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 12月27日在永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永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永安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发展形势,面对重担在肩的基层“三保”使命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工作要求,积极应对内外部经济发展的各项挑战,扎实做好兜牢“三保”底线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可持续性。
一、2023年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6856万元,同比增收21416万元,增长8.07%(其中: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808万元,同比增收10038万元,增长5%);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0969万元(含上级专项),同比增支52231万元,增长14.56%。全市平衡情况:预计全年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8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750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调入资金72944万元,新增一般债转贷收入9401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4943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33068万元,收入总计633164万元。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0969万元,补助乡镇支出25855万元,原体制上解以及专项上解支出212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6232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支出总计53034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0281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预计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968万元,同比增收15375万元,增长16.7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297万元,同比减支50825万元,下降34.78%。全市平衡情况: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9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00万元,新增专项债转贷收入1060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3406万元,上年滚存结余72533万元,收入总计301407万元。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297万元,补助乡镇支出7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122900万元,调出资金9977万元,支出总计22887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253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预计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0万元,支出100万元,收支相等。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预计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11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8.45%,支出8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3.16%,收支相抵,结余2396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36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8.49%,支出33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71%,收支相抵,结余2948万元。
上述预算收支的执行情况均为预计数,待财政决算编成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2023年预算执行和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2023年,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市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以勇挑重担、敢于担当的决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需求收缩、预期转弱等财税增收不利因素,扎实做好挖潜财源、优化支出和防范风险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夯实全市高质量发展的财力基础。
(一)“加力”培财源,强化财政增收基础
今年以来,受主体税源企业增长乏力、土地市场遇冷、企业留抵退税、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全市财政增收缓慢,市财政局坚持把千方百计促进增收、拓宽财力统筹渠道作为财政工作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一是强化政策支持。会同发改局、交通、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永安市壮大发展服务业“四大经济”行动计划》《永安市进一步促进交通物流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永安市合力抓工业全力稳增长若干措施》等行业政策,为稳定全市支柱行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二是加强税收征管。聚焦“点上突破、实处着手、稳字着力”的思路,从风险行业和领域入手,根据所在地税源行业特征,把该收的税收上来,把该降的风险降下去。积极开展房土两税对比、部分规上企业税收征管情况调查、工业园区低税负企业风险应对等工作,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延伸税收产业链条,保持税收平稳增长。预计全年地方级税收收入10.96亿元,增长14.71%。三是狠抓土地基金。为确保完成全年财力增收任务,确保我市债务风险等级持续“脱红”,根据全年土地基金收入任务情况,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详细的土地出让计划和补充耕地任务,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将攻坚任务细化分解至各责任单位,预计全年土地基金累计收入将突破10亿元。四是争取上级资金。经过多年不懈努力,自2023年起,省财政厅对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行了部分优化和调整,我市从原三档按40%补助,调整到新二档按80%补助,预计本轮全周期调整后(5年),可新增上级补助收入5亿元。此外,预计2023年全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5亿元,为我市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发展和平衡预算提供重要资金保障。
(二)“加力”惠民生,精打细算优化结构
