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 12月15日在永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永安市财政局局长 林华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过去五年财政总体情况和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过去五年财政总体情况
过去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做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收入方面:五年来,全市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预计2021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突破20亿元大关,完成201388万元,较2016年的174391万元年均增长2.92%;预计2021年全市地方级税收收入151041万元,较2016年的93746万元年均增长10%;税性比从2016年的53.76%提升至2021年的75%,收入质量得到改善。支出方面:预计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282万元,较2016年的276620万元年均增长5.25%;与民生相关的13类支出从2016年的206169万元增加到2021年的260405万元(预计数),年均增长4.78%,民生支出持续保持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七成以上,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偿债方面: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9.94亿元,有力保障了我市教育、医疗、城乡建设、园区建设等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2019年,我市成为“全省首批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试点县”,争取到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69亿元;2020年末,我市被列为“财政部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县”,2021年初,获国家再融资债券支持30.16亿元,偿债压力得到缓解。
(二)2021年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省内局部地区疫情反弹和经济下行压力,始终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财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增收节支,落实“六稳”“六保”,全市财政运行态势总体平稳。
1.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1811万元,同比增收31536万元,增长10.1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388万元,同比增收11393万元,增长6%);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282万元(含上级专项),同比增支19495万元,增长5.77%。全市平衡情况:预计全年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3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87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383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调入资金3497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036万元,收入总计383935万元。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282万元(含补助乡镇支出23000万元),原体制上解以及专项上解支出1281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支出总计3801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83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预计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300万元,同比减收25210万元,下降26.6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074万元,同比减支10325万元,下降14.88%。全市平衡情况: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866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7283万元,收入总计117250万元。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074万元(含补助乡镇支出206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37283万元,调出资金12226万元,支出总计10858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66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预计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80万元,支出完成130万元、调出资金50万元,支出总计180万元,收支相等。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预计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10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1%,支出6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52%,收支相抵,结余3396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29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3.93%,支出28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2.09%,收支相抵,结余523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均为预计数,待财政决算编成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2021年预算执行和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2021年,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市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突出抓好以下4个方面:
1.狠抓收入,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敢于直面新的压力和挑战,善于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税种进行梳理,强化财源培植,狠抓分析研判、资金调度等关键性环节,多措并举,努力增加可用财力。一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常态化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收回部门(项目)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指标1.5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亿元,将有限资金向民生保障与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倾斜,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全年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10.5亿元,其中:特殊县困难转移支付补助812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71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2596万元、山水林田湖草生态激励金1847万元、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补助1423万元、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1000万元、农村“一事一议”及公益性专项资金1096万元等;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8943万元、排水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1354万元、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932万元等。三是积极申请债券资金。全年争取新增债券资金4.2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5亿元,专项债券3.73亿元,极大保障了我市重点在建项目资金来源,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
2.突出重点,统筹社会事业发展。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支持“六稳”“六保”、疫情防控、民生事业建设等重点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安排乡村振兴、农村公路建设、老区建设等专项资金1350万元, “一事一议”奖补资金792万元,发放支持耕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2093万元,投入环境保护资金8160万元,助力 “三农”,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二是优先支持教育发展。围绕“一个不低于”和“两个只增不减”目标,切实保障教师队伍待遇,安排教师工资5.46亿元、艰苦教师岗位津贴420万元、班主任津贴295万元、教师师训经费700万元;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安排校区扩容工程5800万元,加快推进巴溪湾小学分校、贡川中心小学、永安六中、东门小学、水院北门幼儿园、大湖幼儿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支出5771万元,参照公办幼儿园标准补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注重学生生活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支出780万元,为在校寄宿(午)生和特教班学生提供营养餐,资助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学费和助学金。三是全力推进社会保障。全年安排城乡居民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职业年金支出2.2亿元。优化城乡低保救助机制,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42%适时提高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支出2216万元,特困人员供养保障金支出814万元。积极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拨付临时救助资金400万元。关爱帮扶困难儿童、困难残疾人,发放补助989万元。落实困难老年群体福利,高龄补贴支出422万元,拨付国德康养中心项目经费200万元,支持养老服务建设。落实优抚政策,安排义务兵优待金、退伍军人安置费、随军家属生活补助等优抚支出2340万元。四是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当年安排各级疫情防控资金 6000万元,主要用于三明市第二核酸检测基地建设、3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常规核酸检测、隔离点改造等;从专项债券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建设。此外,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支出8415万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支出5196万元、公共卫生支出1400万元,助推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和医疗事业改革。