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林业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法治建设摆在林业工作的重要位置。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扎实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要学习议题,积极引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知法、尊法崇法、守法用法,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班子队伍,2024年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二是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通过“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史和党内法规制度,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增强党员干部法律法规执行力;三是强化党建引领,实行班子成员包挂支部,支部和科室联动,各支部制定特色方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林业各项工作纵深发展。
二、不断完善林业法治建设的机制保障。一是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林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集体研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最终决议,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程序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4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林业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今年来,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其中市政府1件),组织对我局2022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是否涉及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进行“回头看”,共审查8件,废止1件。四是实行林业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编制发布林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做到林业行政审批“最多跑一趟”;积极推进系统间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做好电子证照采集、生成,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五是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本单位法律顾问的选聘,本单位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对本单位的重大经济项目、资产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社会稳定事项的处置、合同和协议的洽谈草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等事项邀请法律顾问进行研究论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三、着力提升林业行政执法的质效。一是抓好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法律顾问授课、召开案审会“以案释法”等形式,学习《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2024年,举办或组织参加普法培训及考试9次;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做好赋予乡镇(街道)部分行政处罚权有关工作,对下放的赋权执法事项加强业务指导,以“师带徒”的形式,协助乡镇执法人员制作案件法律文书及有关查处事宜。三是积极推进“闽执法”平台应用,根据《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事项实行平台办理,2024年6月以来,开展行政检查219次、行政处罚21起,全面落实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100%在“闽执法”平台上办理。四是坚持依法治林,充分发挥森林巡防大队的作用,利用卫片等科技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今年来,共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29起、移送司法部门林业刑事案件6起。
四、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的宣传教育。一是制定《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和“八五”普法工作。二是创新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与途径,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林业日常工作,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重要时段等主题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及时总结宣传开展情况,对普法宣传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高宣传的影响力。2024年,组织宣传活动3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等48000多条(次)。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需进一步提高的地方:一是林业法律宣传力度和广度不够深入;二是有些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行政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三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025年,我局将按照上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和备案工作。
永安市林业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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