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罗坊乡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2024年以来,罗坊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主动对标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标准,夯基垒台,真抓实干,有计划、有部署、有重点地推进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现将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法治思维,夯实法治建设根基。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委中心组、班子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把法治建设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全体干部深入学。坚持把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在线学习等方式,组织乡村干部深入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高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组织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新进干部职工必须考取85分通过考核,有效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全年共举办各类法治培训13场次,学法考法人员达283人次。三是干群联动全民学。结合“国家宪法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圩天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开展法治集中宣传活动,向来往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开展普法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全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94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41人次。
(三)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赖发禄和张先火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二是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文明。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具备相应的执法资格和能力。今年全乡共计有10名干部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三是行政权力监督科学有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政府各类信息,包括财政预算决算、重大项目建设、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强化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一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根据本乡实际,加大对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特别是邻里关系、林地纠纷、经济债务、社会保障、婚恋家庭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坚持每周收集汇总各村矛盾摸排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内、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年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6件。二是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整合矛盾纠纷调处资源力量,统筹协调乡法律顾问、公安派出所、综治办、网格员、乡贤人士等,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加强法治宣传,主动走访困难群体、敏感群体、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三是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解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全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2件,调解成功率98%。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罗坊乡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将法律法规应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水平不足。二是部分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还未有效融入到日常工作,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法治宣传教育不够入脑入心,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对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了解不够深入,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抓学习、强理论,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将学习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及各支部学习计划,督促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扎实做好自学工作,同时利用“周一学习日”深入学习依法治国相关理论。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法治理念,促进乡政府工作人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从而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抓规范、强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激励干部自觉依法行政。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反馈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
(三)抓宣传、强教育,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创新和丰富法治宣传的形式和载体,充分利用宣传单、法治宣传栏、大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乡人民法律素质。结合民法典宣讲日、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禁毒,安全生产、国安宣传教育工作,全方位推进法治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让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满意度。
永安市罗坊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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