五是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新增减税降费资金8000万元,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一次性稳就业奖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等资金5370万元,依法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3.防控风险,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一是化解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体系,积极推进债务化解工作,全口径债务风险进一步降低,风险等级由“红色”降为“橙色”。全市足额偿还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5.26亿元,向上争取置换债券资金10.04亿元。继续推动“财政部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工作,有效缓解了隐性债务集中偿债压力,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赢得时间和空间。二是提升绩效管理。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控体系,将绩效管理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中,开展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的责任意识。全年完成262个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总金额24.5亿元,完成286个项目绩效自评,总金额18.5亿元,完成3个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总金额3554万元。三是强化投资评审。全年评审项目94个,目前已完成项目评审69个,在审项目25个;送审金额总计5.1亿元,现已完成项目送审金额2.3亿元,审后金额2.1亿元,共节约财政资金2314万元,审减率为9.93%。
二、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进一步提高财政政策的有效性和精准度。2022年全市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35267万元,比2021年预计完成数341811万元减收6544万元,下降1.91%。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21796万元,比2021年预计完成数140423万元减收18627万元,下降13.2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3471万元,比2021年预计完成数201388万元增收12083万元,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00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293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69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调入资金5323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2818万元,全市现行体制财力总计372583万元,拟安排全市支出372583万元(含补助乡镇支出23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8016万元,比2021年预计完成数69300万元增收18716万元,增长27.01%,基金可用财力88016万元。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8016万元,其中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47816万元,基金调出402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2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纳入编制试点范围的企业有10家,分别是: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市榕树百货有限公司、永安市华侨友谊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永安市中华百货商场、永安市兴隆蔬菜有限责任公司、永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种子公司和永安市新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等。本着“量入为出、不列赤字、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参照省上和三明市编制范围,2022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0万元,支出18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根据省市管理权限和社保基金统筹级次,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收入预计12203万元,支出7653万元,当年收支可结余45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收入预计30526万元,支出30341万元,当年收支可结余185万元。
三、确保完成2022年预算任务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受国家财税政策变化、一次性税源波动、房地产行业不确定性因素等影响,2022年,财政增收和“六稳”“六保”工作压力将持续加大。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抓好以下3个方面:
(一)在抓收入、优支出上有策有为
一是多措并举培育财源。一方面,要着力稳定存量收入。对我市水泥、建材、木竹、汽车、交通物流等传统产业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强化财、税、库等部门间的沟通、联系,规范税费征管,完善协税护税力度,坚决做到应免尽免、应收尽收。另一方面,要着力挖掘增量收入。抓好汽车及机械加工、纺织新材料、石墨(烯)三大主导产业集群建设,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全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文旅康养业,在做大三大主导产业、做实两大现代服务业上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涵养新兴税源新增量。二是想方设法对接政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时,提出“沙县三明永安组团发展”的指示精神,对照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福建省“十四五”老区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抢抓新时代老区苏区振兴发展重大机遇,利用好三明全域为中央苏区的优势,密切跟踪三明全域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总体进展,做好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补助、特殊县困难转移支付补助等相关政策的争取工作。三是不折不扣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非必要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密切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做到有保有压,把节省下来的资金统筹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重点项目上。四是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做好核酸检测、重点人群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常态化经费保障工作;做好养老、医保等兜底工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快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民生工程实施,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在提绩效、防风险上落细落实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财政预算绩效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绩效管理提质扩面和评价结果运用,为优化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大力推动绩效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二是做好债务风险化解。做好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用于置换到期政府债务,缓解财政压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工作机制,细化各责任单位的职责,制定资金借、用、还相统一的方案和考评机制,防止出现区域性债务风险。同时,进一步加快推动园区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有效提高资源、资产利用率和周转率,增强造血功能,提升偿债能力。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深入开展财政财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专项资金监控力度,对年度预算资金安排数额较大的部门单位,以及涉及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资金,采取对照支出项目逐一审核、对照每月报表逐一分析、对照每笔资金逐一监管的措施,从根本上将专项资金管细管实,防止超支滥用现象发生。四是强化投资评审力度。严格落实《永安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永安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永安市政府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抓好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优化支出,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三)在促改革、强管理上创新创优
一是积极开展零基预算。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的通知》的工作要求,预算安排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能增能减,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对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做到可压尽压、应压尽压。二是加快推进一体化系统建设。实施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管理,规范和统一预算管理工作流程,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以信息化建设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三是优化直达资金监管。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做到定时上线查看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错纠偏。同时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直达资金监管全流程,通过强化绩效导向,提升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理顺财力结算体制。优先选择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和园区,开展财力结算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合理划分乡镇(街道)、园区的财权和事权,进一步理顺财力分配关系。此外,要持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示公开工作,切实提高预算透明度。
各位代表,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赢!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勇挑重担、提质增效,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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