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1月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调整意见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现将市本级2023年1—11月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调整有关意见汇报如下:
一、“四本”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方面。1—1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4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6%,同比增收32367万元,增长13.38%,其中:上划中央收入71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2%,同比增收12541万元,增长21.36%。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8%,同比增收19827万元,增长10.82%。
2.支出方面。1—1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1%,同比增支12964万元,增长3.78%。
综上,1—1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增收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降低了同比基数,以及上年四季度中小微企业缓税在今年一季度缴交。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增支的主要原因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逐月兑现基础绩效奖,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提标增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方面。1—11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3%,同比减收25001万元,下降40.02%。
2.支出方面。1—11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1708万元,同比增支9541万元,增长6.71%。
综上,1—11月,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减收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土地出让前期工作缓慢,土地基金收入减少。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增支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专债额度较大,支出按省上要求列入政府性基金科目。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11月,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暂无收支。
(四)社保基金预算
1—11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9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32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9%。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特点
财政增收乏力,刚支难以削减,收支两端均承受巨大压力。
1.收入端。1—11月,全市地方级税收103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3%,同比增收16228万元,增长18.61%,税性比重50.93%。⑴从增速上看,财政收入增长放缓。受上年4—6月增值税留抵退税集中兑现,以及房产市场低迷和土增税、契税等税收减收因素影响,我市财政收入总体呈现“前低、中高、后缓”走势,1—11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052万元,同比增收19827万元,增长10.82%。若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制造业缓税入库等影响因素,1—11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幅收窄至0.92%,财政增收后劲不足。⑵从行业上看,支柱产业降幅较大。水泥建材业地方实得6410万元,同比减收3006万元,下降32.36%;林竹加工业地方实得2460万元,同比减收1286万元,下降34.33%;房地产业地方实得8147万元,同比减收1849万元,下降18.51%。⑶从非税上看,土地出让不及预期。1—11月,与土地出让相关的收入(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及提取一般公共预算“两金”收入)完成3.1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49%。
2.支出端。1—1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9亿元,同比增支1.29亿元,增长3.78%。全市各部门在落实过“紧日子”和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的同时,也在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⑴“三保”方面。从严落实“三保”支出19.42亿元,同比增支1.61亿元,增长9.03%。增支的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逐月兑现发放。此外,民生支出累计27.38亿元,同比增支6.72亿元,增长32.5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6.93%,比上年同期提高16.7个百分点。⑵化债方面。2023年,省财政厅将我市置换债券比例由上年度的85%提高至90%,达全省各县区最高水平,每年可节约还本支出3500万元。同时,市财政积极筹措4.59亿元,按时偿还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此外,今年9月,原土储债到期本金1.69亿元需全额偿还,市财政全力争取土储债列入全省再融资债券范围(获得省厅土储债再融资置换本金80%),此举可节约我市还本支出1.35亿元,有效保障了债务接续。⑶惠企方面。持续打好税费政策组合拳,为市场主体提供现金流支持。1—11月,全市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累计2.2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降费1.32亿元、为11家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6826万元、其他税费政策减免2066万元。
三、四本预算调整意见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稳增长、保民生、保运转、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推动经济总体回升向好、促进高质量发展。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下行的压力仍然存在,实体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矛盾仍然凸显,财政平稳运行仍然面临巨大挑战,预算优化调整理当顺应时势。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调整。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03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32536调减12187万元,具体如下: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573万元。参照三明市本级、三元区、沙县区收入增幅(5%),综合考量省上收入增幅(5.5%)等因素,对我市2023年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行调整。预计,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808万元,同比增长5%。
(2)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增21600万元。在编制2023年初预算时,参考了近5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的平均值。在本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了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转移支付资金5716万元,加上尚未下达的特别国债预计补助15000万元,预计全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新增21600万元。
(3)债券收入调增1960万元。截至目前,省财政厅已下达债券资金包括:新增一般债券9401万元、再融资债券49435万元。现据实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401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559万元。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减1亿元。参考2022年度市本级决算,现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1亿元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不足,较年初预算调减1亿元。
(5)调入资金调减46573万元。预计本年度用于土地开发的成本支出有所增加,原土地基金调入资金相应减少。
(6)清理结余收入调增20253万元。按照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要求,为规范收入口径,现将清理结余收入列入预算调整。
2.支出预算调整。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乡镇支出)5203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32536万元调减12187万元,具体如下:
(1)上缴上级支出调增2400万元。
(2)补助乡镇支出调减700万元。
(3)一般债券支出(调增1401万元)。根据本年度新增一般债券情况,据实调增。
(4)正常经费调减9266万元。其中:规范公积金基数和临聘人员工资后,据实调减经费3515万元;据实调减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500万元;据实结算预留年度考核奖,调减2251万元。
(5)根据收入情况,据实调增列收列支专项421万元。
(6)专项支出合计调减6443万元。其中,调增项目有:财力结算资金调增3900万元;合同协议约定支出调增1143万元;基本业务及专项工作经费预留调增900万元。调减项目有:保民生、保运转等刚性支出调减7533万元;补贴奖励性经费调减1876万元;其他支出调减2977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上述调整后,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808万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39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896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4000万元、新增一般债转贷收入9401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49435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调入资金72944万元、清理结余收入20253万元,总收入合计520349万元。
将总收入扣除体制应上解21200万元、补助乡镇支出25855万元、一般债券支出62325万元,当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410969万元,较年初预算安排426257万元调减15288万元。现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0969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调整。预计,全市基金收入完成10696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收18023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060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340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500万元,建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01419万元调整为228874万元,调增27455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再融资债券收入调增8932万元、国有土地出让及收益金收入等基金项目调增1802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调增500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地方政府专项债支出调增600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基金支出调增21455万元,其中:新增市属国企土地开发成本专项支出58000万元,调增合同协议约定归还工程借款支出5000万元;调减调出资金40856万元,调减已列入一般债项目的永上公路建设资金100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上述调整后,当年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106968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收入1060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340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500万元,以上收入总计228874万元;当年市本级安排基金支出95297万元,补助乡镇支出700万元,专项债券支出122900万元,调出资金9977万元,以上支出总计228874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度不作调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度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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