产业税源管理。同时,结合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强数据风险预警指标和疑点数据比对分析,强化运行调度,确保完成全年组织收入目标。
2.充分盘活各类资源。一方面,根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动态掌握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情况,构建起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重点清理各类结余结转资金。另一方面,配合市住建局、市属国企等部门,做好闲置安置房资源的盘活工作,确保相关处置收入及时缴交入库,补充可用库款规模。
3.扎实做好“土地文章”。政府性基金收入、土地出让相关收入是全口径财政总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基金收入对降低我市债务率意义重大。根据《2024年永安市促进增收节支25条措施》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将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抓好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出让收入及其他基金收入等工作。
4.有效争取上级支持。市财政局、发改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积极配合,以财力分档调整为契机,按照中央、省相关部门每年公开项目支出预算,结合我市产业、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需求,有针对性研究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对我市更大力度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