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及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5年7月31日在永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永安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及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2024年四本账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202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423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03%,同比减收8614万元,下降4.08%。上级补助收入11801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9677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4354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调入资金179343万元,收入总计722999万元;当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6788万元,体制上解支出15435万元,专项上解6958万元,补助乡镇支出3595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6212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31万元,支出总计56748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551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53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3.03%,同比减收27784万元,下降25.42%。上级补助收入1223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95932万元,上年结余41038万元,调入资金22472万元,收入总计453211万元。市本级基金支出27527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1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82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7771万元,调出资金61677万元,基金支出合计38685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636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66%。上级补助收入113万元(上级下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上年结余330万元,收入总计692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1万元,调出资金24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8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收入为12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06%,上年结余32418万元,收入总计45402万元;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为10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18%。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5391万元。
2024年,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总收入为36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49%,上年结余11411万元,收入总计48279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为36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48%。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436万元。
(二)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1.本级预算调整及使用情况
2024年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主要是:①财力的调整。与年初预算相比调增49096万元,分别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1899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及再融资收入调增12371万元、调入资金调增45367万元、新增区域间转移支付收入10348万元。②支出的调整。与年初预算相比调增49096万元,分别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调增10177万元、正常经费调减2376万元、各项社会民生等本级专项支出调增41295万元。
2.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24年省财政对我市补助金额为130251万元。其中:上级返还性收入139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5807万元列入财力统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297万元、基金预算的补助金额为12239万元列入专项列支。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使用情况
2023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存10121万元,2024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扣减因财力不足动用9890万元用于平衡预算,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存10231万元,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4.财政结转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我市财政结转资金184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35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10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330万元。2024年度年末结转下年222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55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63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82万元。
5.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4年度市本级预备费预算数2000万元,实际安排支出1612.7万元,年底结余387.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审计部门对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积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于能马上整改的,做到边审边改,目前已整改情况如下:一是财政资金和资源统筹管理方面。审计报告中提及的13项未缴库非税收入27487.66万元、生态补偿权转让价款27302.32万元、专项结余227.37万元及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结余85万元等项目已缴入国库。同时,我局成立“清理挂账及借款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暂付款消化计划。2024年度,积极消化挂账26006万元,财政专户共收回借款22061万元,并对44家企业的财政周转金进行账务调整,消化1194.16万元。二是专项资金延伸审计方面。2023年度公益性岗位补贴96.38万元、企业社保补贴67.83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56.89万元等项目已拨付至相关单位。同时,密切关注和督促相关乡镇的2022年省级“一村一品”项目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完工和专项资金发挥实效。此外,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已将农业发展专项结余资金指标统一核减,收回总预算管理,统筹安排用于其他农业发展等相关项目使用。三是社保专户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社保专户管理,做好账户归口管理工作,及时清理不宜纳入社保专户管理的财政补助资金,将职业技能行动专项资金结余1700元拨付至就业中心,其余资金作为结余资金上缴国库。四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问题方面。2024年12月我局与永安市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委托代管协议,就代管范围、代管职责和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并对2024年房租进行催缴,绿城公司于2025年2月上缴2024年房租收入1600万元。
