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永安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1月4日在永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永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新常态下财政职能作用,积极落实财政政策,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强化增收节支,科学筹措调度资金,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全市财政运行态势总体平稳。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8年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收支基本情况: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44347万元,同比减收1476万元,下降0.6%。其中:上划中央收入75587万元,同比增收5872万元,增长8.4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000万元(含上级专项),同比增支1489万元,增长0.51%。
全市平衡情况:当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7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44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2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998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062万元,调入资金27000万元,收入总计345408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000万元,原体制上解以及专项上解支出1841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万元,支出总计31841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6995万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收支基本情况:2018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口径一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000万元(含上级专项),增支6816万元,增长2.59%。
市本级平衡情况: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7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44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2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998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062万元,调入资金27000万元,收入总计345408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000万元,原体制上解以及专项上解支出18413万元,补助乡镇支出23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万元,支出总计31841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699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收支基本情况: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000万元,增收27284万元,增长72.34%。基金预算支出43000万元,比上年增支6635万元,增长18.25%。
全市平衡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051万元,收入总计72056万元。基金预算支出43000万元,调出资金27000万元,支出总计70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056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收支基本情况: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000万元,增收27284万元,增长72.34%(注:全市基金预算收入与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指标口径一致)。基金预算支出43000万元,比上年增支6635万元,增长18.25%。
市本级平衡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051万元,收入总计72056万元。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39370万元,补助乡镇支出3630万元,调出资金27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05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37万元,支出完成137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8910万元,支出5765万元,结余3145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24192万元,支出23040万元,结余1152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均为预计数,待财政决算编成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18年,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市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有力推动了各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法制化、制度化、常态化。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努力夯实收入,保障财政有序运行。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应对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等严峻形势,强化收入征管,积极筹措资金,统筹安排财力,促进财政平稳运行。一是积极组织收入。完善协税护税机制,认真执行纳税百强企业税收通报、乡镇财政收入通报、财税库联席会等行之有效制度,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关注经济结构、税源结构、重点企业的变化,强化税收监控,充分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政策,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各类资金,全市共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类财政专项资金9.74亿元。三是加大债券资金争取力度。全年共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41亿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1.23亿元,着力增加财政可用资金,有效弥补了我市建设资金的不足。四是努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清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力度,全年共清理结转结余指标0.86亿元。
2.积极培育税源,促进产业升级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支持产业协调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多渠道、多层次培植地方财源。一是加大对农业投入力度,推动乡村振兴。安排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发展资金129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资金700万元、“福田贷”贴息430万元等,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生态效益补偿、耕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林业专项、中小河流域治理等专项资金9690万元,有效改善了我市农业生产条件,促进我市农业生产向集约化、机械化、科学化、生态化、智慧化升级。二是加大对工业扶持力度,加快培育税源。按照高成长大企业培育计划,积极推进翔丰华二期等一批重点项目早日投产见效,安排石墨、汽车等工业产业资金5700万元,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龙头项目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探索设立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首期出资2142万元。投入科技发展、企业技改等专项资金2358万元,为企业转型升级、技改扩能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继续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和所得税减半征收扩围政策;全面实施和完善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度,取消、减免和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15项,2018年减少非税收入3000多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三是加强对服务业引导作用,促进产业升级。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文化发展专项、旅游开发专项以及外经贸企业转型升级等产业资金820万元,全方位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3.合理优化结构,保障民生事业发展。按照“有保有压、民生优先、保障重点”的原则,科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年安排教育投入64320万元,支持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全面改善“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投入,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支持力度;支持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投入新实验幼儿园建设、永安一中附属学校二期改造工程等,有效改善我市办学条件和办学环境。二是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全年安排社会保障投入41900万元。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8000万元,安排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6200万元;实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体化;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等,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三是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年安排医疗卫生事业投入23700万元。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成基层医院并入总医院的相关工作;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政府补助标准从50元提高到55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按救助对象每人每年400元筹集;争取福建省财政厅世行贷款项目1069万元,用于医改项目的实施。四是支持宜居环境建设。全年投入12427万元,用于市政维护、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建设和南龙铁路永安站站房建设等。
4.持续深化改革,提高财政理财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启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立财政资金支付全程动态监控机制,保障预算执行严格规范;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率达100%。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重点做好地方政府债务规范管理,高度重视省、市两级对我市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主动沟通、精心解答、认真梳理,强化债务监管;认真做好债务清查工作,制定债务化解方案,提高债务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管理,围绕增量扩面和提质增效,开展部门自评、财政重点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的绩效评价,实现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全覆盖。四是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存放和单位账户管理制度,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有关事项规定的通知》,理顺管理职责,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五是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管理台账,加强年度收益解缴,逐步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积极参与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成市国投公司2017年度薪酬总额计发,配合完成党组织建设纳入企业章程管理工作。六是履行财政内外监督职能。开展“1+X”专项检查、民生资金专项检查、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等,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七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涉及财政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有力提高了财政预算执行能力和财政工作水平。
