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林业局关于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永安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永财绩〔2022〕170号)及永安燕江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永安市竹具博览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永会所审字(2022)第228号),对永安市林业局2021年度永安市竹具博览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称为竹博会专项)实施的重点绩效评价,我局认真对照,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针对“竹博会专项项目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
由于受疫情影响2021年竹博会举办时间、举办方式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该专项管理制度不完善。今后,我们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不断完善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针对“竹博会专项日常监督管理薄弱”问题
由于竹博会是全市性工作,项目具体实施单位是全市各部门,造成竹博会专项日常监督管理薄弱,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多措并举优化竹博会专项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责任有人担,质量管理有人抓,发现问题有人改。
三、针对“竹博会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待完善”问题
报告指出:在评价过程中,评价小组查阅接受永安市林竹产业发展中心拨付资金的部分单位支出资料时发现,列支了其他费用等。近年,竹博会除了林业局及市委市政府承担的项目实行实报实销外,其他项目都是按相关部门的预算数拨款。因此,有可能存在实际支出与预算出现偏差的问题,今后我们将提请市组委会加强申报项目经费预算的审核把关,严格控制竹博会专项支出。
四、针对“竹博会专项项目占用其他项目资金”问题
关于占用“竹产业发展金”问题,“竹产业发展金”系永安市政府为支持永安竹产业发展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是为推进我市的竹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其中用途之一就是“建设竹业专业市场、鼓励竹业品牌推介营销”,符合竹博会办会办展需要。今后,我局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永安市林业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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