(三)2024年预算执行效果和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1. 以财源建设为着力点,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在“涵养”上做文章。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降低经营主体税收负担,改善经营主体现金流,不断提升减税降费政策效能。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和退税共计1.82亿元,其中减税降费1.18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0.64亿元。同时,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916万元,减轻了企业的用工成本负担,稳定了就业形势,增强了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在“挖潜”上出实效。在现有税源难以支撑财政收入增长的情况下,深挖非税收入增收潜力。通过盘活河道疏浚、民政事业等国有资源资产,累计缴交入库7.78亿元,全市非税收入10.43亿元,同比增收2739万元,增长2.69%。在“土地”上求突破。按照年初预算安排,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抓好闲置地块出让盘活、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出让收入及其他基金收入等工作,全年土地基金收入8.15亿元,保持土地收入总体平稳。在“三跑”上创新高。结合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领域、重点方向、重点项目,找准对接的发力点,特别是在专债、一般债领域方向主动作为,全年累计争取新增债券资金30.63亿元(其中:一般债2.13亿元、专项债28.5亿元),债券资金争取创历史新高,居三明市各区县首位。
2.以惠民利民为落脚点,全面推动民生发展。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全年安排资金9.1亿元,用于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确保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全年安排资金3.6亿元,用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织密民生“保障网”。助力提升医疗卫生水平。全年安排资金1.4亿元,用于保障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扩大卫生资源供给,落实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政策。持续改善城乡面貌品质。全年安排资金2.1亿元,用于推动城市有机更新,带动乡村焕发新貌。聚力推动乡村振兴衔接。全年安排资金5370万元,用于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让农业有干头、农村有看头、农民有盼头。
3.以风险防控为侧重点,保障地方财政安全。织就“三保”支出“安全网”。按月动态掌握“三保”支出执行进度、“三保”可用财力等相关情况,严格落实“三保”保障责任,切实强化“三保”风险防控。全年“三保”支出17.91亿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1.78亿元、“保运转”支出3100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5.35亿元,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筑牢债务风险“防火墙”。精准防控债务风险,制定债务风险化解方案,针对全年化债任务逐条分析,按时还本付息政府性债务,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严防新增隐性债务,确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同时,足额安排预算用于债务还本付息,2024年扣除置换债后,我市全年还本付息5.1亿元,已全部上缴上级财政。完善绩效审核“工作链”。全年完成193个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共计金额22.49亿元,完成年初计划100%;完成193个项目及4个季度的绩效监控评估报告,共计金额22.49亿元,完成年初计划100%;完成20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共计金额24.01亿元,完成年初计划100%。常敲资金管理“安全钟”。一方面,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管理。为严格控制新增出借资金,制定《关于规范出借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本级财政对外出借资金审批程序,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另一方面,科学制定暂付款消化计划。按照分类处置、逐步化解、结合实际提出分年度消化方案,已积极消化挂账26006万元。
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基本情况:1—6月,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67%,同比增收2646万元,增长2.80%。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6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4%,同比增支31847万元,增长17.2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基本情况: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同比减收7868万元,下降67.22%。其中,土地基金收入2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同比减收7833万元,下降75.86%。政府性基金支出272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3%,同比增支211274万元,增长346.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未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故本次暂不汇报该项预算收支情况,待年底一并汇报。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1—6月,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6915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61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559万元,其他收入73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5398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1863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099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400万元,其他收入24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19447万元。
(二)预算执行特点
1.培育壮大财源基础。今年以来,我市财税部门通过完善财税协同机制,重点抓好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征管工作,充分挖掘增收潜力。2025年1—6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266万元,同比增收2646万元,增长2.80%。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62783万元,同比增长14613万元,增长30.34%,税性比64.55%,同比提高13.64个百分点,提升幅度位居全市各县(区)首位。
2.兜牢筑实基层“三保”。着力做好“三保”专户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基层“三保”支出有序落实。同时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把“三保”摆在工作优先位置,在省、市财政部门的全力支持下,我市多措并举兜牢“三保”支出底线。1—6月,全市“三保”支出90423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30680万元;“保工资”支出58461万元;“保运转”支出1282万元。
3.强化“三控”项目管理。通过组建“三控”工作专班,建立从项目申报到资金落地,环环相扣、步步推进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最大程度发挥上级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进一步管好用好上级资金,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的杠杆效应,增强国企的市场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从而形成稳定且可观的经营性利润。同时可做大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进一步防范财政风险,确保我市财政的可持续性。2025年1—6月,共完成9个重点项目的招标工作,总投资额约55.36亿元,完成51个项目的成本核算工作,中标金额约6.27亿元,成本核算金额约3.68亿元,预计利润率达41.29%,完成 30个项目劳务分包及采购的比选任务,中标合同价3.6亿元,平均下浮率 3.27%。其中,本地企业中选16个项目,中标合同价2.12亿元,外地企业中标14个项目,中标金额1.48亿元。
(三)存在问题困难
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减税降费、疫情冲击及房地产低迷等多重因素影响,永安市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土地基金收入大幅下滑,叠加债务集中到期、工资等刚性支出压力不减,财政收支矛盾愈发凸显,2025年我市财政形势依然严峻困难,主要体现在2方面:
1.收支压力凸显。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虽然1—6月保持了正增长态势,但是非税收入完成仍有较大压力,我市全年财政收入增长压力依然很大。与之对比,永安财政支出近几年逐年递增,除每年需偿还法定债务本息合计近6亿元外,伴随社保医疗增支扩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关养老保险等配套支出每年仍需约4亿元,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凸显。
2.土地工作滞后。受国家宏观土地政策变化和房地产调控等政策性因素影响,全市土地出让市场疲软,土地出让收入下滑,土地出让收入进度较为缓慢。2025年1—6月,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同比减收7833万元,下降75.86%。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分析研判收入形势。市财税部门进一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重点税源台账、统筹监管清单,强化我市域内重点税源、零散税源和传统、新兴产业税源管理。同时,结合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强数据风险预警指标和疑点数据比对分析,强化运行调度,确保完成全年组织收入目标。
2.充分盘活各类资源。一方面,根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动态掌握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情况,构建起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重点清理各类结余结转资金。另一方面,配合市住建局、市属国企等部门,做好闲置安置房资源的盘活工作,确保相关处置收入及时缴交入库,补充可用库款规模。
3.扎实做好“土地文章”。政府性基金收入、土地出让相关收入是全口径财政总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基金收入对降低我市债务率意义重大。下半年,市财政局将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土地供应效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多措并举加快土地出让步伐,共同抓好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出让收入及其他基金收入等工作。
4.有效争取上级支持。市财政局、发改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积极配合,以财力分档调整为契机,按照中央、省相关部门每年公开项目支出预算,结合我市产业、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需求,有针对性研究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对我市更大力度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三、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一)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1.限额余额情况。2024年,中央核定我市法定债务限额1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1.74亿元、专项债务92.26亿元。截至2024年末,我市法定债务余额160.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9.2亿元、专项债务91.55亿元,严格控制在中央核定的限额之内。
2.期限结构情况。我市2024年末法定债务余额中,2025年到期5亿元,占3.11%;2026年到期12.32亿元,占7.67%;2027年到期6.59亿元,占4.1%;2028年到期33.6亿元,占20.9%;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103.24亿元,占64.22%。
3.债务余额结构、使用情况。按举债资金投向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主要投向市政建设(23.11亿元)、公路(14.61亿元)、保障性住房(12.76亿元)、农林水利建设(12.53亿元)、医疗卫生(10.73亿元)、文化(6.77亿元)、仓储物流基础设施(4.43亿元)、铁路(4.06亿元)、教育(3.07亿元)等公益性项目建设。按当期新增债务举借来源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6.24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10.32亿元。截至2024年底,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单位已使用20.2亿元,使用进度76.98%。
4.还本付息情况。2024年,我市严格落实偿债责任,法定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全部按时兑付。市本级已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0.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0.42亿元,专项债务0.24亿元。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利息4.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利息2.29亿元,专项债务利息2.15亿元。
(二)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措施
1.发挥政府债券资金促发展功能。一是精准投向重点领域。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市发展规划,将政府债券资金优先投向交通、水利、生态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项目,确保资金向见效快、效益好、惠民生的领域倾斜,切实拉动有效投资。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债券资金使用台账,实行项目化管理,全程跟踪资金拨付、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三是推动项目落地见效。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债券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同时,督促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后续管理和运营,确保项目发挥长远效益,形成良性循环。
2.抓好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一是严格债务限额管理。严格按照中央核定的债务限额发行政府债券,坚决杜绝超限额、无预算举债。加强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排查和监管,严禁通过企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等变相举债,从源头上防范债务风险。二是优化债务结构。严格落实“隐性债务转化为法定债务,高息债务转化为低息债务,短期债务转化为长期债务”的化债工作思路,通过争取建制县化债试点、核销核减政府支出责任、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以及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方式优化债务结构。三是保障还本付息。在预算管理均已足额安排还本付息支出的前提下,2021年至今我市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政策支持,2021—2023年到期法定债务本金置换比例逐年递增分别为80%、85%、90%,2024年继续保持90%置换比例,极大的保障了我市还本付息。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当前我们面临两方面的问题与困难:一方面是偿债压力依然严峻。近4年是政府法定债务还本付息的高峰期,扣除置换债本金置换后(按再融资比例90%测算),近4年(2025—2028年),我市承担还本付息分别为5.43亿元、6.17亿元、5.6亿元、8.3亿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以上。由于我市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尚未显现,还本付息仍主要靠财政兜底,偿债压力十分巨大。另一方面是债券资金管理不够规范。资金使用进度与项目建设节奏匹配度不足,部分项目资金拨付超前于施工进度,造成资金闲置;相关单位信息共享时效不足,月报数据与实际进度偶有偏差,影响监管时效性。
下一步,我们将精准施策,具体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一是足额安排预算用于债务还本付息。按照把政府债务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将一般债务还本付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还本付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严格落实还本付息偿债资金来源。二是加强债券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明确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和资金管理各方面要求,指导单位申报方向,提升项目储备质量,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加强要素保障和专债资金库款保障,指导项目单位合法合规使用债券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定期赴上级财政部门汇报我市项目进展、资金需求及实施优势,动态反馈项目储备库更新情况,争取更多政策指导与支持,及时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确保项目材料精准契合政策要求,提高专项债券申报成功率。同时,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政策解读、项目策划、资金争取的工作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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