二、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培育壮大新动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我们将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和各项收支增减因素,按照“预算完整、保障基本民生、量力而行 、防患风险”的原则,收入预算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财政支出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好当前收支矛盾,优化支出结构。2019年全市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8412万元,同比增收14065万元,增长5.76%。其中:上划中央收入78682万元,同比增收3095万元,增长4.0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730万元,比2018年预算调整数增收10970万元,增长6.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收入100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06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93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万元(清理历年结转结余),基金调入2000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2818万元,全市体制财力总计232992万元,拟安排全市支出232992万元。
2019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730万元,比2018年预算调整数增收10970万元,增长6.5%(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一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收入100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06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93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万元(清理历年结转结余),基金调入2000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2818万元,补助乡镇支出23000万元,市本级体制财力总计209992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拟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99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250万元(注:全市基金预算收入与市本级基金预算口径一致),比2018年预计完成数65000万元减收11750万元,下降18.08% ,基金可用财力53250万元。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250万元,其中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33250万元,基金调出20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根据省财政厅和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相关文件要求,本着“量入为出、不列赤字,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及参照省、三明编制范围,2019年度,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纳入编制试点范围的企业有5家,分别为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永安市榕树百货有限公司和永安市华侨友谊供应公司。参照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方法,收入按上一年度预计税后利润的30%测算,2019年预算收入140万元,支出140万元,收支相等。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根据省市管理权限,我市社保基金预算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收支安排(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级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基金预算由省财政厅负责编制;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基金预算由三明市财政局负责编制)。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收入预计可达8883万元,支出6012万元,当年收支可结余28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收入预计可达25016万元,支出25016万元,当年收支无结余。
各位代表,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财政增收压力逐年加大,财政收支形势不容乐观,2019年财政改革和保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收入方面:受宏观经济影响,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行业仍处于减收状态;水电行业因水情、发电量的影响收入大幅减收;水泥行业受市场影响,波动较大,税收收入较不稳定;煤炭行业受限产压库影响收入规模减少;而近年来我市培育的新兴产业受固定资产抵扣等税收优惠政策影响,纳税能力相对较弱,在税收上未能形成规模。同时,从财税政策方向来看,中央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深化增值税改革,明显降低增值税税负,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一系列政策,将对我市财政收入产生较大影响,综合考虑各项增减收因素,2019年财政收入任务仍旧艰巨。支出方面:随着中央调资政策的实施,我市各项工资和福利性等刚性支出不断加大;教育、社保、卫生等政策性配套不断增支扩面;存量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进一步加大;随着城区扩面,市政维护等城市精细化管理刚性支出也逐步增加;此外,为刺激经济增长,以减税降费、财政扶持为重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也需要财政配套资金。综合以上因素,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及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民生重点项目等方面,均要筹集大量财政资金,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
三、确保2019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税源培育,拓宽收入来源
以实体经济为主体,培育优势产业,强化创新驱动,拓宽增收税源,着力高成长大企业培育行动,促进高质量发展。一是抓好收入组织。加强财政、税务部门沟通联系,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继续执行纳税百强企业通报、乡镇收入通报等制度,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多方培育税源。深挖税收增收潜力,多渠道、多层次培育财源,重点加快培育首批确定的8家企业,实施高成长大企业和后备梯队企业培育计划,积极做好企业帮扶,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帮助企业促产增收。三是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搭建企业研发平台,积极落实财政奖补措施,用好科技发展基金,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重点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人才集聚平台,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创新人才投入保障机制,引进和培育一批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发挥工业发展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开展新一轮技改提升计划,加快新兴产业倍增发展,重点支持石墨和石墨烯、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四是增强小微企业活力。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融资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强化信贷支持,激发小微企业的活力。五是积极拓宽资金渠道。积极协调各部门单位认真研究、主动对接上级政策,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创新产业融资渠道,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及时跟踪对接、吃透有关政策,争取更大政府债券资金规模。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源节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以更加有力的财政投入,推进脱贫攻坚,加快推进各项民生事业的发展。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做好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工作;继续开展薄弱学校改造建设,实施教育补短板工程;支持提升现代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推动永安职专创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二是支持乡村振兴。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好公路”、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乡村事业发展;继续实施“福田贷”贴息政策,引导金融加大支农、扶贫力度;进一步整合农业、林业、水利等涉农资金,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社会保障。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体系,稳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帮扶力度;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合理提高财政补助标准;继续贯彻落实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基本卫生公共服务经费标准,保障民生兜底财政资金需求;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加强基层卫生院资产的管理工作;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保障,支持政法部门办案业务能力提升,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永安”建设。四是推进财政扶贫资金整合。集中资源,推动社保、医疗、就业、教育等领域的扶贫工作,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三)强化风险监测,提高防控水平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大风险防控力度,提高风险防控水平。一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完善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财政约束力度,从严审核通过融资方式解决资金来源的项目建设,遏制增量,化解存量,有效降低政府债务率;盘活存量资产,合理规划土地出让,处置存量资产,积极统筹落实偿债资金来源,消化存量债务;健全我市地方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推进风险化解、不良处置、破产重整等措施的落实,抓住各个有利时机,助推风险隐患有效管控和加快化解。二是强化国有资金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严格执行《市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重大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加强国有资金监管力度。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促进国有企业机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重点推进城投集团改革和实体化运营,稳妥推进国投公司等其他国有平台转型升级。三是全面提升实体经济服务水平。强化政银企对接,加强惠企政策梳理和指导,主动靠前协调服务,促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见效。减轻实体企业负担,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激活企业高质量发展动力,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活力。
(四)深化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监管
一是继续深化预算改革。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大宣传,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落实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推动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硬约束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利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集中支付电子化等系统,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上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四是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为目标,充分利用政府统一平台,认真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透明度。
各位代表,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打好三大攻坚战、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改革,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加快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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