坚持“财力有一分增长,民生就有一分改善”,不断补齐“老小旧远”民生短板,把一桩桩民心工程、民生实事办妥办好,保障人民城市宜居宜业、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安排资金8.27亿元,用于加强教育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促进教育资源有效整合、高效利用。其中:教师队伍工资7.71亿元、义务教育配套资金4100万元、学生资助配套资金1560万元等。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年安排资金4.8亿元,用于倾斜社会保障事业,强化社保政策兜底。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10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2802万元、优抚对象补助、义务兵优待及退伍安置1942万元、工伤保险兜底1912万元、居民就业补助400万元。三是推进健康永安建设。全年安排资金2.2亿元,用于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支持强化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其中:基本医疗保障配套资金1.15亿元、各级疫情防控资金6000万元、基本卫生计生配套资金3287万元等。四是助推城乡品质提升。全年安排资金4.08亿元,用于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环境面貌、提升基础设施等宜居建设项目。其中:市政环卫配套资金1.8亿元、道路建设改造1.09亿元、城乡品质建设提升专项5265万元、污水网管改造3859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788万元等。五是保障农业农村事业。全年安排资金5000万元,用于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中: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000万元、烟叶生产专项资金50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400万元。六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市财税部门持续打好税费政策组合拳,为市场主体提供现金流支持。预计全年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累计2.2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降费1.32亿元、为11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6826万元、其他税费政策减免2066万元。
(三)“加力”防风险,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
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的要求,通过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全市财政可持续发展。一是提升债务化解成效。2023年初,省财政厅将我市置换债券比例由85%提高至90%,达到全省各县区的最高水平,每年可节约还本支出3500万元。同时,全年积极筹措资金4.98亿元,用于按时偿还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此外,今年9月,原土储债到期本金1.69亿元需全额偿还,市财政全力争取土储债列入全省再融资债券范围,并首开土储债本金置换先河(获得省财政厅土储债再融资本金置换80%),此举节约我市还本支出1.35亿元,有效保障了债务接续。二是提高绩效管理水平。2023年,通过实施部门自评-财政抽评-财政重点评价的“三段式评价”模式,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全年完成201个市本级专项资金的目标申报及项目监控评估,金额24.01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0%;完成268个项目的自评,金额23.95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0%;完成79个部门整体绩效申报、部门监控和部门自评。三是提增资金管理效益。一方面,清理核销暂付款项。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对财政暂付款形成的对象、资金性质、时间、责任科室、责任领导等认真分析成因,建立暂付款核销方案,分类施策,初步做到“一笔借款一个方案”。另一方面,完善银行账户管理。印发《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完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积极理顺管理职责,要求预算单位开设各类银行存款账户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财政审批,进一步规范单位账户管理。
三、2024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从外部环境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新出台的宏观政策会对经济恢复持续提供支撑,同时今年增发一万亿国债,以及降准降息、减税降费等政策效应将在明年持续释放,增量政策和存量政策形成叠加,有力推动外部经济环境恢复向好。从内生动力看,2024年预计水泥价格将企稳回升,随着万亿国债发行,资金投向应急救灾等基建项目,有利于支撑水泥需求加快复苏,巩固提升传统行业的税收贡献。同时,我市域内抽水蓄能项目有望于2024年开工建设,预计将给辖区建筑、建材企业带来相关需求,产生新的税收贡献。此外,总体经济大环境预期回暖,我市辖区的中盛宏业、科宏生物、建新轮胎二期等新生产线如期投产,将生成新的税收增长点。因此,做好2024年四本预算编制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5581万元,比2023年预计完成数286856万元增收28725万元,增长10.01%。其中:上划中央收入94233万元,比2023年预计完成数76048万元增收18185万元,增长23.91%;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1348万元,比2023年预计完成数210808万元增收10540万元,增长5%。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39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96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000万元、一般债转贷收入100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473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调入资金64563万元、清理结余收入2000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212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65662万元,全市现行体制财力总计433863万元,拟安排全市支出433863万元(含补助乡镇支出2585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570万元,比2023年预计完成数106968元减收48398万元,下降45.25%。加上专项债转贷收入900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204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500万元,基金可用财力163111万元。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3111万元,其中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48276万元、补助乡镇支出7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108779万元、基金调出535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万元,支出15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包括城乡居民养老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收支安排。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收入预计12848万元,支出999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8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收入预计36688万元,支出36304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84万元。
四、2024年财政工作计划安排情况
2024年,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我市财政工作面临的机遇大于挑战,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因此,更要增强对财政工作的信心和底气!
(一)坚持固本培元,夯实财源基础
一是培植财源促发展。结合全市“33211”现代产业体系,按照我市主导产业、认定的培育产业,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差异化扶持政策、奖励政策,为顶格落实各级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政策和支持我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拓展市场、抱团发展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以龙头企业产业发展为抓手,加大招商引资延链、补链上突破,加快产业链条延展,推动产业聚集升级,做大做强主体财源、特色财源,加快对新兴财源和梯度财源的培育。二是争资争项促发展。以财力分档调整为契机,按照中央、省相关部门每年公开项目支出预算,结合我市产业、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需求,有针对性研究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找准政策和资金争取方向,主动与中央、省上汇报沟通,及时掌握政策和资金分配动态,争取在上级财政2024年的资金拼盘中获得更大力度支持。同时,重点培养既要会策划项目、编好文本、做好答辩,还要沟通协调,懂业务、善运作、能应变的队伍,加大专项债券项目策划储备力度,提前做好2024年债券资金申报准备工作,提升项目策划、申报水平,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三是盘活资源促发展。根据《永安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做好常态化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将沉淀闲置、低效无效的单位资金收回财政,统筹用于市委市政府有关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分类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聚焦盘活存量资产重点方向,统筹用好存量资产盘活方式,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功能作用,保障存量资源资产发挥增量投资作用。
(二)坚持有保有压,注重基本民生
一是“三保”预算有“章法”。按照我省现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标准测算,2024年我市 “三保”省定标准保障需求为183189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40742万元,保工资134885万元,保运转7562万元。为切实兜牢省定标准范围的县级“三保”底线,全年预算安排“三保”支出205530万元,比省定标准保障需求增加22341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63083万元,保工资支出134885万元,保运转支出7562万元。二是民生保障做“加法”。坚持抓好基本民生,重点向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倾斜,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增强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和后劲。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三是行政支出做“减法”。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把省下的钱重点用于保障民生支出,不断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政府过“紧日子”换民生过“好日子”。四是资金绩效做“乘法”。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绩效运行监控范围,推动重点绩效评价提质扩面,组织全市各预算单位开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注重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五是财政管理做“除法”。坚持实施零基预算,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坚持量入为出,从预算编制环节打好“铁算盘”,从源头上预防财政资金浪费,着力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三)坚持深化改革,严格预算管理
一是完善零基预算机制。落实落细《永安市市直预算单位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总结我市2023年零基预算“初始年”工作经验,改变以往年度“基数+增长”预算编制模式,按照“坚持有保有压、坚持与时俱进、坚持精准对焦、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编制2024年市本级预算,切实做到“量入为出、有保有压、能增能减、讲求绩效”,严格预算管理,取消非必要的基本业务费和专项业务费,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全市发展的急需处。二是改革园区财政体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财政局先后于2021年12月、2022年6月、10月完成对尼葛园、汽车园、石墨园等三个工业园区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工作,体制改革后的工业园区总体运行平稳、债务有效接续,为下一步园区整合工作奠定基础。根据《关于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永委改办〔2023〕3号)的工作要求,为做好园区管理机构的整合工作,市财政局将参照原三个工业园区体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重新制定修正园区财政管理体制,为2024年园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园区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三是健全资金监管规制。从资金申报、使用管理、信息公开、清理机制、绩效评价、资金监管各环节入手,完善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制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对直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要求。建立健全直达资金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跟踪和评估,根据工作实际合理调整直达资金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直达资金的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坚决禁止无预算采购现象。
(四)坚持标本兼治,防范化解风险
一是改善债务管理机制。以化解政府债务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着力点,将还本付息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实现全口径债务风险逐年下降。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促增长、防风险”的重要作用,用好新增专项债券政策,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以及开展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收缴工作用于还本付息,缓解我市支出压力,化解债务风险。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明确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多方参与、协调顺畅、高效运转的绩效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牵头组织和业务指导作用。分类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健全绩效抽查、重点评价机制,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抽查和项目重点再评价,提高评价质效,引领推动预算单位规范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重点评价结果报告制度、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绩效评价结果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三是强化系统防控思维。认真贯彻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局思维,将地方财政运行风险防范作为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统筹分析全市财政收支结构、财力变化趋势、重大支出责任、国库库款运行等因素,定期研判全市地方财政运行趋势,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仅靠自身无法解决的及时寻求上级财政部门帮助,抓实地方财政运行风险防范,助力我市财政可持续发展。
各位代表,2024年即将开启新的篇章,团结就是力量,信心赛过黄金!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更加务实的作风,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处处奋勇争先”的使命感,为全方位推进永安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彰显财政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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